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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鵲(宋代蘇軾詩作)

蘇軾詩作
圖片來自搜狗網

《異鵲》是蘇軾寫的五言古詩,作品出處《莊周》,創作年代北宋

原文

莊週遊於雕陵之樊,睹一異鵲自南方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感周之顙而集於栗林。莊周曰:「此何鳥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搴裳躩步,執彈而留之。睹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螂執翳而搏之,見得而忘形;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

莊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類相召也!」捐彈而反走,虞人逐而誶之。莊周反入,三月不庭。藺且從而問之,「 夫子何為頃間甚不庭乎?」莊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觀於濁水而迷於清淵。且吾聞諸夫子曰:『入其俗,從其俗。』今吾游於雕陵而忘吾身,異鵲感吾顙,游於栗林而忘真,栗林虞人以吾為戮,吾所以不庭也。

譯文

莊周雕陵籬笆旁漫步,看見一隻奇怪的鵲從南邊過來,它翅膀寬有七尺,眼睛大(得直徑)有一寸,(經過的時候它的身體)碰到莊周的額頭來到栗樹林中。莊周說道:「這是什麼鳥啊,翅膀大卻不會飛,眼睛大卻不會看?」(說着)提起褲子快跑(追蹤),拿了石子(準備)打鳥把它抓住。(這時他)看見一隻蟬,因為剛剛找到一處很好的蔭涼而忘記了(隱藏)自己的身體;(一隻)螳螂躲在旁邊準備抓那隻蟬,看到就要有所捕獲卻忘了自己的身體;(那隻)奇怪的鵲跟着螳螂準備抓它來吃,只知道(眼前的)美味卻忘了自己的身體。

莊周猛的驚覺道:「不好!事物都有福禍兩面,福禍是互相依存的啊!」(他)丟掉石子走開了,園丁追着他問他(為什麼好好的放棄,不打那鳥了)。

詩作作者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福昌縣主簿、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召直史館。公元1079年(神宗元豐二年)知湖州時,以訕謗系御史台獄,次年貶黃州團練使,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還朝,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公元1094年(紹聖元年),又被劾奏譏斥先朝,遠貶惠州、儋州。公元1100年(元符三年),始被召北歸,次年卒於常州。蘇軾詩、詞、文、書、畫皆工,是繼歐陽修之後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古文方面,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作為傑出的詞人,開闢了豪放詞風,同辛棄疾並稱「蘇辛」;在詩歌上,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在書法方面,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今存《東坡全集》150卷。

詩作原文

異鵲

熙寧中,柯侯仲常通守漳州,以救飢得民①。有二鵲棲其廳事,訖侯之去,鵲亦送之。漳人異焉。為賦此詩②。

昔我先君子③,仁孝行於家。

家有五畝園,麼鳳集桐花④。

是時烏與鵲,巢鷇可俯拏⑤。

憶我與諸兒⑥,飼食觀群呀⑦。

里人驚瑞異,野老笑而嗟。

雲此方乳哺,甚畏鳶⑧與蛇。

手足之所及,二物不敢加⑨。

主人若可信,眾鳥不我遐⑩。

故知中孚化⑾,可及魚與豭⑿。

柯侯古循吏⒀,悃愊真無華⒁。

臨漳所全活⒂,數等江干沙⒃。

仁心格異族⒄,兩鵲棲其衙。

但恨不能言,相對空楂楂⒅。

善惡以類應,古語良非夸⒆。

君看彼酷吏,所至號鬼車⒇。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