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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建築的七盞明燈》是羅斯金的一部有關哥特式建築的傑作,享譽英美藝術界,為好幾代人評判藝術價值提供了標準。該書闡述了建築的七大原則:「犧牲原則」、「真理原則」、「權力原則」、「美的原則」、「生命原則」、「記憶原則」和「順從原則」,為二十世紀的很多建築和設計提供了靈感。此外,羅斯金認為建築是從先輩手中繼承下來的東西,並映射出先輩生活的景況。這種思想對當今的建築保護有着深遠的影響。

建築的七盞明燈的創作者

作者簡介

約翰·羅斯金(1819-1900)是維多利亞時期最偉大的人物之一,興趣廣泛,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既是藝術家和藝術批評家,又是科學家、詩人、環保主義者和哲學家。他一生遊歷四方,足跡遍布英倫諸島和歐洲大陸。他的主要作品包括:《金河王》、《近代畫家》、《建築的詩歌》、《建築的七盞明燈》、《威尼斯的石頭》、《佛羅倫薩的早晨》、《亞眠的聖經》、《時至今日》、《野橄欖之冠》、《芝麻與百合》、《空氣女王》、《十九世紀的暴風雲》、《繪圖要素》和《透視要素》等。羅斯金的作品語言優美,內容深刻,對甘地、托爾斯泰和普魯斯特有較大影響,普魯斯特甚至為了翻譯羅斯金的作品而下決心學習英語。

原文摘錄

四種欣賞: 感情欣賞(簡單而出於本能,無法區分真偽,較低層),自豪欣賞(得不到窮人欣賞的建築不真正值得欣賞,對大和對稱的熱愛總是和庸俗和狹隘聯繫在一起),匠人欣賞(這種情感對建築師的真正構成來說,也僅僅相當於詩人擁有一雙對音部非常敏感的好耳朵。任何建築,假使其出眾之處僅僅在於其合乎比例,那麼它只能算是首建築打油詩或者一項押韻練習),藝術和理性欣賞(唯一值得擁有,雕塑和繪畫實際上才是要做的一切) 雕塑與繪畫: 建築大師不是別人,正是在門廊上雕塑浮雕的人 建築隊伍總是很龐大,但是卻大致可分為兩類人:石匠和雕塑家 人類只能從事兩種美術活動,亦即雕塑和繪畫,我們所說的建築只不過是它們美好的物質表現,或者將它們置於適當的位置。 格言一:我們可能隨時都知道什麼是正確的,但卻並不總是曉得什麼是可能的。 格言二:一切實際法則都是對道德法則的解釋。 在普通人的大腦中,暫時現象所留下的印象到了第二天就會消失。持續的壯觀不僅必要,而且對他們有益;上蒼索取的犧牲從來不會毫無用處。 對那種將自己的大門砌得堂皇氣派、將自己的門口鋪設平整而卻讓教堂的門很窄,門檻被踏爛了的感情,對那種將自己的內室不惜工本裝飾得富麗堂皇而讓教堂四壁空空的感情,我不能理解。 格言五:家庭奢華應當為國家的輝煌犧牲。 我們要的不是教堂,而是犧牲;要的不是敬仰之情,而是崇拜之舉;要的不是禮物,而是奉獻。 格言六:近代建築師能耐有限,但是卻甚至連這些有限的能耐都不願拿出來。 首先請想一想哪種裝飾適合遠觀,哪種適合近看,把它們分散開來,讓細膩的在下面,靠近眼睛,讓粗獷的在上頭。 我們只是偶爾才會想到那些簡樸得有些傲慢的風格本身之所以會令人愉悅,其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反差,倘若千篇一律都是這種風格,就會令人厭倦。它們是藝術的休止符和單音調,正是更高層次的藝術快樂——高得多也快樂得多的愉悅,才產生了那些美麗的色彩豐富的鑲嵌牆面。

