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地主之誼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盡地主之誼,漢語成語,指盡本地主人應盡的義務,指招待外地來客。 【詞語】:盡地主之誼
【注音】:jìn dì zhǔ zhī yì
【用法】:作謂語;用於交往
【近義詞】:盡地主之禮 例: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三十三回:「孝公感宋之德,亦頗盡地主之禮。」
【釋義】:地主:當地的主人;誼:通「義」。盡本地主人應盡的義務,指招待外地來客。
《左傳·哀公十二年》:「子服景伯謂子財曰:『夫諸侯之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杜預註:「侯伯致禮以禮賓也。地主,所會主人也。餼,生物。」孔穎達疏:「致禮禮賓,當謂有以禮之,或設飲食與之宴也。」後因以「地主之誼」謂當地的主人對來客接待的禮節和飲食饋贈等情誼。[1]
目錄
參考文獻
- ↑ 「盡地主之誼」和「盡地主之宜」哪個對?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