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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元市交通運輸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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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元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廣元市委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2010〕70號),設立廣元市交通運輸局(簡稱市交通運輸局),為廣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4月,廣元市交通運輸局被授予「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擬訂全市交通運輸政策規定,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地方高速公路管理[1]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2]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及站卡設置的協調和歸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實施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廣元市交通運輸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會務、信息、督辦、議(提)案辦理、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等工作;承擔績效管理、目標管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新聞宣傳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重大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業法治建設;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法律事務和規範性文件審核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參與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訂公路和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投融資政策;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和運輸樞紐等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審核專用公路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承擔公路和水路行業統計及預測工作;承擔交通扶貧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四)建設管理科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公路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港口、航道建設、養護等監督管理,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承擔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交)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進度、工程造價,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等工作。

(五)運輸管理科

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發展規劃;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政策、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水路運輸與道路運輸行業指導職責,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及戰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承擔公路、水路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配合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六)公路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境內幹線公路養護管理;按權限審批危(病)橋整治方案、施工圖及預算,幹線公路預防性養護工程施工圖及預算;負責組織幹線公路大中修工程及危(病)橋整治工程驗收;指導、監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安全監督科

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安全;按規定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公路建設及養護、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組織交通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財務科

加掛內部審計科牌子。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督、管理和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管理工作;受委託監督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本和國有資產。承擔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九)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智力引進、專業技術等級的評審考核、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學會、協會管理工作。

(十)行政審批科

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通運輸窗口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服務、政務信息共享、承擔政務一體化平台、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化科

承擔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制度的擬定;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攻關、創新技術開發、科技成果推廣與交流;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標準、計量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的科技智能化運用的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行業交通科技、信息化技術、網絡安全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全市交通綜合執法信息化工作、交通運輸系統信息化網絡建設工作、行業節能減排工作、交通運行監測與應急指揮信息化的建設與數據資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互聯網+在政務服務、行政審批、便捷交通、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協調推進依法信息資源共享、電子政務、交通運輸企業科技、信息化建設事項。

(十二)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具體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