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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恤外國人請著為令札子》是北宋散文家、史學家、政治家曾鞏的作品之一。選自《曾鞏文集》·卷三十二·札子九首。

曾鞏為政廉潔奉公,勤於政事,關心民生疾苦,與曾肇、曾布、曾紆、曾紘、曾協、曾敦並稱「南豐七曾」。曾鞏文學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沖和」,位列唐宋八大家[1],世稱「南豐先生」。

原文

臣昨任明州日,有高麗國界托羅國人崔舉等,因風失船,飄流至泉州界,得捕魚船援救全度,從此隨捕魚船,同力采捕,得食自給,後於泉州自陳,願來明州,候有便船,卻歸本國。泉州給與沿路口券,差人押來。臣尋為置酒食犒設,送在僧寺安泊,逐日給與食物,仍五日一次,別設酒食,具狀奏聞。臣奏未到之間,先據泉州奏到,奉聖旨,令於系官屋舍安泊,常切照管,則臣存恤舉等,頗合朝廷之意。自後更與各置衣裝,同天節日,亦令冠帶,得預宴設。

竊以海外蠻夷,遭罹禍亂,漂溺流轉,遠失鄉土,得自托於中國。中國禮義所出,宜厚加撫存,令不失所。泉州初但給與口券,差人徒步押來,恐於朝廷矜恤之恩,有所未稱。檢皇一路編敕,亦只有給與口食指揮。今來聖旨,令於系官屋舍安泊,常切照管,事理不同。緣今來所降聖旨,未有著令。欲乞今後高麗等國人船,因風勢不便,或有飄失到沿海諸州縣,並令置酒食犒設,送系官屋舍安泊,逐日給與食物,仍數日一次別設酒食。闕衣服者,官為置造。道路隨水陸給借鞍馬舟船。具析奏聞。其欲歸本國者,取稟朝旨,所貴遠人得知朝廷仁恩待遇之意。取進止。

作者簡介

曾鞏(1019年~1083年),字子固,漢族,建昌軍南豐(今江西省南豐縣)人。嘉佑二年(1057)中進士[2]後,熙寧二年(1079)先後在齊、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頗有政聲。元豐四年,任史館修撰,編纂五朝史綱,未成。著有《元豐類稿》五十卷、《續元豐類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曾鞏的散文創作成就很高,《唐論》是代表作,可與歐陽修的《朋黨論》媲美。著名有《墨池記》、《越州趙公救災記》、《寄歐陽舍人書》和《福州上執政書》。曾鞏也擅長寫詩,有四百餘首傳世。曾鞏培養了一批名儒,陳師道王無咎、曾肇和曾布受業於他。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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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