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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計劃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用名詞。

關於漢字的起源[1],中國古代文獻上有種種說法,如「結繩」、「八卦」、「圖畫」、「書契」等,古書上還普遍記載有黃帝史官倉頡造字的傳說。現代學者認為,成系統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個人創造出來,倉頡[2]如果確有其人,應該是文字整理者或頒布者。最早刻劃符號距今8000多年。

目錄

名詞解釋

所謂審計計劃(Audit Plan),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了完成各項審計業務,達到預期的審計目標,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序之前編制的工作計劃。審計計劃是審計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審計計劃的類型

審計計劃通常可分為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兩部分。

1、總體審計計劃

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的預期範圍和實施方式所做的規劃,是註冊會計師從接受審計委託到出具審計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內容的綜合計劃。

總體審計計劃的基本內容包括:

(1)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2)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審計策略。

(3)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

(4)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時間、費用在新準則里換了個新名詞叫審計資源,註冊會計師必須明白審計資源是多少?如何分配這些審計資源?審計資源還包括審計人員。

(5)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

(6)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風險的評估。審計風險包括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這裡說的是客觀風險。客觀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同向變動。主觀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是反向關係。

(7)對專家、內審人員及其他註冊會計師工作的利用。

(8)其他有關內容。

2、具體審計計劃

具體審計計劃是依據總體審計計劃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劃所需要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一般是通過編制審計程序表的方式體現的。

具體審計計劃的基本內容包括:

(1)審計目標。

(2)審計程序。

(3)執行人及執行日期。

(4)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號。

(5)其他有關內容。

審計計劃的原則

1、審計計劃應當貫徹於審計全過程;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其他關鍵成員應當參與審計計劃工作;

3、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確定可能會影響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

4、編制審計計劃時,註冊會計師應對審計重要性、審計風險進行適當評估;

5、審計計劃的簡繁程度取決於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規模和預定審計工作的複雜程度。

審計計劃的審核

對總體審計計劃,應審核以下主要事項:

1、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重點審計領域的確定是否恰當;

2、時間預算是否合理;

3、審計小組成員的選派與分工是否恰當;

4、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信賴程度是否恰當;

5、對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是否恰當;

6、對專家、內部審計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是否恰當。

對具體審計計劃,應審核以下主要事項:

1、審計程序能否達到審計目標;

2、審計程序是否適合各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

3、重點審計領域中各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是否恰當;

4、重點審計程序的制定是否恰當。

對審計計劃的審核和批准意見應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計劃的作用

審計計劃工作對於註冊會計師順利完成審計工作和控制審計風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通過制定和實施審計計劃,有利於審計工作按步驟進行,可以保持合理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有利於對審計工作實行監督和檢查。

3、有利於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協調工作,避免誤解。

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之間的關係

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之間的關係為:

制定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的過程緊密聯繫,並且兩者的內容也緊密相關。註冊會計師應當針對總體審計計劃中所識別的不同事項制定具體審計計劃,並考慮通過有效利用審計資源以實現審計目標。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編制總體審計計劃的過程通常在具體審計計劃之前,但是兩項計劃活動並不是孤立、不連續的過程,而是內在緊密聯繫的,對其中一項的決定可能會影響甚至改變對另外一項的決定。對此,註冊會計師可能會在具體審計計劃中制定相應的審計程序,並相應調整總體審計計劃的內容,作出是否利用信息技術專家工作的決定。

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的結果,對總體審計計劃的內容予以調整。在實務中,註冊會計師將制定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結合進行,可能會使計劃審計工作更有效率及效果,並且註冊會計師也可以採用將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合併為一份審計計劃文件的方式,提高編制及覆核工作的效率,以增強其效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