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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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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1182~1226),外文名:Francis of Assisi ,天主教譯為方濟,由他創立的修會叫方濟會(Franciscan476,Franciscan Order)。本辭典採取兩個不同的音譯,全是因應華人基督徒習慣的叫法。

方濟會一般是指「方濟各會」,亦譯「法蘭西斯派」。亦稱「小兄弟會」。天主教托缽修會之一。會士穿灰色長袍,因此被稱為「灰衣修士」。1209年由意大利人方濟各[1]所創。會士互稱「小兄弟」,提倡過清貧節慾的苦行生活,麻衣赤足,乞食為生。該會為女修道者[2]設有「第二會」,為世俗教徒設有「第三會」。

人物簡介

華人教會很少為文介紹弗朗西斯的言行(除了常被引用的一篇禱詞外),猜想原因有下列幾點。1.他與許多中世紀偉大的信徒一樣,都被古遠的時空淹沒了;2.我們認為弗朗西斯是屬於天主教的聖徒,基督教不介紹天主教聖徒;3.弗朗西斯一生執着信仰的言行,不僅一般基督教信徒受不了,連不少天主教的信徒也忍受不了;4.弗朗西斯的言行只能用心靈去了解,基督徒喜歡用理性去分析;5.弗朗西斯對神火熱的愛,對窮人毫不保留的委身,對基督教中產階級的敏感心靈是個太大的刺激;6.弗朗西斯的言行被漆上太多神話的色彩,基督教對神話奧秘一類異常敏感、不悅。

弗朗西斯的神是異常真實的神,事實上是真實得無處不在︰在星星、樹木、小鳥、瓦片,甚至糞便中;以弗朗西斯的神觀來比較道家的道觀或宇宙觀的,出現於不下十篇以上的博士論文。有人稱弗朗西斯的靈性生命為「道成肉身的和聖禮的」(incarnational and sacramental)。

弗朗西斯的世界觀是絕對平等及真誠的,裡面沒有矯情,因此不屑與學者聒聒不休;沒有私己,因此不屑屯積;沒有階級,因此常不自覺地以己衣衣人,以己食食人。在巿場或田野,當他感到要向神禱告和讚美,就站在那裡高聲禱告和讚美,手舞足蹈,一如他在密室那樣。不錯,他的世界是沒有牆壁的,神是無處不在,世界每一樣受造物都在述說神的作為。

弗朗西斯的福音真實得只能按字面意思來讀,來了解,來遵行,以致第一次碰上他的人都說他發瘋了;但任何人肯停駐一會兒,都會被他內心那股喜樂、祥和的魅力深深吸引。耶穌教訓人要賙濟窮人,又與遭社會遺棄的妓女、罪人同行共食,他便一直活在當代最被蔑視的人群中,又不斷把自己的錢財和衣物送給有缺乏的人,直到他有錢的父親看不順眼,說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他而得;他就在父親跟前脫下所有衣物,歸還父親,宣稱從此以後他只是神的兒子,赤條條地走出家門,繼續不斷捨棄的生活(臨終時他為自己這樣否認父親深表懊悔)。

弗朗西斯這個人

弗朗西斯一生的言行,可說是人性的一個謎團;自十三世紀到今天,以他名字命名的社團、慈善機構,和爭取社會公義之團體,數目多得沒法計算;60年代的嬉痞(Hippies)更稱他為「嬉痞聖人」(the Hippie Saint)。到底真實的弗朗西斯是什麼樣子?

要把眾多神話和傳說分別出來,描繪出真實的弗朗西斯,顯然是不容易的。他自己極少留下著作;除了極少數明顯例子外,有關他的事跡隨着時日而給人加上穿鑿附會的幻想,就如說他母親要生下他的時候,有人勸她要在馬槽分娩,於是弗朗西斯就在禾杆草堆上來到這個世界,周圍有牛羊小鳥,上有天使環拱着,還有小天使在吹號角!人就是喜歡將他的生平「基督化」,也許令人感到神怪之餘,亦能反映出人對他的評價。