書評

我自知沒有那麼強的耐性,所以選擇了這本《建築七燈》,這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細的揣摩作者的文字含義,當然,這本書確實耗費我很大力氣,但是仍有許多地方無法領略,暫且談談我所理解的那些東西吧。 不得不承認,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強烈的感受到一位虔誠的信徒對上帝的熱愛。他認為是上帝創造了一切,那些樹木,那些鳥兒,甚至那些房子都是人們按照上帝的旨意建造的,而人類只是上帝創造的所有一切的管理者,所以我們得尊重上帝,按照他的法則去辦事。在前言部分他說:在行動中不提及上帝的意願才構成我們的無理,把上帝的意願到處應用才是對上帝的真正尊敬。當然他之所以如此篤信上帝跟小時候的教育是分不開的,她的母親是個虔誠的清教徒,每天花上幾小時與兒子讀《聖經》,所以說上帝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在作者的腦中,當然個人認為,在某些方面這種虔誠使他的思想偏向一些狹隘。 如果說對上帝的熱愛是無法選擇的,那麼對於自然和誠實的強調則是作者自身發展的結果。他熱愛自然中一切,我們的建築來源於自然,同時他也十分痛恨建築的不誠實。下面我將按照作者談論的七盞明燈進行我自己理解性的分析。 第一盞明燈:犧牲明燈。這個題目本身就帶有宗教色彩,讓人想到神秘的生死之事。其中有句話說道:為了讓人類理解贖罪機會,從一開始就必須用一種流血犧牲來預示該計劃。我理解為首先讓人類從開始就感到自己的罪過,而我們是靠上帝來救贖的,所以但凡涉及到上帝的事情上,比如禮拜,比如宗教建築都必須用最虔誠的態度做最大的努力和付出。廉價的犧牲品被拒絕,不是因為它不能代表基督,也不是因為它不能實現犧牲的目的,而是因為它表現出一種吝嗇,這是對上帝的不敬。建築作為一種人類表達對神的敬愛之情的方式之一當然也被給予了足夠的重視。而且他關注的是宏觀上的愛和尊敬,對於細節之處的華麗非常排斥,這不禁讓我想起密斯那句「上帝存在於細節之中」。兩個看似完全相反的態度,同樣是上帝,同樣是細節。其實兩者有着不同的側重點,前者反對那些在細節之處華麗的浪費,表現了一種對於原始性和基本性的贊同。而後者則強調了細節之處帶給人的愉悅感和精細度,是對通過細節反映建造建築的態度,而對於建築的認真態度卻是兩位的共同點,羅斯金認為那些蹩腳的,粗製濫造的裝飾使人無法感受到原作的高貴之處,即使沒有好的材料,粗糙的作品也必須是同類作品中最好的,這是一種生活態度,認真的生活態度。 其實他對於裝飾的態度也反映了他對於誠實這一概念的強調。他說:誠實原則必須再次左右我們的處理方式:我們決不能讓任何裝飾覆蓋整個建築,使得它近看時非常精細,遠觀時卻是非常粗陋。那是詭計和欺詐。這是對於建築關於遠近取捨明智處理方式。這是要根據建築的性質來決定的。想起國外的某個機場,遠處看非常壯觀,而那些高高在上一般遊客看不清的地方卻是最粗糙的水泥裸露,因為這樣既不影響效果又可以節省費用。這大概反映的就是羅斯金的思想。而這也何嘗不是一種犧牲,一種對於該犧牲的地方採取明智的放棄。 第二盞明燈:真理明燈。在這一章中,他強調真理的唯一性。認為在一切之中,只有真理才沒有限度,只是不斷的突破破壞。而誹謗,虛偽和背叛這些被認為是破壞的東西,不是因為它們虛假,而是因為它們給我們造成傷害。錯誤的大小決定於誘惑的程度,認為誘惑最小時所犯的錯誤最重。這點我很贊同,因為在誘惑非常小的情況下仍犯錯則表明其貪念之大。這樣看來,錯誤不分大小,誘惑才有大小之分。真理需要實踐來檢驗,與其說講真理是出於意志,不如說是出於習慣。我們可以用行為來展現真理的存在,但是並不是說忠實的展現我們的手藝可以使真理大踏步前進,而是當手藝本身受到豪俠之氣的驅使才是作者所希望看到的現象。而這一點則正是將真理作為習慣的表現。正所謂的「治標先治本」的道理。 在這章中,作者反覆強調的仍是誠實性。通過闡述瘋狂與道德的矛盾性,他表示想象可以存在,而且這是無法避免的屬於人類對於不可能的事物的概念的自願召喚,但是想象必須了解到它的不存在性,當想象開始欺騙時,就變成了瘋狂,這是與我們作為道德動物背道而馳的。而且那些偉大的畫作從不欺騙,所有的藝術家也都不應該具有此種行為。也就是說良心和藝術是並存的。就好比我們能有擁有一座誠實的建築,其寒酸可以原諒,其實用值得尊敬,但是對於卑鄙的欺詐則只剩下嘲諷了。這裡需要指出的是,作者一直對鐵築建築持有否定的態度,他從審美角度出發認為鐵只能作為連接部件,不能作為結構構件,結構構件只要用我們自然中原始材料例如泥土、木料和石頭就足夠了。