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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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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堯:立下赫赫戰功,卻被列罪九十二條賜令自盡的清朝名將功勳無人敵,罪名他最多

從歷史上看,要殺一個人肯定有列罪名,空穴來風也好,鐵證如山也罷,總是要列那麼幾條以示其咎由自取。當初那大貪官和坤,所列罪狀二十條,其中犯任何一條都屬死有餘辜之罪。但有一人的罪名那卻是多得驚人,達九十二條,這便是大清名將年羹堯。[1]

年羹堯,字亮工,號雙峰,清朝康雍年間名將。安徽懷遠人,漢軍鑲黃旗,進士出身,官至四川總督、川陝總督等,還被加封太保、一等公,高官顯爵集於一身。他運籌帷幄,馳騁疆場,為大清邊疆的穩定和疆域的開拓立下赫赫戰功。雍正四年被削官奪爵,賜自盡。

年羹堯可不是簡單的赳赳武夫,按說他應該是正宗的文官,他康熙三十九年中進士,改庶吉士,授職翰林院檢討。曾多次擔任四川、廣東鄉試考官,後累遷至內閣學士。看看他那一筆好字,便知道他文采還真是了得。

但他卻是靠武功發跡的,其戰功卓著,在當朝定是無人能比肩,康熙帝時他就是平定西藏和新疆戰事中立下大功,後來又有雍正的擁立之功,這個也非同小可。正是依此,他成了雍正朝重臣,加上後來又帶兵平定青海,功勳地位就更加顯赫了。

年羹堯自幼讀書,頗有才識,但如此樣的人,有清一朝是多多,何以獨年羹堯有此幸運呢?這其中還有一層不為人知的關係,原來,年羹堯是雍正的門人。

這個詞我們聽的時候感覺也不是很陌生,但解釋起來總覺得有些似是而非,它並不是我們所理解的春秋戰國時期,如春申君等四公子手下的門客;也不是普通的奴才家人,它是清朝才特有的名詞,其實就是包衣奴才。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歷朝歷代都沒有門人這個詞語,更無包衣一說。這是清朝特有制度下出現了一種身份。早在清民族建立之初,其實應該說是他們那部落形成之時,貴族按等級的不同,會分到數量不等的奴隸,這些奴隸就被稱為包衣奴才。

首先它是屬於貴族的私有財產。可以隨便處理,而且包衣奴才是世襲的,整個家族的包衣奴才無論傳幾代,形式上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其子子孫孫都是主人的奴才。

此奴才非彼奴才,這時奴才的意思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們不是我們想象中的做家務活,而是可以去外地幫助主人看管財產,也可派到外地做官,但無論如何,效忠主人是必須的。而這年羹堯就是雍正的包衣奴才。也是最出色的一個奴才。

年羹堯對雍正還是很忠的,不然不會如此的賣命,而且,他作為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一直沒有絲毫謀反之意,對雍正充滿着幻想。作為包衣,他一直跟在雍正後面混,他的妹妹還是雍正的側福晉,以如此的君臣關係,相對來說是很穩固的。

但是,他太順了,人一順,功成名就後,這人如不能自律便會飄起來。隨着他的戰功越來越大,獲得的榮譽和地位也越來越高,他開始居功自傲起來了,連王公貴族見了他也要跪拜了。

他忘了他包衣奴才的身份了,雖說隨着時間的推移,有些貴族,甚至所謂鐵帽子王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但觀念一以貫之的力量還是很大的,何況,這年羹堯做得也太過分了,他僭越的行為讓雍正很是不爽。

僅這些面子上的作派當然不足以讓雍正起殺心,但年羹堯不僅是手握重兵,威脅皇權,他擅作威福,手下之人只唯他之命是從,一次閱兵,皇上讓大家吃西瓜,沒人敢動,他一聲令下才敢吃,連皇上的話都不好使了,難道他忘了明初之藍玉是怎麼被滅族之事不成。

他專權跋扈、結黨營私、貪斂財富,仗着他同雍正的關係及擁立之功,毫無顧忌,甚至敢藐視皇權。但他對雍正一直是抱有幻想,認為不會把他怎麼樣,因為,他對雍正是忠心的,連降十八級他還是這樣認為,甚至接到令他自裁的聖旨還遲遲不肯動手,總覺得雍正馬上會收回成命的。

對於雍正殺年羹堯的起因,主流說法中一直強調是雍正矯詔奪位,年羹堯是參與者及幫助最大之人,而雍正除掉他是為了殺人滅口。我對此是有不同看法的。

首先在時間上是時隔多年之後,要殺人滅口是等不了這樣長時間的;再說了,將「傳位十四子」改為「傳位於四子」這個貓膩,年羹堯其實是並不知情的,因為他當時正在西北,肯定是無法參與矯詔奪位的,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阻止或威懾當時在四川的皇十四子胤禵引兵東進上,肯定是起了大作用的,其中不排除有密詔的可能。

對年羹堯的所作所為,雍正還是一忍再忍的,並不存在「狡兔死走狗烹」一說,他多次勸告、警告年羹堯,甚至說出了「若倚功造過,必至返恩為仇」一語,可這年羹堯還是一再觸及雍正帝底線,如結黨營私這樣讓皇帝不能容忍之事,這才招來殺身之禍。

所以,年羹堯之死雖然原因很多,但主要還是他自己太「作」,他完全不懂什麼叫「自作孽,不可活」。他致死都沒有明白,他的死緣於三個字:太自信。[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