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局,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1]。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審核管理職責劃給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三)增加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自治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自治區政府、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送自治區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請示自治區政府的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核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根據自治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五)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及時提供信息諮詢服務,並向國務院報送重要信息。
(六)負責自治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政府領導同志要求。
(七)督促檢查政府各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對自治區決定事項及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八)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督促檢查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十)負責統籌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指導、監督、考核自治區各級政府政務服務工作,承擔全區「互聯網+政務」建設工作。管理自治區本級政務服務大廳。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工作[2]。
(十二)組織參事對自治區政府決策部署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參政諮詢。組織參事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十三)管理自治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政府駐上海辦事處、自治區政府駐廣東(廣州深圳)辦事處、自治區政府駐福建辦事處。
(十四)完成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及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寧夏概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03-09
- ↑ 推進「放管服」改革:內涵、作用和走向 ,中國政府網,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