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乞近郡詔不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屢乞近郡詔不許》是宋祁的作品之一。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選郎 。祖籍安州安陸(今湖北省安陸市) ,高祖父宋紳徙居開封府雍丘縣 ,遂為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權縣)人 。是北宋官員、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詞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與兄長宋庠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詞語言工麗,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1]"。范鎮為其撰神道碑。推官
宋仁宗的時候,宋三館(昭文館、集賢院、史館)所藏圖籍,有錯誤、雜亂、殘缺不全的書,於是命宋祁和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2]李淑等人,審查定勘館閣正副樣本,定其存廢,有錯誤重複的地方則刪去,裡面有殘缺不全的地方,予以補寫校正,仿唐《開元四部書目》的書體,著為目錄名《崇文總目》。宋祁又與歐陽修合撰《新唐書》(原名《唐書》,為區別五代後晉時官修的《舊唐書》,故稱《新唐書》),加錄唐代學者自著之書,有28469卷。《新唐書》修訂對研究唐代學術文化多有幫助。
“ |
避賢求假左朱輪,衡石通章觸罷頻。 十駕似駑寧取道,五能如鼠不藏身。 危心事國區區在,短領侵年種種新。 君惠轉深無報日,長教猿鶴怨歸人。 |
” |
— [北宋]宋祁 |
臨終遺誡
宋祁後因病去世,臨終前自己撰寫了墓志銘,並親自撰就一篇"遺戒",教兒子們照他的話去做。
"遺戒"中,宋祁交代了自己的後事:"三日殮,三日葬,慎無為流俗陰陽拘忌也。"叫兒子們喪事從簡,不要被當時風俗所左右,也不必按當時習俗請陰陽地理先生看風水。並且告誡自己的兒子,下葬用一口簡陋的棺木,只要能保遺體一段時間即可。這在當時,應該說是一種相當達觀的思想觀念。在"遺戒"的後半部分,他又具體交代了其他方面的事宜:"吾學不名家(意思是學問尚未成為一家),文章僅及中人,不足垂後(意思是所作文章非常一般,不值得傳諸後世)。為吏在良二千石下,勿請諡,勿受贈。"甚至連"冢上植五株柏,墳高三尺,石翁仲(舊時守墳的石人像)[3]、他獸不得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他還怕兒子們不照自己的話去做,在"遺戒"最後,特意囑咐:"若等不可違命。"
從這份"遺戒"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宋祁教兒子不要追逐名利,不要隨世俗行事,也不要追求奢華,要移風易俗,崇尚節儉,表現了高尚的思想情操。宋祁的"遺戒[4]",實是家教的好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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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紅杏尚書宋祁的個人簡介 ,搜狐,2017-04-20
- ↑ 知制誥,在線漢語字典
- ↑ 「石翁仲」是誰?唯一能和神獸獬豸、天祿並列帝陵,齊名的「人」,網易,2020-06-23
- ↑ 宋祁的「遺戒」,開封市監察委員會,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