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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 |
寸(拼音:cùn)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 。 古文字的寸是由代表手的"又"和指事符號"一"兩個部分組成,本義指從掌至手腕一寸長的部位,即"寸口",引申指以寸口為度的長度單位。因為寸是量度較小的單位,故又用來形容極小或極短。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寸
拼音; cùn
部首; 寸
五筆; FGHY
倉頡; DI
鄭碼; DS
字級; 一級(0031)
平水韻; 去聲十四願
注音字母; ㄘㄨㄣˋ
統一碼; 基本區-5BF8
四角碼; 4030₀
筆畫數; 3+0
造字法; 指事字
結構; 獨體字;獨體結構
指事字。"寸"約產生於戰國,其字形是在"又"(指手)字下部添一短橫;其含義是在離掌根一寸的橈動脈處有一短橫作指事符號指明這個部位,是中醫切脈診病之處。這地方是"寸口",叫"寸"(中醫診脈有"寸""關""尺"說),也叫脈門,離掌根大約一寸是經脈部位的名稱。長度單位"寸"就是古人根據這一距離來確定的。也有人認為"寸"的長度正好是自身中指中關節的長度。小篆基本沿襲戰國文字。隸變時,其結構、筆形、筆序、筆劃均經過多次調整。或將指事符號上提,如圖6、圖7;或將彎曲的"又"平展作圖8、圖9;指事符號或作頓點、提點,或作橫筆、橫長提,楷書作記號字寸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三下】【寸部】倉困切(cùn)
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脈,謂之寸口。從又從一。凡寸之屬皆從寸。
〖注釋〗從一:徐鍇《說文解字系傳》:"一者,記手腕下一寸。此指事也。"
說文解字注
十分也。
注:度別於分,忖於寸。禾部曰:十發為程,一程為分,十分為寸。
人手卻一寸,動脈,謂之寸口。從又一。
注:卻猶退也。距手十分動脈之處謂之寸口。故字從又一,會意也。《周禮》注云:脈之大候要在陽明寸口。倉困切。十三部。
廣韻
倉困切,去慁清 ‖寸聲文2部(cùn)
寸《說文》曰:"度量衡。以粟生之,十粟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家語》雲:"孔子曰:'布指知寸。'"倉困切。二。
【校釋】《說文》,當作《說苑》,《太平御覽》卷八百三十引《說苑》與此同。
康熙字典
【寅集上】【寸字部】寸 ·康熙筆畫:3 ·部外筆畫:0
《唐韻》《集韻》倉困切。《韻會》《正韻》村困切,並村去聲。《說文》: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疴謂之寸口。從又從一。徐曰:一者,記手腕下一寸。此指事也。《家語》:布指知寸。《前漢·律曆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一尺。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從寸。
又姓。《正字通》:明嘉靖中梓潼令寸居敬。
又葉徒玩切,音叚。庾信《喜晴應詔》詩:伏泉遠習坎,陰風已回巽。桐枝長舊圍,蒲節抽新寸。葉上建、傳、堰、獻。楊慎曰:巽音蒜,寸音斷,或曰:建、傳、堰、獻在今霰韻,古音霰、翰、諫三韻通。
《說文解字》書影
《說文解字注》書影
《康熙字典》書影
《廣韻》書影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筆順】①一(橫)②亅(豎鈎)③丶(點)
【寫法】❶橫筆居橫中線上方,左低右高。❷亅(豎鈎)的豎段在豎中線右側,鈎尖過豎中線。❸點在左半格橫中線下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