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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茶御史
巡茶御史,明清時期從都察院監察御史中派遣人員代表朝廷巡視茶法馬政等事務。監察御史奉命巡視茶法馬政時,一般稱巡茶御史。
巡茶御史簡介
明清時期朝廷與西藏等地少數民族實行以茶換馬的茶馬貿易,除設有茶馬司、茶課司負責茶馬貿易事務外,為查禁私茶,還從都察院監察御史中派遣人員代表朝廷巡視茶法馬政等事務。監察御史奉命巡視茶法馬政時,一般稱巡茶御史。
明朝的巡茶御史雖然也曾有過裁撤變動,但總的來說還是堅持了巡茶御史制度。而清朝僅在初期順治、康熙年間設有專門的巡茶御史,後來即將茶馬事宜交由當地督撫管理。
茶馬貿易歷來由朝廷嚴格管控,往茶馬貿易地派遣巡茶御史就是最具代表性的管控措施之一。據《明史》、《清史稿》記載,明朝在陝西設有巡視茶馬御史,清初沿明制,在陝西設有巡視茶馬御史,後改稱督理陝甘洮宣等處茶馬御史,均簡稱巡茶御史。
巡茶御史背景
茶馬貿易自唐宋至明清,由來已久,然而茶馬貿易制度卻以明朝最為嚴密。明朝茶馬貿易由官方壟斷,禁止民間以茶通番,藏民族所需要的茶葉只能通過明朝官方設立的專門機構即茶馬司來獲得,並且也只能以政府規定的物品即馬匹來交換。
茶馬貿易的重要性決定了巡茶御史的重要性。明朝巡按陝西監察御史劉良卿在《議茶馬事宜疏》中說:"國家設立叄茶馬司收茶易馬,雖所以供邊軍征戰之用,實所以系番人歸向之心。……國初一駙馬販私茶即處以極刑,蓋立法之嚴如此。祖宗好生之德,不嗜殺人之心,而私茶通番,輒以極刑凌遲論罪,其意之所在可知巳"。
茶馬貿易官營制度具有多重目的。其一是經濟,在制定茶馬比價時,貴茶而賤馬,其利頗豐;其二是軍事,茶馬貿易是軍隊獲取戰馬的重要途徑;其三是政治,即以茶馭番,茶葉是藏民族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因此控制茶葉有利於穩定邊疆。
巡茶御史記載
《明會典》卷三十七記載:若陜之漢中、川之夔保,私茶之禁甚嚴。凡中茶有引由,出茶地方有稅,貯放有茶倉,巡茶有御史,分理有茶馬司、茶課司,驗茶有批驗所。……嘉靖十二年奏准陜西金州、西鄉、石泉、漢陰、紫陽、五州縣茶戶,巡茶御史每十年一次清審,量為增減均平茶課……嘉靖十四年題准四川夔州、東鄉、保寧、利江一帶附近陜西通茶地方,不論軍衛有司、凡事干茶法者,悉聽陜西巡茶御史管理。
《清史稿‧食貨志》記載:司茶之官,初沿明制。陝西設巡視茶馬御史五:西寧司駐西寧,洮州司駐岷州,河州司駐河州,莊浪司駐平番,甘州司駐蘭州。尋改差部員,又令甘肅巡撫兼轄,後歸陝甘總督管理。
《清史稿‧職官志》記載:督理陝甘洮宣等處茶馬御史一人,康熙七年省,三十四年復故,四十二年又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