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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厚(1826年10月7日-1893年3月26日),完顏氏,字地山,號子謙、鶴槎,清朝內務府滿洲鑲黃旗人,咸豐、同治年間處理對外國事務的重要大臣。
親屬
生平
崇厚為河道總督麟慶之子,道光五年九月初七日(1826年10月7日)出生。崇厚出身貴族,父兄皆是進士,但其參加三次鄉試方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中舉人,會試不遇,以捐貲方式買得官銜,以家族勢力一路為官。最初選任甘肅階州直隸州知州。咸豐年間任永定河道。
咸豐十年(1860年),任長蘆鹽運使,負責鹽政。咸豐十一年(1861年)充三口通商大臣,辦洋務。同治元年(1862年)十二月,兵部左侍郎署直隸總督至劉長佑赴任。[1]同治六年(1867年)創建北洋機器局。同治九年(1870年)發生天津教案,任全權大使出使法國謝罪。1878年(光緒四年)出使俄國,擅自與俄簽訂《里瓦幾亞條約》,修撰王仁堪、庶吉士盛昱、洗馬張之洞先後交章奏參。因此被彈劾入獄革職。俄公使為之請,始赦之。改命一等毅勇侯、大理寺少卿曾紀澤為全權專使再開議。[2]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九日(1893年3月26日),六十八歲的崇厚在北京舊宅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