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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忠獻(朝鮮語:최충헌,1149年-1219年),高麗王朝權臣,武臣政權的獨裁者,本貫牛峰,武人出身,原名鸞。
- 在崔忠獻的青年時期,高麗已開始了武臣專政的局面,而他本人則自1196年起,成功控制了高麗政權,一直至到去世,掌權長達二十多年。
- 他的子孫繼承權力,展開了朝鮮半島歷史上長達六十餘年的「崔氏政權」的統治。
- 崔忠獻以專橫作風進行管治,同時又以「封事十條」作為施政綱領,革除時弊,整頓秩序,對高麗政局產生重大影響。
基本信息
姓名 崔忠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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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최충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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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朝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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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 崔鸞,尊稱崔令公,又名王忠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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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武臣政權的獨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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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晉康侯→晉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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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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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皇統九年(11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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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貞祐七年(1219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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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品 《封事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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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韓國(高麗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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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剷除李義旼,建立崔氏政權、革除時弊,整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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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 崔忠獻初名鸞,牛峰人,家庭具有軍事背景,父親崔元浩(崔忠獻及崔沆的墓志銘中作崔元)就擔任上將軍一職。而早年時候的崔忠獻便憑藉父蔭,補任「良醞令」一職。[1]
- 崔忠獻年輕時,高麗正出現武人奪權的動盪現象。在大定十四年(1174年),擔任西京留守的趙位寵起兵,反抗當時操縱朝政的鄭仲夫、李義方等武人。崔忠獻參與了平定趙位寵的叛亂,獲得元帥奇卓誠的賞識,後來遷任「攝將軍」。[1]
奪取權力
- 明昌七年(1196年),崔忠獻把握機會,誅滅操控大權的武臣李義旼,並藉此一聲威剷除一批廷臣,廢立君主,確立了崔氏的統治地位。
誅滅義旼
- 明昌七年(1196年),崔忠粹所養的鵓鴿被李義旼的兒子李至榮所強奪,深感不滿,並差點被李至榮所捕。崔忠粹便向崔忠獻說李義旼父子數人「實為國賊」,必須剷除。經過弟弟的反覆勸說後,崔忠獻便決定行事。
- 四月九日,崔忠獻糾合親戚朴晉材、盧碩等,在李義旼出入的別墅埋伏,並成功將之擊殺,繼而在開京市集中梟首示眾。高麗朝野人士發覺此一突如其來的事變,都不知所措,因而「觀者驚噪,聲振都下」。[1]
屠臣廢君
- 奪權初期的殺戮及廢君:崔忠獻誅殺李義旼不久,便進一步擴大打擊對像,先是誅滅李義旼三族,繼而大殺朝臣,李純佑等數十人遇害。次年(承安二年,1197年),崔忠獻廢高麗明宗,擅自改立明宗弟晫(初名旼)為新王,是為高麗神宗。經過此輪君主廢立,崔忠獻權勢就更為穩固,並獲得「靖國功臣三韓大匡大中大夫上將軍柱國」的頭銜,成為高麗朝廷中的頭號權臣。
- 掌權時期的誅鋤異己及廢立:泰和四年(1204年)神宗死後,由其子王韺繼位,是為高麗熙宗,熙宗借鑑科舉考試中門生對座主的稱呼,稱呼崔忠獻為「恩門相國」。由於熙宗仍為崔忠獻之傀儡,引起擁護王室的官員王濬明等的不滿,他們聯絡僧兵企圖伏擊崔忠獻,但計謀敗露,被崔忠獻所收拾。之後,崔忠獻廢熙宗,立明宗兒子王祦,是為高麗康宗,這是大安三年(1211年)的事。不久,康宗去世,便由其子高麗高宗繼任。綜觀這一段時期,王室是任憑崔忠獻擺布的。
- 「三韓以來人臣之家所未有」的威勢:透過一系列的奪權及廢立行動後,崔忠獻攫取了極高的權勢。如泰和五年(1205年)崔忠獻獲封為晉康侯後,曾在一次在招呼宗室的夜宴中,「諸王因奏留使,副其帳具,花果、絲竹、聲伎之盛,自三韓以來,人臣之家所未有也。」因而「自後忠獻出入宮禁,便服張蓋,侍從門客,殆三千人。」到貞祐七年(1219年)三月,高麗高宗更賜崔忠獻姓王氏。[2]
統治措施
獨裁制度
- 私人部隊「都房」制度:除了透過接連不斷的政變來穩定權勢外,崔忠獻又引入了新制度來鞏固自身權益,這就是設置私人部隊──「都房」。「都房」以「班」位單位組成,輪流守衛崔忠獻的私宅及護衛他的出入,具有相當龐大的規模。崔忠獻之所以成功地把權力留傳四代之久,靠的就是「都房」,因為當時武人間的傾軋異常激烈,所以崔忠獻有必要成立這支私人部隊來自保。
- 設置教定都監:崔忠獻控制朝政的另一手段是設立「教定都監」,最初是為了肅清反對者而臨時設置,其後逐漸演變為常設的行政機關,由此朝廷官位形同虛設,一切政令出自教定都監。
- 封侯開府:泰和五年(1205年)即高麗熙宗即位後的次年,崔忠獻就獲封為晉康侯,擢門下侍中,並且開府稱「興寧府」,自行配置僚屬,一年後升為中書令,又過一年後晉爵為「晉康公」。高麗朝政完全歸於崔忠獻所掌握,國王只能僅保虛位,成為傀儡君主。
改革時弊
- 崔忠獻剛剛剷除權臣李義旼而奪得權力後,便與弟弟崔忠粹一同向高麗明宗上奏了「封事十條」,要求改革當時的一些時弊,其中可歸納成這樣:
- 公允分配土地:崔忠獻認為,朝廷應該對臣民「量宜除授先王制土田」,按照實際情況頒發土地;此外,由於有勢力人士的貪婪而「奪公私田兼有之」,占有大片土地,造成「邦賦削而軍士缺」,朝廷無法根據田丁數字來收稅徵兵,因而要求能把這些被占的田地交還原有者。
- 澄清吏治:崔忠獻發現,一些官員「惟利之從」,甚至向人民「爭征田租」。而地方官員又「應察不察」,並從中作出舞弊營私。有鑑於此,崔忠獻意欲改變地方官制的現狀,加強對官員的審核,「能者擢之,否者懲之」。
- 倡導節儉:崔忠獻認為當時廷臣們的生活「並不節儉」,住所、衣裳都過多修飾,令風俗敗壞。因此要求國王「具訓於百僚,禁華侈,尚儉嗇」。
- 整頓佛教徒:當時的「浮圖」,都獲國王准許隨便出入王宮,「以事干穢聖德」,又擅自「營立佛宇」,在崔忠獻眼中,這些行徑都很不妥當,於是意圖令他們「不跡於宮」,多餘的佛宇「削去勿留」。
- 善選諫諍官員:崔忠獻認為當時負責進諫的官員,都「以苟合為心」,未能指出國君施政的毛病。所以就要求國王選擇合適人選,「使直言在庭。」
大義滅親
