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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縣圖書館前身為「人民教育館」,於1958年底建立,「文革」期間合併於縣文化館,1979年1月重新劃開單獨建制,成為全縣僅有國辦公益性公共圖書館[1]。2014年經縣委縣政府批准,在原體育場地塊東側新建一幢文化中心綜合樓,其中圖書館建築面積約5500平方米,並於2015年1月正式對外免費開放。

基本介紹

寶應縣圖書館前身為「人民教育館」,於1958年底建立,「文革」期間合併於縣文化館,1979年1月重新劃開單獨建制,成為全縣唯一國辦公益性公共圖書館。曾於1984年在縣體育場南側建900平方米的綜合館舍一幢。

公共圖書館作為政府舉辦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陣地,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創建文明服務示範窗口具有重要意義。

歷史沿革

1924年﹙民國十三年),當時勸學所﹙後改為教育局)於縣城北門外創辦的「平民教育館」改名為「通俗教育館」,設閱報、圖書兩室,時劉育初任館長。

1928年﹙民國十七年),國民黨縣黨部募集資金兩千元,創辦的「中山教育館」,並恢復嘉慶元年改建的畫川書院,「通俗教育館」又改名為「民眾教育館」,時劉育初、朱沐如、王杏生任館長。

1948年底﹙民國三十七年)縣城解放,由我黨接收的「民眾教育館」改為「人民教育館」,時徐誠之任館長。

1952年「人民教育館」正式命名為「寶應縣文化館」,其圖書業務仍為文化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由金家瑞等人負責管理。

1956年11月籌建圖書館,全稱為「寶應縣圖書館」,顏巨賢任館長,並陸續調姜啟龍、費士安等人為圖書管理員,寶應縣圖書館正式建立。時館內藏書七千多冊,報紙十七種,期刊[2]三十多種,並接收縣文物管委會古籍一萬四千多冊,開放「成人閱覽室、少兒閱覽室、綜合外借處」等部門;舉辦農業社區圖書管理員培訓班、基層管理員座談會、讀書報告會等活動,開闢閱讀流動站、集體借書小組等。

1958年1月,中央文化部副部長陳克寒同志來館視察。

1959年1月,顧立余同志任館長。2月,圖書館遷於文化館館舍﹙即縣城小橋庵﹚, 原館舍交給寶應報社。

1960年10月同文化館合暑辦公,設立「基藏書庫、外借處、綜合閱覽室」,少兒閱覽室暫停,後外借處遷於縣城葉挺路127號平房內。

1963年期間,省博物院調走館內珍藏的部分古籍圖書、拓片、清代《申報》、《新聞報》及古字畫等總計26箱。此後,古籍書庫遷至原工會俱樂部的平房內。

1964年至1966年,全縣基層圖書室已發展至30個,藏書兩千冊以上的有范水、山陽、魯垛等鄉文化站。

1967年,文化館改名為毛澤東思想宣傳館,圖書、博物為下設圖博組。

1979年1月,陸書香同志從山陽文化站碉進文化館任副館長,負責圖博工作。

1980年1月,時縣文教局宣布圖書館與文化館劃開單獨建制,恢復了圖書館,其行政、業務與文化館分開,成為全縣唯一國辦公益性公共圖書館,館址位於縣城葉挺路127號平房內。4月,建立臨時用房,恢復少兒閱覽室。時工作人員6名,財政撥款包干經費1.2萬元。

1981年3月,圖書採用《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第二版(簡本)類編圖書,停止《中小型分類法》使用。10月,揚州古舊書店購買《寶應圖經》、《寶應縣誌康熙志》、《鹽城縣誌》等各一套。12月,崔建華同志由部隊復員碉進圖書館工作。

1982年10月,縣委決定縣體育場劃地建築圖書館888平方米綜合樓一幢;省撥基建補助款七萬元;美籍華人鄭文煥先生增圖書館《野生動物新1983年11月,陸書香同志任圖書館館長,碉進王漢民同志任副館長;碉進宋志耘、夏小明等同志進圖書館工作;圖書館綜合樓正式開工。

1984年12月,圖書館888平方米三層綜合樓竣工,經驗收交館使用;時工作人員10名,財政撥款包干經費1.5萬元。館內設置外借、綜合閱覽室、采編、業務輔導、古籍書庫、基藏書庫等部門。

1985年1月,與上海自然博物館聯合舉辦「明代邑人陝西按察使仲本夫婦不腐屍及出土文物」展;2月,增設錄象放映點,外借、綜合閱覽室遷至新樓開放,並添置書架、桌椅及圖書等設備,舉辦《文物普查成果展》、邑人《成礪志年畫展》;5月,古籍書庫、基藏書庫遷至新樓,並與上海自然博物館聯合舉辦「珍奇動物與怪胎展」,《新華日報》報道了本館開放與展覽的新聞,題目為:「寶應群眾看展覽,明白近親結婚害處多」;11月,崔建華參加電大圖書館學專業、夏小明參加電大漢語言文學專業、宋志耘參加揚州財會學校等學習;舉辦紀念經學大師邑人劉寶楠逝世一百三十周年暨學術研究座談會,邀請南京大學副教授許維賢、揚州師範學院教授趙? 航、鐵道學院教授唐文、武漢大學老師王慶元等參加,省文史委主任、政協秘書長洪? 澤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1986年2月,對外開放古籍、工具書、地方文獻等資料查閱室;舉辦「寶應歷史文物展覽」,市人大主任錢辰芳等一行參觀展覽,《新華日報》作消息報道;3月,市圖書館在我館召開「全市圖書館采編工作研討會,並赴淮安參觀周恩來故居;出刊《圖書館工作》、《科技信息摘編》等不定期刊物;對外展出圖書館宣傳畫廊,並舉辦科技知識講座。

