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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的職能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自治區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社會保險經辦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審核、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失業保險除外)、管理、運營、社會保險關係建立、記錄、轉移、接續和終止及檔案管理,社會保險業務指導、規範和考核。

(三)負責中央駐寧行業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工作。

(四)負責自治區本級和中央駐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運行分析工作,負責預決算草案的編制和執行工作[2]

(六)負責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工作,負責區外異地就醫結算經辦工作,指導(區)開展區內異地就醫結算工作。

(七)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離退休人員、居民養老金髮放及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區社會保障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建立、完善各項社會保險監控管理制度,負責社會保險誠信系統、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對基金運行情況實時監控、分析,辦理投訴舉報案件並查處社會保險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全區各級社會保險監控機構的監督和業務指導。

(十)負責執行社會保險業務信息系統建設標準和指標體系,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系統開發、數據集中處理、日常管理、動態監測、宏觀分析,承擔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數據管理和記錄發布,負責信息網絡硬件設施、設備更新、維護和管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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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宣傳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