我們比較確定的是︰弗朗西斯生於十二世紀末意大利北部一個叫亞西西(Assisi)的城巿;那時意大利仍在封建社會的階段,權力都在貴族的手中。但因着商業的興旺,造就了迅速興起的中產階層,弗朗西斯就是生在一個富有的商人家庭。他父親皮亞曹(Pietro)是個有錢的布商,對小兒寄望甚殷,希望他長大後能像法蘭西(France)那樣進步,有文化,或具高尚的品味,故給他起名叫弗朗西斯(Francis)。皮亞曹怎麼也沒想到,一個代表富裕、休閒、品味、文化的名字,經過他小兒之後,竟然變成一切與原意相反的象徵。

年輕時代的弗朗西斯愛與同階層的富家子弟來往,因着天生的領袖魅力、不拘小節的作風,又常有尋歡作樂的新主意,很自然地就成了朋輩的領袖,帶着他們週遊各地尋找新刺激。

有一年(年分不可考),意大利與鄰邦佩普賈亞(Perugia)開戰,弗朗西斯認為身披武士鎧甲上沙場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他家富有,可以買最亮麗的戰袍和馬匹上陣,就高高興興地與他的朋友出發了。想不到這個少爺兵一上陣就給人俘虜了,關在監牢里。可能因着他父親是有名的富商,敵人待他還不錯,不久就把他釋放了(亦可能因他在獄中患病的緣故)。

出獄之後的弗朗西斯改變了很多,與外界隔絕的牢籠生活,使他不斷思想人生最基本的問題;他開始領悟物質繁華的無常,認為內心世界才是真實的。回家不久,他又再上戰場,在當時,人們認為這是年輕人應有的責任和尊榮。途中他碰上另一個衣衫襤褸的武士,他就把自己昂貴的戰袍除下,與他交換破衣,然後掉頭走回家,開始了他一生愛貧窮生活的第一步,或說是告別了繁華的中產世界,走入簡樸卻是滿足的福音世界。

弗朗西斯認為華衣美食並不屬於主耶穌,金與銀只會令人拜假神,他要跟隨主耶穌的腳蹤。他發現,日升日落,河川山谷,每一個人和每一隻鳥,都比富貴榮華來得真實;特別是道旁衣不蔽體的賤民,他從他們身上看到主耶穌的榮耀,內心就充滿着無法言宣的喜樂和滿足,終日與他們為伍,與他們分享一切所有。

耶穌要門徒照顧患病的,他就親吻因患痳瘋而臉部潰爛流膿的病人;耶穌教導門徒把衣服送給衣不蔽體的窮人,他常把自己身上僅有的都脫下給人,在寒風中顫抖着走回自己的「家」。對弗朗西斯來說,關顧一個被棄的孤兒,用手愛撫一個垂死的老者,就是以愛回饋萬愛之神的自然方法,而且這都是做在別人要掩鼻而過的貧民窟當中。

弗朗西斯與跟隨者的行徑令愈來愈有錢,也與群眾愈離愈遠的教會當局不滿意;有公開反對他們的,也有想拉攏他們,想把他們納入教會正軌的,他們卻不為所動。他們嚴守耶穌的吩咐,行路不帶錢囊,每到一處就為那地祝福,向他們講解福音。別人對他們施贈,他們樂於接受,卻僅取每日之所需,其餘一切就隨手分贈有需要的人,或用來修葺破落的教堂。沒有人接待,他們就下到田野幫忙農事,賺取兩餐一宿,成了民間一出真實的福音劇,把福音書中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活演出來。

弗朗西斯的一生沒有刻意安排的計劃,沒有努力擴展的目標,只有一顆熾熱愛主耶穌的心,比鋼鐵更堅強的委身心志,和與自然及人完全契合的生活。要整全地描繪弗朗西斯的靈性生活和思想教訓並不容易,但下列各點可能是各學者較能認同的。弗朗西斯的教訓︰

1.藐視財富。弗朗西斯認為分裂人與人祥和關係的元兇就是金錢,因此嚴禁他的跟隨者擁有財產。他認為金錢把人物化,令人再看不出人是人,是按神的形像(Image of God609,Image of God)創造的,金錢亦使人弄不清這世界誰屬;人擁有金錢,就以為擁有了這個世界──動物、植物和其它,不知道這些只能屬於創造主。

