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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1 |
婚禮,人生五禮之一,是傳統儀式,相當於現代婚禮的法律公證儀式,其意義在於獲取社會的承認和祝福,幫助新婚夫婦適應新的社會角色和要求,準備承擔社會責任。所有的民族和國家都有其傳統的婚禮儀式,是其民俗文化的繼承途徑,也是本民族文化教育的儀式。婚禮也是一個人一生中重要的里程碑,屬於生命禮儀的一種。世界上最古老、延續時間最長,影響最廣的婚禮是儒教婚禮、印度教婚禮、基督教婚禮,即三大文明圈的婚禮。在大部分的文化里,通常都會發展出一些結婚上的傳統與習俗,其中有許多在現代社會中已經失去了其原始所象徵的意義,逐漸演變為世俗婚禮。
簡介
婚禮,與出生(滿月)、成人禮、喪禮一起被稱為人生儀禮(rites of passage),即一個人在世間成長過程中的一系列儀式。不同民族的婚禮代表了不同民族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婚禮,在中國原為「昏禮」,是人生五禮中的一種,是屬於漢族傳統文化精粹之一,婚聘之禮甚至可以追溯到甲骨文。3000多年前的周朝就已經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禮」,婚禮是嘉禮的一種,載於儒教聖經《儀禮·士昏禮》《禮記·昏義》中,並且在《開皇律》《唐律》《宋刑統》《大明律》等歷朝法典中得到推廣,還通過吉凶賓軍嘉五禮的傳播影響了朝鮮、日本、越南等漢文化圈國家。儒教婚禮儀式貫徹神道設教、天人合一的理念,對於婚姻、家庭的穩定、孝敬父母等傳統的繼承和發揚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正如《禮記》對貴族婚禮所做的規範化的表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周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所謂神道設教,是指在時間、服飾、儀式上都要象天法地。儒教婚禮中,祖先崇拜和巫術觀念並存,鞏固男女性別角色及其社會責任。
評價
婚禮「六禮」之一,納采是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中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一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親,送禮求婚。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初議後,若女方有意,則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並攜帶一定禮物,故稱。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出自《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鄭玄註:「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許之,乃後使人納其採擇之。」其禮物用雁古代成婚的年齡,各朝代並不相同。春秋時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結婚;又謂「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為不失時。《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其實,中國古代早婚的現象也很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的規定。《後漢書·班昭傳》中就記載:班昭「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漢書·上官皇后傳》中甚至有「月余遂立為皇后,年甫六歲」的記載。但一般都是在20歲前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