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用漢語詞語,拼音bìng yòng,出自《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指全都使用;一同使用。[1]
出處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天生五材,民並用之。」
晉郭璞《江賦》:「咨五才之並用,寔永德之靈長。」
《宋史·禮志十一》:「考國朝之制,祖宗舊諱二字者,皆著令不許並用。」
清·錢泳《履園叢話·雜記上·戒殺放生》:「要之扶危濟困,是君子之存心;而救蟻埋蛇,亦仁人所並用。」並,現寫作「並」。
劉大白《看月之群》詩之五:「常人只能用眼看月,詩人卻能用心看月,看詩人詩里的月,是要眼和心並用的呵!」
解釋
指全都使用;一同使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