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 編,出版社: 中國市場出版社。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合理閱讀使一個人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1],全面提升人文素質[2],為走向成功奠定堅實的基礎。

內容簡介

工程勘察收費是指勘察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收集已有資料、現場踏勘、制訂勘察綱要,進行測繪、勘探、取樣、試驗、測試、檢測、監測等勘察作業,以及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設計文件等收取的費用。

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分為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專業工程勘察收費標準。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修訂本)》施行前,已完成建設項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設計收費仍按原合同執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參照本《規定》協商確定。

目錄

工程勘察收費標準

1 總則

2 工程測量

3 岩土工程勘察

4 岩土工程設計與檢測監測

5 水文地質勘察

6 工程水文氣象勘察

7 工程物探

8 室內試驗

9 煤炭工程勘察

10 水利水電工程勘察

11 電力工程勘察

12 長輸管道工程勘察

13 鐵路工程勘察

14 公路工程勘察

15 通信工程勘察

16 海洋工程勘察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 總則

2 礦山採選工程設計

3 加工冶煉工程設計

4 石油化工工程設計

5 水利電力工程設計

6 交通運輸工程設計

7 建築市政工程設計

8 農業林業工程設計

9 附表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二號公布)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1999年7月10日國務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布)

國家計委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工程勘察收費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計辦價格[2002]1153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