1987年3月,與上海自然博物館聯合舉辦「優生優育展覽」,《揚州日報》作消息報道;縣政府撥款訂購《四庫全書》(現藏於縣檔案館);評選「優秀讀者」二十名,並發證表彰;經文教局批准,清理註銷「文革」 期間圖書近兩萬冊;舉辦鄉鎮圖書管理員培訓班;參加首次職稱評聘申報工作;成? 遠同志由縣實驗小學調進圖書館工作。

1988年,圖書館實行有償服務,外借、綜合閱覽室按讀者全年收折舊費4元;訂購《古今圖書集成》一套;參加省、市「讀書成果展」,我縣讀者劉越先同學作品獲全國少年文學獎證書;參考資料室被省文化廳評為集體「讀書成果展」獲市二等獎;崔建華、夏小明、宋志耘等學習畢業分別回館工作;陸書香、陳宏庭、王漢民、張? 真等同志被市級評定為館員職稱,周樹懷同志被縣級評定為助理館員職稱,崔建華、秦平、成遠、許廣、宋志耘等同志被縣級評定為管理員和會計員職稱。

1989年,編印《寶應縣圖書館自然科學藏書部分目錄》、《寶應縣部分圖書館室1989年度報刊聯合目錄》,發放給廠礦企業科技人員和部分種、養殖專業戶,深受大家歡迎;恢復少兒借閱室對外開放;舉辦首屆紅領巾讀書徵文和故事演講大賽。

通過多年來的工作與實踐,縣圖書館在為全縣的政治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和稱讚,取得了良好的辦館效果。1991年被省文化廳表彰為「文明圖書館」,1997——1999年我館外借處被省文化廳表彰為先進集體,1999年被國家文化部評定為「三級公共圖書館」,1995年、1998年、2003年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文明單位」,多數同志分別受到省、市、縣主管部門的表彰。

展廳展館

2014年經縣委縣政府批准,在原體育場地塊東側新建一幢文化中心綜合樓,其中圖書館建築面積約5500平方米,並於2015年1月正式對外免費開放

設有成人外借室、成人報刊閱覽室、少兒外借室、少兒報刊閱覽室、親子活動室、電子閱覽室、視頻播放室、古籍資料查閱室、盲人閱覽室、綜合展覽室等對外開放有部門和行政業務辦公室、采編輔導室、財會室等管理部門。

館藏實力

館內現有藏書16萬冊,其中古籍藏書1.8萬冊,館內設立了成人外借室,成人閱覽室,少兒外借室,少兒閱覽室,在四樓我們有專門的古籍資料收藏室,同時為方便讀者瀏覽電子資源,我們在三樓設立了視頻播放室和電子閱覽室,電子閱覽室配備了30台惠普一體機,搭建了100M專線網絡供讀者使用。

實用信息

讀者借閱須知

1.圖書借閱證只限讀者本人或讀者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2.讀者在借到圖書時,核對一下自己的證號與圖書,以免因疏忽拿錯圖書。

3.讀者對所借圖書應如期歸還,請您留意圖書內第2或第3頁所附期限卡上的還書日期提示,按期還書(您當天借閱的圖書當天不得歸還)。

4.如到期未閱讀完,允許續借一次;讀者可攜帶圖書到外借處辦理續藉手續,也可利用讀者熱線電話辦理電話續借,續借期與相應借閱期相同(續借圖書一定要在還期內進行,否則過期後將不可再續借)。

4. 讀者在還書時一定要把書交到工作人員手中,以免發生丟失。

5. 請讀者按期還書,逾期者將視逾期時間給予一定時間的停借處罰。

6. 讀者應該愛護圖書,不得塗改、剪裁、撕毀、遺失圖書,如發現上述情況,視具體情節,按照圖書遺失、損壞賠償標準賠償,或以相同版本或新版之同種書抵賠。

7. 讀者在借書時,請檢查所借圖書及圖書附件,如發現有塗改、損壞、掉頁等現象,應立即交工作人員加蓋標記,以明責任。

8. 凡故意撕、挖書頁,偷換書頁內容或未經工作人員許可將書刊私自拿出閱覽室、外借室者,一經發現,本館將趕按書刊原價的5-100倍賠償,並有權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對不接收教育、態度不好的當事人,圖書館將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街道學校,對情節嚴重者,圖書館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開館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讀者須知

公共圖書館是面向社會開放的,為經濟建設、科學研究、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科學水平服務的國家文化教育機構,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寶應縣圖書館倡導讀者遵守社會公德,遵從文明守則,為共同創建社會文明活動園地而努力。

1. 請注意儀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館。

2. 請將隨身攜帶物品存放存包處,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3. 幼兒請在成年人帶領下進館。

4. 請勿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勿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館。

5. 請勿在館區大聲喧譁,入室請將手機置於靜音狀態。

6. 請勿在館區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果殼等污物;請勿在館區亂貼亂畫。

7. 愛護館內一切公共設施,損壞公物按原價賠償。

8. 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如消防設施遭到人為損壞,對責任人送公安部門處理。

9. 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10.嚴禁將寵物帶進館區。

11.請自覺遵守寶應縣圖書館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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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縣圖書館
縣圖書館部分場所有序開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