- 誅殺弟弟崔忠粹:高麗神宗即位後不久,崔忠粹欲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太子,並妄圖先將當時的太子妃逐出,但崔忠獻認為此舉對王室及對太子妃都不太合適,勸諭崔忠粹:「以女配東宮(太子),得無譏乎?況夫婦之間,恩義有素,太子配偶有年,一朝離之,於人情何?」力陳崔忠粹的做法不合情理。但崔忠粹並不接受,甚而因不堪母親的規勸而「以手推之仆地」。崔忠獻對崔忠粹忍無可忍,在得到親族們的支持後,預備迎戰崔忠粹。崔忠粹的部下亦轉投崔忠獻陣營,而他本人在逃走時被崔忠獻追兵殺害。最後,崔忠獻將弟弟「收葬之」。
- 流放姨甥朴晉材:朴晉材手下有一批勇悍之士,但獲授官職的卻不多,晉材對此含恨在心,甚至圖謀除去崔忠獻,崔忠獻亦感到晉材即將作亂,便在捉拿晉材後「斷其腳筋」,然後流放。朴晉材不久病死,而他手下的「勇悍者」亦被流放遠島。此事發生在泰和七年(1207年)。
平定動亂
- 在崔忠獻執政時,還有有兩股勢力隨時起事,造成動亂,影響崔忠獻的統治。
- 佛教寺院的勢力:崔忠獻執政期間,便有數次多達數千名的武裝僧侶湧入開京,以圖推翻崔忠獻。崔忠獻便迫令佛教住持──特別是那此已入佛門而沒有合法身份的王子——離開京城,並使用武力粉碎武裝僧侶。
- 奴隸、農民起義:崔忠獻掌權後,爆發了不少奴隸、農民起義。面對奴隸、農民起義,崔忠獻先採用武力平定,然後加以安撫政策。對於一些領袖人物,他授以官銜,把他們原本所屬的「部曲」、「鄉」或強制勞動區,合併入常規的縣制。崔忠獻的各種做法,把奴隸、農民的起義平息下去。
失誤政策
崔忠獻的施政,亦曾有一些嚴重的失誤:
- 對邊防疏忽鬆懈:崔忠獻曾形容自己治下的高麗「國富兵強」,所以當邊境有急報,崔忠獻就怒罵:「何以小事煩驛騎、驚朝廷?」對於崔忠獻的輕率態度,邊將只能採取「必待敵兵陷兩三城,然後乃可飛報」的消極態度。貞祐四年(1216年),高麗邊境就遭東遼國的契丹遺族入寇,造成「京城無備,人情洶懼」,高麗聯合蒙古才消滅了契丹兵。
- 「占奪公私民田」:崔忠獻曾占奪公私的田地,到崔瑀(崔怡)掌權時才歸還原主。
- 「授人爵,視賂多少」:崔忠獻對於授爵,即使有功,都是看對方向他行賄多少來決定。例如貞祐七年(1219年),趙沖及孫永等擊退契丹兵有功,但崔忠獻主持論功行賞時,卻「有功者無賞,人多怨之」。孫永與一干人等因在酒後埋怨說:「頃與契丹戰有功,以無賂不得官」,為崔忠獻所知而被斬,跟他遭遇同一命運的竟達百餘人。到崔瑀時代,才對這種失誤進行整頓。
權力過渡
死後哀榮
- 貞祐七年(1219年)九月二十日,崔忠獻去世於安興里私第,享年七十一歲。去世前夕,崔忠獻上表辭職,還賜姓。當時月犯熒惑,日官上奏將有貴人死去,崔忠獻乃召集數十名樂工全日奏樂,「至夜三鼓,樂未闋,果死」。死後,諡景成,功臣號達138字之多。其喪禮亦極其盛大,「百官縞素會葬,秘器、羽葆、鼓吹、旗常擬於王者」。
長子接權
- 據《高麗史》的記載,崔忠獻身患重疾,即將離世時預料身後可能有人生事,便叮囑兒子崔瑀(崔怡)切勿前來看望。果然,崔忠獻所寵信的將軍崔俊文與池允深、柳松節、金德明密謀剷除崔瑀,並不斷促請崔瑀到病重的崔忠獻家中看望。崔瑀遵照父親叮囑,沒有上當。後來金德明把陰謀告訴崔瑀,讓崔瑀作好準備,而崔俊文、池允深仍不知就裡,親自上門找崔瑀,欺騙他「公(崔忠獻)疾革,宜速往候」,崔瑀見勢即捉拿二人,加以懲處,平息了這次危機。到崔忠獻死後,崔瑀積極收買人心,革除崔忠獻在世時的弊病,穩定了統治。
- 其後,崔瑀在自己的私宅里設立「政房」,令權力更加穩固,崔忠獻所開創的「崔氏政權」便得以延綿下去。 [3]
人物評價
- 《高麗史·明宗世家》「史臣贊曰」:「崔忠獻乘釁以起,而王反見放逐,子孫不保,自是權臣相繼執命,王室之不亡,若綴旒者幾百年,嗚呼痛哉!」 [4]
- 《熙宗世家》里又批評當時是主弱臣強的時代:「是時忠獻執國命已有年矣,廣植黨與,專擅威福,熙宗雖欲有為,何以哉!」[5]
- 《東國通鑑》對他的評價是:「忠獻起於微賤,專執國命,貪財好色,鬻爵賣獄,至於放逐二主,多殺朝臣,元惡大憝上通於天,而得保首領,死於牖下,天道之不可知,乃如此耶!」 [6]
- 現代韓國歷史學家李丙燾認為崔忠獻功大於過:「計忠獻一生之中,凡立四王(神宗、熙宗、康宗、高宗)、廢二主(明宗、熙宗),其威權世襲至其子(瑀),與孫(沆)與曾孫(竩),三代。不過,忠獻還是一個富於義氣,廉恥與有度量的英雄,曾因痛惡其弟(忠粹)之不義、不孝與不睦,而將其殺害。對於政治、經濟的改善與正肅綱紀方面,亦有不少建樹。」此外,李丙燾提到崔忠獻以武人身份掌權,達到了另一種更重要的效果,就是「蒙古之入寇,即在崔氏執政時代中,其得以長期抵抗蒙古,實系有堅強武力政權存在之故。」[7]
- 台灣學者簡江作認為,崔忠獻穩定了武人傾軋權力的亂象,「在武人政權樹立之後由於相互爭奪政權,加諸農民的反抗,終導致社會的混亂。崔忠獻順利地撫平這混亂的局面,而成功地建立了獨裁政權。」[8]
史料記載
-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
- 《高麗史》卷一二九,列傳第四二,《叛逆傳·崔忠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