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吳擇仁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宋史·吳擇仁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吳擇仁字智夫,以父任,為開封雍丘主簿。元祐中,金水河堤壞,十六縣皆選屬庀役①,得詣朝堂白事。宰相范純仁獨異之,曰:「簿領中乃有是人邪?」
建中靖國初,畿內飢,多盜,以擇仁知太康縣。 始至,召令賊曹曰:「民窮而盜,非天性也,我以靜鎮之。若亡命椎埋故犯,我一切誅之,毋得貸。」群盜 相戒不入境!中貴人譚稹奴犯法,按致於理。稹羞恚造譖,徽宗召戶部郎中宋喬年往鞫。喬年,伉吏也,疾驅至。候者惶遽入白,擇仁著衣冠靜坐廡下。喬年慮囚擿隱,剔抉帑庾出入,不能得毫毛罪,乃歸傳舍。擇仁上謁,喬年迎笑曰 :「所以來,為察君罪,顧乃得一奇士,吾今薦君矣。」居數日,召詣闕。
方有事青唐,擢熙河路轉運判官,即以直秘閣為副使,從招討使王厚領兵深入,克蘭、廓城柵十三!加龍圖,進集賢殿修撰,為京畿都轉運使!鄭州城惡,受命更築之。或讒於帝曰新城雜以沙土反不如故且速圮帝怒密遣取塊城上緘以來令衛卒三投之堅緻如削鐵讒不能售。遂拜戶部侍郎兼知開封府。故事,尹以三日聽訟,右曹吏十輩列庭下,自占姓名,一人云:「某人送某獄,某人當杖,某人去。」而尹無所可否。有竇鑒者,以捕盜寵,官諸司使,服金帶。擇仁視事,~狙舊態來前,叱而械諸獄,一府大驚。 賣珠人居民貨久不返,度事急,匿宦官楊戩第,擇仁跡取之,竄於遠。
戩中以事,出為顯謨閣直學士、知熙州,從永興軍。走馬承受藍從熙言其擅改茶法,奪職,免。再閱歲,以徽猷閣待制領江、淮發運, 還直學士、知渭州。以病提舉崇福宮,起知青州,不克拜,卒,年六十六。 (選自《宋史•列傳第八十一》,有改動)
【注】①庀役:雇用工匠。
譯文
吳擇仁字智夫,以父親官任的緣故,當上了開封雍丘的主簿。元祐中期,金水河的河堤損壞,十六個縣都要選派治理河堤的民夫,擇仁由於率領役夫而有機會到朝堂匯報事情。擇仁的言談舉止讓宰相范純仁感到驚異,說:「簿領之中竟有這樣的人物嗎?」
建中靖國初年,京畿一帶發生饑荒,以致賊盜蜂起,上司任命擇仁主管太康縣。上任伊始,(擇仁)就針對盜賊發布命令說:「老百姓因飢餓和貧窮去做強盜,並不是他們的本性(如此),所以既往不咎,而今我靜而待之。若有亡命之徒不思悔改,一意孤行,殺人而掩屍,明知而故犯,我將盡數誅之,嚴懲不貸。」群盜得知後相互告誡不入境內。中貴人譚稹的家奴犯法,被擇仁依法懲處。譚稹在羞怒之下造謠誣陷擇仁,徽宗召戶部郎中宋喬年前去審查此案。宋喬年屬於剛直性急之類的官員,接命後立即馳馬前往。擇仁的下人見到後倉皇地跑進去向擇仁報告,擇仁穿戴好官服從容地坐在堂下靜觀喬年審理此案。喬年審訊囚犯追查隱情,反覆仔細盤查擇仁的庫銀和糧倉,但未查出絲毫罪狀,只好回到歇息之處。
後來擇仁前去進謁,宋喬年笑臉相迎說:「我來你這兒的原因,原本要查你的罪狀,反而查出一個奇士來,我已經向上舉薦了你。」過了沒幾天,(吳擇仁)被召到京城。青唐發生了戰事,擇仁被提升為熙河路轉運判官,就以入直秘閣身份任副使,隨從招討使王厚領兵深入敵境,一路攻克蘭、廓城堡和柵寨十三處。因功被授為龍圖閣學士,進入集賢殿修撰,官任京畿都轉運使。鄭州城牆破敗,擇仁受命重新築城。有人向皇帝進讒言說:「新城牆摻了沙土,反而不如舊城牆結實,恐怕很快就會坍塌。」皇帝聽後大怒,秘密派人到新築的城上取了土塊,密封送來,讓衛兵多次用力投擲,土塊堅硬細緻如削鐵,如此使進讒言的陰謀沒有得逞。於是被任命為戶部侍郎兼主管開封府。按照慣例,開封府尹要聽三日的訴訟及案件處理,下屬各級曹吏十人列於庭下,自報姓名,一人說「某人送入某監獄,某人應當行杖刑,某人趕出」,而府尹不表示贊同,也不表示反對。有個名叫竇鑑的,因為捕盜受寵,任諸司使,身上佩戴金腰帶。
擇仁上任,他依然目空一切,用過去那種舊姿態來見擇仁,擇仁大怒,斥責而後加上械具送入獄中,一府上下吏曹大驚失色。有個賣珠人占據民貨久不歸還,聽說擇仁嚴刑峻法鐵面無私,嚇得藏匿到宦官楊戩的府中,擇仁派人偵知其行蹤將其逮捕,流放到遠方。楊戩因為這件事中傷他,擇仁被調任顯謨閣直學士、熙州的知州,又調永興軍。走馬承受藍從熙又說他擅自改變茶法,被撤職,免官。又過了一年,以徽猷閣待制的身份管理江、淮運輸,還朝後又任直學士、渭州知州。後因病被調任掌管崇福宮,起用又任青州知州,未等上任,去世,享年六十六歲。 [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