因為這些原始材料是自然的產物,是尊貴的,是非人工的,而鐵是機器時代的廉價產物,本身不具備高貴的品質,所以用鐵如同飲酒一樣,飲酒可以治病,但不能賴以生存。我想到我們現在生活在幾乎全部都是工業產品的時代,不要說鐵的應用,我們周圍幾乎所有的一切都是機器的產物,從而使我們失去了對於原始事物應有的認知和感受,這無疑是一件可悲的事。 第三盞明燈:權利明燈。其中一句格言這樣說:建築有兩種智力:尊敬和統治。表現了一種人與自然的融合的態度,人只是自然中的管理者,人類要對上帝留在這個世上的建築表現出正確而謙卑的尊敬,並要了解人類對這些建築的統治,沒有任何地方可以標記人與上帝最強大、最美麗的建築之間的關係。還有一點就是在做建築的時候尺度的概念很重要。一幢建築物為了顯示其大小,必須一下子全部被看到,更簡單的說,從上到下,從一端到另一端,必須有一條看得見的界限,因為一旦界限的連續性被打破,界限的長度因此無法估計。這也體現了建築的誠實性觀點。用建築真實的尺度來體現它所要表達的概念,或是宏偉,或是小巧。建築的相對莊嚴更多取決於塊的重量和活力,而不是其他任何特徵:任何塊,包括體積、光、陰影和色彩,不是這當中某一種的總和,而是他們的寬度,不是斷續的光、散碎的陰影或者分散的重量,而是堅實的石頭,明媚的陽光和純淨的陰影。 第四盞明燈:美的明燈。對於美的闡述,作者則更加強調了自然的力量。他認為所有的美的線條都是來自於自然中最常見的那些線條。恰到好處的裝飾應當模仿有機生命的真實形狀,尤其是人的形狀。而那些存在於蜂巢和動物器官中的線條性狀則不能被接受,因為它們並不常見。人類的想象力應該基於自然之上,離開了自然,人類就沒有能力想象。但是凡是能夠想象得出的形狀,在宇宙中的某個例子總能找到例子。上帝的美是非常廣泛的,但是最容易、最常見的即最「自然」,凡是藏在動物體內的形狀,造物主不想讓人們看到,所以我們不應該扒開它們去刻意尋找「美」。現在好多大師拿出很多高端的理論來闡述自己的作品,比如動物體內的細胞等,按照他的理論則是與自然相悖的,是醜陋的。當然很多時候我也很不能明白好端端的一個作品幹嘛非要給它加上讓人覺得很神秘噱頭,好像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它的理論基礎是不可小視的。 第五盞明燈:生命明燈。在美的基本特徵中,有相當大的部分依賴於有機物中維繫生命的能量的表達,或者依賴於天性被動無力的事物對這種能量的服從。生命是一種拓展和延伸,是使一切事物被賦予精神上的特徵,從而使其具有生命力。建築最高層次的尊嚴和令人愉悅取決於其產生過程中做涉及到的智力生命的生動表達。其中想象力為生命提供了土壤,使乾澀無力的建築具有生氣。手工業則為這種生命提供了途徑,人們在手工業的過程中全心投入,將某種無價的東西注入到作品當中,這一點,人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好比我們的手繪時代,在那個時候你在繪畫的同時體會着你的作品,從而為作品賦予了生命力。好比喝茶和喝可樂的區別。喝茶是需要泡的,茶是需要品的。 第六盞明燈:記憶明燈。建築是記憶。沒有建築我們照樣可以生活,沒有建築,我們照樣可以崇拜,但是沒有建築,我們會失去記憶。人類的記憶由兩樣東西記載,一是詩歌,二是建築。那麼我們該對承載我們記憶的建築採取什麼方式呢?其一,使得當代建築成為歷史;說的是我們的建築要具有歷史性,而不是簡易房。其二,將過去的建築作為最寶貴的遺產加以保護。建築應該是神聖的廟宇。所以建築本身來說應該具有堅固性,因為它將記載我們一代人甚至是下代人下下代人的歷史。但是他也同時強調,為了保持歷史的真實性,我們不應該對古建築做任何修復,因為建築之所以輝煌就在於其歲月的痕跡。若是對他們進行修復則被視為是邪惡的,虛偽的。 第七盞明燈:順從明燈。建築存在是基於各個國家政治、生活、歷史和宗教信仰的化身。而順從原則則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政治因為它而穩定,生活因為它而快樂,真理因為它而被接受,創造因為它而延續。所以說順從是使得我們的世界得以延續的基本原則。根本沒有絕對的自由,我們始終在規則中擴大個人自由化,但始終不能脫離它。我們建築師也必須學會普遍接受的風格。我們必須首先確定哪些建築被認為具有高度權威,並需用心去學習它們的營造方式和比例法則,然後再對不同的裝飾和用途進行分類。有句話說的好:我們並不缺少新的建築風格,但是我們缺乏某種風格。指的是在一種風格上完善,也就是誇大化的過程。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