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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芒語是比利時荷蘭語的舊名稱,主要通行於比利時北部區。[1]


弗拉芒語是對於在比利時東北半弗蘭德地區所通用的荷蘭語方言的統稱,它本身並沒有一個官方標準也沒有一個語言的委員會,但因為比利時與荷蘭分裂之後的政治原因而被叫做弗拉芒語。其語法、語詞跟荷蘭的標準荷蘭語無大差異。 弗拉芒語大致上可以分為東弗拉芒語及西弗拉芒語兩種方言,有時林堡語亦被歸入成為弗拉芒語的一種方言。


從13世紀開始,該地區出現了繁榮的商業城市,弗拉芒語的地位逐漸確定。比利時北部同荷蘭南部相連, 歷史上荷蘭、 比利時曾是一個國家,所以弗拉芒語實際上即是南部荷蘭語。但由於兩地文化和宗教不同,習慣上使用不同的名稱來稱呼同一種語言。


從比利時西部的科特賴克至東部的奧伊彭以北,可以劃一條語言分界線,把比利時分為兩半,以北荷蘭語區,以南為法語區,使用法語瓦隆方言。首都布魯塞爾地區為荷蘭語和法語混合使用區。


1980年荷蘭和比利時兩國簽約成立「荷蘭語聯盟」。條約規定兩國將共同促進荷蘭與比利時北部荷蘭語區之間在語言和文學方面的一體化,並在語言文學的教學和科研方面進行合作,雙方鼓勵在國際上推廣和使用荷蘭語。此後比利時不再使用弗拉芒語這一名稱,而改稱荷蘭語。


荷蘭語在比利時的使用人數約600多萬。加上與其毗鄰的荷蘭,全球使用總人數約2200萬人。


弗拉芒語人口和語言


佛拉芒語社區現有人口大約600萬,占比利時總人口的60%左右,佛拉芒語(荷蘭語的一種方言)、法語是比利時佛拉芒區的官方語言。當地少數族裔的新移民及工作人士能操法語、英語和德語、意大利語、土耳其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等。自中世紀猶太人成為佛羅明區最老的獨立身份少數族裔。


比利時境內,沿着民化區與民化區邊界各城鎮,異區居民能享有「語言設施」;令身處異民化區的少數族裔得到自己語言的官方文件。佛拉芒官方文件由佛拉芒語、法語雙語組成,有時也有德語。


歷史上,當地方言/口音擁用強烈本地特色。 然而,電台和電視廣播的勢力,及流動人口的新趨勢,導致傳統方言/口音使用率大幅急降。 各地區方言/口音的分別受到侵蝕及產新調解方言/口音的出現;例如荷蘭語中被稱為tussentaal (之間語言),或貶義稱為verkavelingsvlaams (受多種方言/口音影響的,新市郊、佛拉芒荷蘭語居民)。


布魯塞爾的荷蘭語方言/口音(包括發音和字彙),重量地受到法語影響。不管怎樣,因大部份首都居住的佛拉芒方言人士,是年青流動人口;不會操布魯塞爾的荷蘭語方言。


參考來源

  1. 弗拉芒語社區 查字典地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