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悅悅事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小悅悅事件發生於2011年10月13日17時25分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鎮廣佛五金城[1] ,2歲女童王悅(乳名「小悅悅」)在陰雨天黑夜獨自跑出家門百米外後,先後被兩輛汽車撞傷倒地,最初路過的18名行人未及時施救,惟第19名路人陳賢妹(生於1953年,佛山本地人,職業是清潔工)救起王悅,隨後被送往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急救。第二天,兩位肇事司機中的第一位胡某自首。2011年10月21日凌晨零時三十二分,小悅悅在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宣告搶救無效離世。這次事件引來了國內外輿論對中國國民素質現狀的質疑。
判決
2012年12月20日,廣東「小悅悅事件」肇事司機過失致人死亡一案已經由佛山中院終審判決,肇事司機胡某最終獲刑兩年六個月,比一審判決少了一年。
二審時胡某的罪名依然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不過,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後,胡某與其他相關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與小悅悅的父母達成調解協議,賠償了小悅悅的父母30萬零3千元,小悅悅的父母對胡某表示諒解。
二審法院認為,據此,可以酌情減輕胡某的刑事責任。
媒體與公眾
事發地點「廣佛五金城」是一個小商品交易市場,通常商業區的車流量大且人員複雜,尤其在沿海地區外來人口眾多,多數不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沒有形成傳統的住宅社區,「路人」失去社區參與意識。且許多父母平時忙於工作,疏忽於照顧子女。事發時兩歲的王悅,由於父母疏忽照料而在陰雨天的黑夜獨自跑到人多雜亂的馬路。
CCTV《新聞30分》2011年10月21日的《走基層·百姓心聲》欄目播出《抬車救人·就出手時就出手》報道了2011年10月19日江西南昌廣場東路,發生的一起類似事件,一名2歲女孩被汽車撞到並在壓在車下,周圍眾多民眾攜手抬車救人。央視的評論如下「幫助別人的氛圍可以激發善舉,勇氣也可以相互傳染,其實,在每個人的心底,善良和勇氣都不會缺乏,缺少的可能是自主的萌發,所以,當別人需要幫助時,當我們想解救他人的危難時,不妨振臂一呼,把善舉和勇氣傳染給更多的人。」眾多國際媒體大量報道,包括在網上轉載事件發生視頻。各方都大力譴責路人的無情和冷血以及對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致使人民道德觀念朝向冷淡而感到擔憂。
2011年10月20日廣東省委常委會研究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時,省委書記汪洋:小悅悅事件讓人痛徹肝膽,心靈受到巨大衝擊。我們不否認這個社會有道德、有良知的人是絕大多數,但這次事件中所表現出的冷漠、折射出的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它是我們工作中長期存在問題的反映。我們在消除貧窮追求財富增長的過程中「一手硬」、「一手軟」,是導致這種社會冷漠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此我們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物質貧乏不是社會主義,精神空虛也不是社會主義,道德墮落更不是社會主義。悲劇的發生反映了長期以來我們在發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
中國大陸的互聯網各界也對女童的死以各種形式表示哀悼。新浪微博發起相關話題,眾多新浪微博用戶表達哀悼。與此同時,陳賢妹的善心善舉感動了無數人,而且陳賢妹堅持說「我只是做了該做的事」。
事情簡述
第一輛客貨車撞倒女童,前輪碾壓過胸腔和臉頰,司機稍作停留後,後輪繼續碾壓胸膛,隨後離去。其後3名途人路經事發現場,均沒有人救助受傷倒地的女童,隨後有另一輛小貨車駛過,再次輾壓女童雙腿。18名路人沒有伸出援手,而後來一名生於1953年的拾荒婦人陳賢妹將女童抱起到路邊,之後母親曲菲菲出現,迅速一隻手扶裙子,另一隻手單手拎起女童,將其抱走。
2011年10月21日0時32分,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醫院傳來消息,佛山被碾壓女童小悅悅死於腦後撞擊傷,發布會於10月21日8:30在醫院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