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規劃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波市規劃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和測繪管理的職能部門[1]。
主要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查和報批;負責城市規劃區域內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和監督;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本市測繪管理工作;報導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總師辦、綜合用地處、建築管理處、規劃編審處、工程管理處、測繪管理處、區域規劃管理處、法規監督處等10個職能處室,下轄海曙、江東、江北、鄞州、鎮海、北侖、保稅區、科技園區、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大榭開發區等10個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受委託研究起草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在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寧波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各縣(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工作。
(三)參與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的制定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及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的編制工作;參與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劃、房地產開發計劃和城建項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儲備及房地產開發地塊的選址方案和地塊開發的各項技術經濟控制指標;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外重要項目的選址;參與寧波市規劃區內土地招投標、拍賣工作和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會審。
(四)研究擬訂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內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計劃、測繪和城市勘察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寧波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勘察成果的論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各縣(市)政府所在地總體規劃和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類開發區總體規劃的技術審查工作。
(五)負責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組織實施;對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臨時建築、構築物、廣告設施、立面裝修、市政工程設施工和其他工程設施)進行規劃管理,核發「一書兩證[2]」;負責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內測繪及城市勘察項目管理和地形、地貌管理工作;管理市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礎地理信息系統,根據授權審核並發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六)負責全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行業的發展計劃、科技進步規劃以及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應用,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創新工作和信息、檔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內的規劃、測繪、城市勘察及風景區規劃的檔案。
(七)負責查處寧波市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和勘測行為;對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和城市勘察管理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八)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局系統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職稱評定管理和註冊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局主管行業的行風建設。
(九)承辦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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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甬城概況 ,寧波市人民政府
- ↑ 「規劃詞典」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一書兩證」 ,搜狐,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