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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教育考試院(The Education Examination Autho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是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1],為副廳級事業單位,由廣東省教育廳管理,位於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它負責全省學生進入全國各類大學的報名、考試、錄取工作,此外還負責本省學生報考全國各地的碩士研究生、中專學校等工作。
機構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灣省學生辦公室(簡稱中國聯合招辦)附設在廣東省招生辦內,它主要負責內地高校招收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的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是廣東省自學考試工作的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廣東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簡稱省考辦)。廣東省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和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廣東省考試中心內。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機構設置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內設9個副處級機構
(一)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中心工作協調、人事、文秘、保密、紀檢監察、宣傳、財務、後勤工作。承擔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
(二)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部
承擔普通、成人高等學校,研究生,專科升本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對港、澳、台、華僑學生聯合招生的計劃擬訂、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等工作[2]。
(三)自學考試部
承擔全省自學考試的計劃擬訂、報名、考試、評卷、考籍、社會助學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等級考試等各類教育水平性考試的命題、考試、評卷的組織等工作。
(四)試卷印製監管部
承擔試卷印製監管工作。
(五)技術統計部
承擔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件開發、系統運行與維護,開展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承擔教育考試統計工作。
(六)命題部
(七)高考研究部
(八)中等教育招生考試部
負責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九)社會考試部
負責我省社會考試或非學歷證書考試工作。
視頻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院長王斌偉任華農黨委書記,搜狐,2019-10-27
-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內設8個正處級機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