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農業農村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是廣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農業綜合執法指導和監督工作。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會同相關部門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統籌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牽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市內扶貧開發成果鞏固及督查考核評估等工作。
(四)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2]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蔬菜、花卉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全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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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陳錫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兩大基本特徵 ,搜狐,201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