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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程瑀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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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程瑀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程瑀,字伯寓,饒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婦,養瑀為子,姑沒,始複本姓。少有聲太學,試為第一,累官至校書郎,除兵部員外郎。適高麗使回,充送伴使。先是使者往返江浙間調挽舟夫甚擾有詔禁止提舉人舡王珣畫別敕遇風逆水澀許調夫。瑀渡淮,見民丁挽舟如故,遂劾珣,珣反奏瑀違御筆。詔命淮南提舉潘良貴核實,良貴奏珣言非是。高宗即位,召為太常少卿,遷給事中兼侍講。權邦彥除簽書樞密院,瑀言邦彥五罪,疏三上,不報。求罷,除兵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知信州。侍御史江公躋、左司諫方公孟卿言瑀不可去,復以為給事中。久之,復命知信州。

胡安國、劉一止言:「瑀忠信可以備獻納,正直可以司風憲,不宜去。」遂復留。頤浩薦席益,既得旨,以御批示後省官。瑀曰:「益為人公豈不知,何必用?」頤浩曰:「給事不見御批耶?」瑀日:「已見矣。公不能執奏,乃先示瑀輩,欲使不敢論駁耶?然益之來,非公福也。」頤浩赧然,即劾益。未幾,以言者罷,提舉亳州明道宮。俄召赴行在,除兵部侍郎兼侍讀。因論:「金人入侵,未嘗一大衄(注),有輕我心,豈可保其不背盟。宜省費抑末,常賦外一毫不取於民,民日益厚,兵日益強,使金人不敢窺為長計。」帝曰:「且作十年。」瑀再拜曰:「十年之說,願陛下早夜毋忘。」除兵部尚書。檜既主和,瑀議論不專以和為是,檜忌之,改龍圖閣學士、知信州。會大水,檜見瑀奏牘,謂同列曰:「堯之洪水,不至如是。」瑀遂稱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坐通書李光,降朝議大夫,卒,年六十六。 (選自《宋史·程瑀傳》,有刪改)

(注)衄(nǜ):損傷,挫敗。

譯文

程瑀,字伯寓,是饒州浮梁人。他的姑姑是臧氏的媳婦,將程瑀收為養子,姑姑去世後,程瑀才恢複本姓。少年時在太學就有名聲,考試為第一名,任官連續升至校書郎,後又被授予兵部員外郎。適逄高麗的使者要回國,(程瑀)充當送伴使。在此之前,高麗使者往返於江、浙之間,徵調拉船的人,對百姓騷擾很嚴重,有詔令禁止(再徵調民夫)。提舉人船王珣錄寫另外的敕令,遇到風向不順、水流不暢時允許徵調民夫。程瑀渡淮河時,看見民夫還像原先一樣拉船,於是就彈劾王珣,王珣反而上奏程瑀違反聖旨。皇帝下詔命令淮南提舉潘良貴核查事實,潘良貴(調查以後)上奏說王珣所奏不實。

高宗即位,召程瑀任太常少卿,又升任(他)為給事中兼侍講。權邦彥被授予簽書樞密院職務,程瑀指出了權邦彥的五條罪狀,奏疏三次呈上,都沒有得到答覆。(程瑀)請求罷去自己的職務,卻被授予兵部侍郎,(程瑀)不接受任命,(皇帝)就讓他以敷文閣待制的身份去任信州知州。侍御史江躋、左司諫方孟卿(向皇帝)進言說程瑀不能離開(朝廷),(皇帝)就又讓他擔任給事中。過了很久,(皇帝)又任命他為信州知州。胡安國、劉一止上奏說:「程瑀忠貞誠信,可以充任進言以供採納的官職,為人正直,可以掌管風紀法度,不應該離開(朝廷)。」(皇帝)於是就又把他留下來。呂頤浩推薦席益,得到聖旨後,拿御批給後省官看。程瑀說:「席益的為人您難道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任用他呢?」呂頤浩說:「給事沒有看見御批嗎?」程瑀說:「已經看見了。您不能堅持上奏,就先讓我們看,想讓我們不敢議論反駁嗎?然而席益來了,不會對你有好處。」

呂頤浩很羞赧,就立即彈劾席益。不久,(程瑀)因為言論被罷免,提舉亳州明道宮。不久被召回行在,被授予兵部侍郎兼侍讀。於是向皇帝談自己的觀點:「金人入侵,沒受過一次大挫折,有輕視我朝的想法,怎能保證他們不背棄盟約。應該節省費用裁抑次要開支,除正常賦稅外,不能向老百姓索取一毫,百姓一天比一天富裕,軍隊就一天比一天強大,使得金人不敢窺測是長久之計。」皇帝說:「暫且先做出十年的規劃。」程瑀連拜兩次說:「十年的計劃,希望皇上早晨夜裡都不要忘記。」被授予兵部尚書。秦檜既已主持和議,程瑀議論政事,認為不應該單把「和」作為重要議題,秦檜忌恨他,改任龍圖閣學士、信州知州。適逄發大水,秦檜看到程瑀的奏章,對同僚說:「唐堯時的洪水,也不至如此。」程瑀於是稱病,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因為與李光交通書信的過失,被降為朝議大夫,去世,享年六十六歲。[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