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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匯率是指由一個國家的貨幣當局所規定並且進行維持的匯率,如我國、朝鮮等國家的匯率曾經是由官方制定和公布的匯率. 國家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如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當局所公布的匯率。是外匯管制較嚴格的國家授權其外匯管理當局制定並公布的本國貨幣與其他各種貨幣之間的外匯牌價。且這是政府頒布的官方匯率,往往跟反映市場供求的黑市價有所不同。[1]
概念
官方匯率由於具有法定性質,所以又稱為法定匯率,通常是指由國家的貨幣金融機構(如中央銀行,外匯管理局,財政部)公布的匯率,它規定了凡進行外匯交易都要以由官方公布的匯率為準。官方匯率又分為單一匯率和多重匯率。多重匯率是一個國家對本國貨幣規定的一種以上的匯率,屬於外匯管制的一種形式,主要用於獎勵出口,限制進口,限制資本的流入或流出,以改善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況。
在金幣本位制下,法定匯率的確定比較容易,只要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含金量加以對比就可確定。在紙幣制度下,官方匯率以紙幣的黃金平價為依據。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大部分國家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制定本國的法定匯率時,都很重視本國貨幣與美元的匯率。
黃金的貨幣作用被削弱後,官方匯率或者根據某種綜合價格指數的對比而確定,或者根據某種「貨幣籃子」的變動而確定,或者根據某種「關鍵貨幣」的變動而確定。官方匯率有的是單一匯率,有的是復匯率(多重匯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大部分國家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制定官方匯率時,都很重視本國貨幣與美元的匯率,即在大部分國家的 外匯交易 市場中,美元都起「關鍵貨幣」作用。
市場匯率與即期匯率有什麼區別
即期匯率也稱現匯率,是指某貨幣目前在現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價格。通常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企業發生的外幣兌換業務或涉及外幣兌換的交易事項,應當按照交易實際採用的匯率(即銀行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指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採用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市場匯率是外匯管制較松的國家自由外匯市場上進行外匯交易的匯率。三者區別是概念不一樣。 [2]
官方匯率和市場匯率的區別
一、外匯的分類方式有很多種,按照監管的嚴格度,可以將當前外匯種類分成官方匯率、市場匯率、半浮動匯率。
官方匯率,那就是官方說了算的匯率,即央行或外匯管理局所公布的本國貨幣與其他各種貨幣之間的匯率。官方匯率可以說是外匯管制的一種手段,可以用於獎勵出口,限制進口,限制資本的流入或流出,以改善國際收支不平衡。比如官方匯率規定了人民幣:美元=8:1,那麼這樣的話,出口企業就不必擔心人民幣升值帶來的匯兌損失了。
市場匯率,是自由外匯市場上進行外匯交易的匯率。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那些外匯管理較松的國家,官方匯率往往只起到基準作用,實際的還是按照市場匯率來。就像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
二、以人民幣為例,人民幣市場匯率無時不刻不在變動,但離岸與在岸的價差一般不會很大(通常情況下,價差會被套利成本對衝掉),否則會引起大規模外匯套利。
那就是半浮動匯率,也就是政府指定一個匯率,但並不需要市場強制執行,指導意義更多一些。這種機制下,匯率仍然會隨着市場供需關係而變化,但央行會利用手中的外匯來調整本幣匯率,同時指定的匯率也會根據市場定期或不定期調整。
三、以港幣為例:
港幣在聯繫匯率制度下,與美元掛鈎,但同時香港金融管理局也為美元兌港元的匯率限定了波動的上下限,相當於鬆緊帶一樣。金管局的上限為7.85,下限為7.75。在港元升值至達到7.75時,金管局會向銀行買入美元,投放港幣;在港元貶值至到達7.85時,則向銀行出售美元,回收港幣。而港府也正是利用官方和市場匯率的價差,間接控制市場匯率。
由於官方匯率主要是調節計劃經濟內的外匯收支,匯率由央行決定;而市場匯率則是調節計劃經濟外的外匯收支,均衡匯率大多取決於市場供需力量。由於市場調節外匯收支行為(即市場匯率部分)的比重不斷升高,兩種匯率差距越拉越大。因此央行決定從1994年1月1日起,將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並軌(以1美元兌人民幣8.7元為基準),開始實行以市場供需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至此,人民幣基本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機制。
此後,又經過了2005年7月關於盯住一攬子貨幣的匯率浮動機制和2015年8月調整中間價報價機制這兩次改革,匯率市場化的步伐越來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