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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政才(1963年9月25日-),山東榮成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萊陽農學院(現青島農業大學)農學系畢業,中國農業大學農學博士,研究員(正高級職稱)。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第十七、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歷任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共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民間曾一度傳說他是習近平和李克強之後的接班人。

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決定孫政才調離重慶市委書記崗位,由中央紀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開展組織談話。同月24日,新華社發布消息指孫政才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由中共中央紀委對其立案審查。2017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1],將孫政才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孫政才在被處分之前,曾經與同年出生的政治局委員胡春華,一齊被視為第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六代中共領導人)的熱門人選。

2018年2月13日,孫政才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由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天津一中院於4月12日對孫政才案開庭審理,該院於5月8日一審宣判,孫政才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孫政才當庭表示不上訴。

早年經歷

1963年9月,孫政才出生於山東榮成虎山鎮五龍嘴村,小學就讀於本地的五龍嘴小學,在校期間愛好籃球,是學校籃球隊的中鋒。中學階段即赴榮成城區的學校學習,高中就讀於榮成十三中(現榮成四中)。

1980年,孫政才高中畢業,作為其所在班級考取大學的三四人之一進入山東萊陽農學院農學系學習;1984年本科畢業後參加研究生考試,進入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由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和原北京農業大學共同培養,攻讀作物栽培與耕作學專業碩士學位,師從玉米種植專家陳國平;1987年碩士畢業後,留在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工作;歷任作物所研究室副主任(1987-1993)、土肥研究所所長(1993-1994)、副院長(1994-1995);1990年至1997年間以農學專業在職研究生身份就讀於中國農業大學,期間曾於1991年作為訪問學者赴英國洛桑試驗站進修;1995年升任常務副院長、院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1997年獲農學博士學位,同年因科研成就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

早期仕途

1997年,根據當時的中央人才選拔計劃,北京市決定派孫政才到郊區縣政府任副職,具體地區可自主選擇。孫政才選擇赴順義縣(現順義區)就職,被任命為中共順義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開啟從政之路。 此後,他一直在北京市地方工作;歷任順義縣縣長、順義區區長、區委副書記、書記;2002年,時年39歲當選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任市委秘書長、兼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在北京市委工作期間,歷經賈慶林、劉淇兩任市委書記及孟學農和王岐山兩任市長。

宣判

2018年4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孫政才案公開開庭審理[2]。法院審理查明,孫政才利用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審判結果於5月8日公布,孫政才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孫政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孫政才在宣判後當庭表示,自己真誠地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不上訴,將認真接受改造。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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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政才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
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