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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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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於2003年11月正式成立,它源自於1995年成立的廣州保險業公會,是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商業保險機構自願組成的保險行業自律性、非營利性[1]社會團體法人,接受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為「廣東保監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

協會的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經濟金融方針政策,遵守和弘揚社會道德風尚,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在國家對保險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險監管部門督促會員自律,維護行業利益,促進行業發展,為會員提供服務,促進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險業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

工作職責

廣東保險行業協會工作職責:

在廣東保監局監督指導和會員單位支持協同下,堅持以「服務」為核心,積極履行「自律、協調、維權、交流、宣傳」職責,致力發揮功能作用,全力服務行業發展。

一、是加強行業自律,規範保險市場秩序。協會在在財險、車險、銀郵保險、房貸險、保險從業人員流動等領域簽署並認真實施行業自律公約,使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二、是制訂施行服務規範,促進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協會制訂了《廣東省人身保險行業服務標準》、《廣東省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服務質量標準》、《廣東省保險公估、經紀、代理行業服務規範》等行業服務標準,加強檢查評估,督促嚴格執行。

三、是積極調解保險糾紛,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協會於2006年9月份建立了全省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協助保險消費者調解保險糾紛,維護保險人及被保險人雙方正當權益。

四、是加強隊伍管理,強化失信懲誡。協會依託全國保險中介監管信息平台,加強保險營銷員執業管理,規範營銷人員業內流動秩序,不斷完善從業人員違規名單公布制度,對於違規業務人員予以合理懲誡,打擊銷售誤導、不實宣傳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協會建立運行全省保險行業服務信息平台,開展保險營銷員繼續教育[2]培訓,協調各保險會員公司對全省保險營銷人員開展保險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操守、保險基礎知識及業務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教育,不斷提升從業隊伍專業素質。根據廣東保監局的委託,省協會2006年2月份起承辦全省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並推動考試方式由紙質考試向電子化考試過渡。全省各地市協會共開設電子化考點21個,全省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已全面進入電子化考試階段。

五、是積極開展行業宣傳和交流,樹立行業形象,加強保險消費者教育。協會在廣東保監局的統一部署下,協調組織會員公司和地市保險行業協會,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廣東保險宣傳周」活動、「保險知識進社區」宣傳活動、廣東保險熱線諮詢活動、「保險知識進校園」公益贈書活動等行業宣傳活動,主辦了粵港澳保險中介經驗交流會、中國保險代理機構第二屆年會、中法保險協會第9期研討會、粵港保險營銷文化大會等交流活動,以努力普及保險常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宣傳行業形象。

機構設置

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由專職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協會由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現任會長為中國人壽廣東省分公司鄭冬總經理。截至2008年底,協會共有會員單位116家,其中保險會員公司49家(人壽保險公司27家,財產保險公司22家),保險中介會員公司54家(保險代理公司25家、公估公司20家、經紀公司9家),地市保險行業協會13家。協會現下設財產保險委員會、人壽保險委員會、保險中介委員會、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等四個分支機構,並在惠州、陽江、河源、汕尾、揭陽、潮州、雲浮等7個地級市設立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辦事處,作為協會的代表機構,組建了一個覆蓋全省區域的保險行業自律組織體系。

自成立以來,協會通過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的決定》以及《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業社團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在廣東保監局監督指導和會員單位支持協同下,堅持以「服務」為核心,積極履行「自律、協調、維權、交流、宣傳」職責,致力發揮功能作用,全力服務行業發展。

一、是加強行業自律,規範保險市場秩序。協會在在財險、車險、銀郵保險、房貸險、保險從業人員流動等領域簽署並認真實施行業自律公約,使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二、是制訂施行服務規範,促進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協會制訂了《廣東省人身保險行業服務標準》、《廣東省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服務質量標準》、《廣東省保險公估、經紀、代理行業服務規範》等行業服務標準,加強檢查評估,督促嚴格執行。

三、是積極調解保險糾紛,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協會於2006年9月份建立了全省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協助保險消費者調解保險糾紛,維護保險人及被保險人雙方正當權益。

四、是加強隊伍管理,強化失信懲誡。協會依託全國保險中介監管信息平台,加強保險營銷員執業管理,規範營銷人員業內流動秩序,不斷完善從業人員違規名單公布制度,對於違規業務人員予以合理懲誡,打擊銷售誤導、不實宣傳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協會建立運行全省保險行業服務信息平台,開展保險營銷員繼續教育培訓,協調各保險會員公司對全省保險營銷人員開展保險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操守、保險基礎知識及業務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教育,不斷提升從業隊伍專業素質。根據廣東保監局的委託,省協會2006年2月份起承辦全省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並推動考試方式由紙質考試向電子化考試過渡。全省各地市協會共開設電子化考點21個,全省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已全面進入電子化考試階段。

五、是積極開展行業宣傳和交流,樹立行業形象,加強保險消費者教育。協會在廣東保監局的統一部署下,協調組織會員公司和地市保險行業協會,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廣東保險宣傳周」活動、「保險知識進社區」宣傳活動、廣東保險熱線諮詢活動、「保險知識進校園」公益贈書活動等行業宣傳活動,主辦了粵港澳保險中介經驗交流會、中國保險代理機構第二屆年會、中法保險協會第9期研討會、粵港保險營銷文化大會等交流活動,以努力普及保險常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宣傳行業形象。

企業榮譽

協會是廣東省民間組織發展促進會常務理事單位,被省民政廳評為2004年度「全省先進民間組織」。

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英文全稱為: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Industry,英文縮寫為GAII。

第二條 本會是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商業保險機構自願組成的保險行業自律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和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遵守和弘揚社會道德風尚,作為政府與保險界、保險界與社會之間的 橋樑和紐帶,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保險行業的自律、協調、交流和宣傳,動員、組織各會員單位和全體從業人員,堅持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積極發揮現代保險功能,更好地服務於我省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促進我省保險業健康發展,實現我省保險業做大做強。

第四條 本會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及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行政轄區。

第六條 本會的辦公地址設在廣州市天河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基本職能是一個核心、五個基本點,即以「服務」為核心以「自律、維權、協調、交流、宣傳」為基本點:

(一)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簽訂自律公約、制定行業標準和行業指導性條款,並經有關部門授權來約束不正當競爭行為;弘揚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建立健全保險業誠信體系;加強保險從業人員和中介機構的自律管理,根據協會組織簽訂的自律公約和制訂的管理制度,加強檢查,督促落實,監督執業行為,經有關部門授權進行自律懲戒。

(二)參與決策論證,提出有利於行業發展的建議;開展調查研究,反映行業呼聲;加強與監管機關和政府部門溝通,維護行業和會員合法權益。

(三)協調協會會員間、會員與保險從業人員之間的關係;協調保險行業與其他有關行業和社會組織的關係;協調會員與保險消費者、社會公眾的關係。

(四)通過協會會員間、與國內外保險業間、與其他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溝通情況,收集信息,引進技術,推廣經驗,組織開展培訓,反映業內動態,為會員、保險公司客戶和社會公眾服務。

(五)整合宣傳資源,組織開展行業性的大型展覽、宣傳和諮詢活動,普及保險知識,提高公眾保險意識;強化經營者法律意識;經有關部門授權並審核名單,表彰優秀從業人員,宣傳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樹立行業良好形象;開闢對外宣傳窗口,關注業內熱點、焦點問題,進行輿論引導,避免惡意炒作。

(六)接受保險監管部門、其他政府部門的委託辦理有關事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