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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期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在漢字的歷史上,人們通常把秦代之前留傳下來的篆體文字和象形文字稱為「古文字[1]」,而將隸書和之後出現的字體稱為「今文字」。因此,「隸變[2]」就成為漢字由古體(古文字)演變為今體(今文字)的分界線。
名詞解釋
建設期(Construction Period)是指工程項目從投資決策始到竣工投產止所需要的時間。
建設期的含義解讀
項目建設期,一般是按照可行性研究階段論證確定的建設項目總投資進度計劃確定的,即從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始至項目試運行期結束所占用的總時長。
建設期的主要內容
建設期包括施工圖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
1、施工圖設計階段
施工圖設計是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的基礎上進行詳細、具體的設計,以指導建築安裝的施工。因此必須把工程各構成部分的尺寸、布置和主要施工做法等,繪製出正確、完整和詳細的建築和安裝施工詳圖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2、招投標階段
施工圖設計完成後,項目開工前,投資方就可以組織施工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3、施工階段
工程項目經批准開工建設,項目即進入了施工階段。
4、竣工驗收階段
竣工驗收指工程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以及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等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活動。
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建設期、建設工期、特許經營期的聯繫
建設期、建設工期、特許經營期之間的聯繫如下:
1、建設期包含建設工期。
2、建設工期也通常被稱為建設期。
3、特許經營期與建設期、建設工期沒有必然聯繫,特許經營期可包含建設期,也可不包含,也可部分包含。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特許經營期起止時間可由甲乙雙方合同約定。
建設工期一般是指自擬建項目永久性工程開工之日至項目全面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時間(或總監理工程師的開工令所載的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工程交工驗收合格日)。建設工期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設備採購與安裝、生產準備、設備調試、聯合試運轉、交付使用等階段。項目建設工期可參考有關部門或專門機構制定的建設項目工期定額和單位工程工期定額(例如一般土建工程定額、設備安裝工期定額、井巷掘進工程工期定額,隧道開鑿工程工期定額等),結合項目建設內容、工程量大小、建設難易程度,以及施工條件等具體情況綜合研究確定,但建設工期不包括施工準備時間。
建設工期反映的是項目工程建設進度。
特許經營期是指擁有特許經營權的期限,2015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令第25號)第六條「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所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需求、項目生命周期、投資回收期等綜合因素確定,最長不超過30年。對於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以下簡稱特許經營項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與特許經營者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約定超過前款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期反映是是甲乙雙方約定的,乙方擁有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古文字,古文字是如何識別出來的,搜狐,2021-03-26
- ↑ 隸變,變什麼了?,搜狐,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