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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醫學會(中華醫學會安徽分會)成立於1947年4月1日,是在中華醫學會合肥分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機構簡介
安徽省醫學會(中華醫學會安徽分會)成立於1947年4月1日,是在中華醫學會合肥分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經過幾代醫學界同仁的不懈努力,堅持學會宗旨,加強自身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為推動我省醫學科學技術的發展,做了大量開創性、有益性的工作。 安徽省醫學會歷經九屆,本屆理事會[1]於2007年7月8日成立,由189名理事(常務理事56名)組成。現任會長高開焰,副會長張學軍、王鍵、沈干、胡世蓮、石建華、李旭、宋禮華、芮景、王尚柏,秘書長由王尚柏副會長兼任。
學會下設
醫學會下設組織、學術、科普、編輯出版和對外聯絡5個工作委員會,現擁有68家團體會員,65個專科分會及11538名個人會員。主要開展組織建設、學術交流、科普宣傳、繼續醫學教育[2]、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科技評審等工作。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安徽省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Anhui Medical Association,縮寫為AHMA。
第二條 本會是全省醫學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的學術性、全省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醫學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我省醫學科學技術和衛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充分發揮學會黨組織政治引領、思想引領和組織保障的作用。團結組織廣大醫學科技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和黨的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崇尚醫學道德,弘揚社會正氣。堅持民主辦會原則,依法維護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高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專業技術水平,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的繁榮與發展,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醫學科學技術隊伍的成長,促進醫學科技與經濟建設相結合,為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服務,為人民健康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辦會方針:積極參與健康安徽建設,堅持科教興皖戰略,圍繞國家、本省各個時期的科學技術研究重點和衛生健康工作有關任務開展工作。樹立依靠科技進步的思想,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反對學術不端行為。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尊重患者和受試者,倡導「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科學精神。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基礎理論與實踐應用相結合,加強中西醫團結合作。發揚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優良傳統。
第六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安徽省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安徽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業務上接受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指導和管理。
第七條 本會會址設在安徽省合肥市龔灣路15號,郵政編碼:230061。本會秘書處的工作由安徽省醫學情報研究所承擔。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開展醫學學術交流,組織重點學術課題探討和科學考察等活動,密切學科間、學術團體間的橫向聯繫與協作;
(二)編輯出版醫學學術、技術、信息、科普等各類期刊、圖書資料及電子音像製品;
(三)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組織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學習業務,不斷更新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醫學科技知識,提高醫學科技業務水平;
(四)參與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及專科醫師培訓、考核等工作;
(五)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醫學衛生健康科普宣傳、健康教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醫學衛生健康知識水平,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六)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開展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損害鑑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職業病診斷鑑定等醫學鑑定工作;
(七)開展醫學科技項目的評審工作,開展臨床應用新技術的論證工作,開展醫學科技決策論證,提出醫藥衛生健康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議,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八)發展與國(境)外醫學團體和醫學科技工作者的聯繫和交往,開展與國際、台港澳地區醫學學術交流與合作;
(九)開展醫藥衛生健康科技諮詢與服務工作,舉辦醫藥衛生健康科技展覽,促進醫學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
(十)評選獎勵優秀醫學科研成果、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開展醫學科技成果評價;
(十一)發現、推薦和培養優秀醫學科技人才;
(十二)宣傳、獎勵醫德高尚、業務精良的醫務人員;表彰、獎勵在醫學科技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在學會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學會工作人員;
(十三)向黨和政府反映醫學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會員與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
(十四)開展學風和醫學倫理道德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上述業務範圍概括為:開展學術交流、技能培訓、繼續醫學教育、科普、醫學科技成果評價、諮詢服務、期刊出版、醫學鑑定等活動。
參考文獻
- ↑ 理事會及各崗位職責,豆丁網,2021-05-06
- ↑ 國家衛健委將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大力發展遠程教育 ,搜狐,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