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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張秉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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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張秉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張秉,字孟節,歙州新安人。父諤,字昌言,南唐秘書丞、通判鄂州。宋師南伐,與州將許昌裔葉議歸款,太祖召見,勞賜良厚,授右贊善大夫。蜀平,選知閬州。太平興國中,即除西川轉運副使。先是,土人罕習舟楫,取峽江中竟渡者給漕運役,覆溺常十四五。諤建議置成棹軍分隸管勾,自是無覆舟之患。秉舉進士,儀狀豐麗,屬詞敏速,善書翰,太宗喜之,擢置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宣州。遷監察御史,深為宰相趙普所器,以弟之子妻之。會有薦其才,得知鄭州。召還,直昭文館,遷右司諫。會以趙昌言為制置茶鹽使,秉與薛映副之。入為右計司河南西道判官,俄換鹽鐵判官、度支員外郎、知制誥、判吏部銓、知審官院。真宗嗣位,進秩兵部郎中、判昭文館。時草敘用官制,有「頃因微累,謫於遐荒」之語,上覽之曰若此則是先朝失刑矣遂除秉左諫議大夫連知潁襄二州徙鳳翔府訴以母老貧窶詔給裝錢未行改江陵。丁母憂,起復,知河南府。

景德初,徙河陽,換澶州。車駕將幸河上,又徙知滑州。道出韋城,秉迎謁境上,俾預從官侍食;遣與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部丁夫鑿凌,以防契丹南渡。召歸闕,轉禮部侍郎,加樞密直學士,復知并州。將行,懇求御詩為餞,上為作五言賜之。徙相州。大中祥符九年,復糾察在京刑獄,暴疾卒。秉典藩府,無顯赫譽,及再至太原,臨事少斷,多與賓佐博弈。雖久踐中外,然無儀檢,好諧戲,人不以宿素稱之。好飭衣服,潔饌具,每公宴及朋友家集會,多自挈餚膳而往。家甚貧,常質衣以給費焉。 (節選自《宋史·張秉傳》,有刪改)

譯文

張秉,字孟節,歙州新安人。他的父親張諤,字昌言,南唐時任秘書丞、鄂州通判。宋朝軍隊南征,張諤和州里將領許昌裔共同商議歸降的事項,宋太祖召見他,慰勞賞賜很豐厚,授任右贊善大夫。蜀地平定後,選張諤任閬州知州。太平興國年間,任西川轉運副使。之前,本地人很少熟習船運,徵用峽江竟渡的人從事漕運的差役,翻船淹死的常常有十分之四五。張諤建議設置成棹軍分別隸屬管理,從此沒有翻船的禍患了。張秉考中進士,他儀表豐滿美麗,文思敏捷,擅長寫文章,太宗喜歡他,提拔為進士甲科。初任官做了將作監丞、宣州通判。升任監察御史,很受宰相趙普的器重,趙普將弟弟的女兒嫁給他。恰好有人舉薦他,任鄭州知州。召回京城,在昭文館當值,升任右司諫。恰逢任命趙昌言為制置茶鹽使,張秉與薛映為副使。張秉入京擔任右計司河南西道判官,很快又換任鹽鐵判官、度支員外郎、知制誥、判吏部銓、知審官院。

真宗繼位,張秉進升官職為兵部郎中、判昭文館。當時讓他起草分等級進用設官的制度,有「一時因小小的牽累,就被貶往偏遠之地」的話,皇上看後說:「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先朝肯定是刑罰不當了。」於是任命張秉為左諫議大夫,接連出任潁、襄二州知州。調任鳳翔府,訴說母親年老家裡貧窮,詔令給置辦行裝的費用,還沒有赴任,改任江陵。遭逢母喪,服喪期滿起用,任河南知府。景德初年,調任河陽,換任澶州。皇上將要親臨河上,張秉又調任滑州知州。途徑韋城,張秉在境上迎接,皇上讓他和侍從們一起侍奉吃飯;派遣他與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統領民夫鑿開冰凌,來防備契丹南渡。張秉被召回朝廷,轉任禮部侍郎,加官樞密直學士,又任并州知州。將要赴任,懇求皇帝賜詩餞別皇上為他作五言詩賜給他。調往相州。大中祥符九年,又任舉發督查在京刑獄的官職,暴病而亡。張秉在王府任職時,沒有顯赫的聲譽,等到再到大原任職,遇事很少處理,常和賓客屬下棋。雖然在朝廷內外任職時間很長,可是不拘禮儀規矩,喜歡詼諧嬉戲,人們不把他看做資深長官。喜好衣着,看重飲食器具的清潔,每次公宴及朋友家庭聚會,大多自帶飯菜前往。家裡很貧窮,常典當衣服作費用。[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