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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宏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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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宏偉,男,漢族,1953年11月生,黑龍江哈爾濱人,197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12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學碩士學位。現任公安部副部長,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副總警監警銜。[1]
人物履歷
孟宏偉長期任職公安系統,曾擔任公安部部長助理,2004年出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2013年起,孟宏偉兼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並擔任中國海警局局長。
2016年11月10日,孟宏偉在國際刑警組織第85屆全體大會上高票當選新一任主席,任期4年。他是國際刑警組織自成立以來的首位中國「掌門」。
2017年12月,孟宏偉卸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中國海警局局長職務。
2018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長,國際刑警組織主席。
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委員。
2018年4月,公安部官網「部領導」欄目近期出現信息更新。其中,更新後的信息顯示,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已不再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
2020年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孟宏偉受賄案,對孟宏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孟宏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2]
事件
孟宏偉是在2018年10月7日被查的,並於2019年3月27日被「雙開」。經查,孟宏偉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組織觀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抗組織,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特權思想極其嚴重,公權私用,濫權妄為,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在孟宏偉的問題中,「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這一條,格外引人注目。此前,有不少落馬官員都存在「家風敗壞」的問題,不少人在被查之後,都後悔沒能約束自己和家人的行為,不僅斷送了自己的仕途生涯,也連累了家人。
孟宏偉「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的問題,也值得注意。黨員幹部理應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守底線與初心,與黨中央相背離,註定不會有好結果。而擔任高級領導職務者,尤其要注意以身作則,對黨忠誠老實,始終堅持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
紀檢監察部門對孟宏偉的批評措辭十分嚴厲:「孟宏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污黨的形象,嚴重損害國家利益,造成惡劣影響,應予嚴肅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孟宏偉以外,近期公安系統有多名官員被處理,僅在2020年開年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就有多人被處分。1月3日,青海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任三動被開除黨籍。1月19日,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原局長張江武被開除黨籍。1月21日,吉林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劉培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孟宏偉一審獲刑十三年半,彰顯了黨紀國法的權威,也說明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不論擔任何種職務,任何官員只要涉及違紀違法問題,就遲早會遭到正義的審判,任何人對此都不能有僥倖心理。[3]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案一審開庭:被控受賄1446萬餘元
參考文獻
- ↑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被雙開 孟宏偉簡歷最新消息. [2020-1-22].
- ↑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2020-1-22].
- ↑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服從判決.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