2.同為弟兄。他看一切人與物都是弟兄,稱他的跟隨者和路邊樹木與雀鳥為「小弟兄」,因為他自己也是小弟兄,只有神才是我們的天父,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源於祂,因此在同一天父下,所有都是平等的。基於此,弗朗西斯反對特權,認為特權所劃分的,就是有權力和沒有權力、貴族與小民、有錢人和貧窮人,結果特權把人與人分割開來,破壞了上帝創造的秩序。

3.與自然為一。這個非常接近道家的思想,對弗朗西斯是極其寶貴的。人既不擁有大地,大地也不會反叛人,大地及其上一切需要人以平等心去保護和愛惜,這樣說來,大地與人就能達至共生的關係。弗朗西斯認為凡被造的,都具有內在的價值與尊嚴,刻意擁有人或物,就是剝奪他受造的價值與尊嚴。為此,他行路時遇見地上蚯蚓在爬行,就會把牠拾起,放在路旁的草地上,免得被人不小心踐踏。

4.愛仇敵。人若同受一位天父的愛眷,彼此為仇就是違反天父的心意,故在弗朗西斯的眼中,人或有好壞之別,卻沒有友敵之分。在他那個時代,是教廷向回教徒發動第五次十字軍戰爭的時代,基督徒稱回教徒為罪人,是污辱聖殿的基督仇敵,教廷宣布殺回教徒是一種功德。弗朗西斯卻多次進入回教徒的小區,又派他的小弟兄生活在那裡。有一次他直入卡謨首長(Sultan-al-Kamil)的帳幕,以平常心向他講解福音的愛與和平,使卡謨既感動又驚奇,卻令當時的教會和十字軍非常忿怒。弗朗西斯認為教會與回教徒之爭,全因為人不能擺脫占有欲;故當地主教要求弗朗西斯開拓自己的財產,免至行乞度日,弗朗西斯就回答說︰「我們若有財產,就需要用武器來保護它們。」這正是他對十字軍的解釋!

5.甘受苦難。他認為受苦是人明白另一人的最有效途徑,特別是耶穌的苦難,為此,他甘之如飴。他對耶穌的苦難有一顆不息的好奇心,常藉自己的苦難去參悟領會。他鼓勵自己的小弟兄要照顧身體,卻不要戀慕它;但他臨終時卻嘆息沒有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他稱之為「驢駒弟兄」。

6.喜樂與滿足。這是弗朗西斯最顯著的特徵,一種近乎小孩子的喜樂和滿足,常洋溢在他的臉上,以致他不時湧出讚美和歡樂的歌聲。他的喜樂並不抽象或特別的屬靈,卻是自然又真實的,是耶穌在八福所說的滿足和喜樂,亦即是貧窮的和受逼迫的,卻是承受天國的人才明白的喜樂。

7.輕看權利。貧窮對古今的人來說都是反面的,現代人更視之為一種咒詛;對弗朗西斯來說,貧窮是一種釋放,對遇上比他更貧窮的人,那更是可以表達愛的寶貴機會,因此弗朗西斯認為貧窮是完全正面和愉快的。他視每一個貧者都有基督寓於其內,就是他的小弟兄有時也看不過去,認為不應對所有求助者施捨,甚至連可能是來討他便宜的也不拒絕,他則要小弟兄赤身伏地,並求那貧窮人的饒恕。有時沒可施捨的了,他就命弟兄把他們惟一有的聖經給人,讓她(一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拿去變賣。對於權位,他更視之為糞土。弗朗西斯的名字傳遍亞西西,當地主教都希望弗朗西斯讓他在他們中間挑選一些人作主教,「選擇更能造福教會」。弗朗西斯回答說︰「我們是小托僧,也不想變成重要人物。假如你希望我們在神的教會結果子,就讓我們保持這個蒙召的身分吧!甚至可以違反我們的意願,強迫我們處於更卑下的地位。」

8.輕視學界。弗朗西斯並不是反知識,只是反對當時學界的高傲和不問世事〔主要為修道院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1054,Scholasticism)家〕。有一次他對小弟兄說︰「假如你具備一切的知識與技巧,能知曉百物,能說萬人的方言,知道星宿的軌跡,以及其它種種──可有值得驕傲的嗎?一個小魔鬼知道的,就比全世界的人加起來的智慧還要多。但有一點是魔鬼永遠不會認識的,這卻是最高的榮耀,就是要對神忠心。

對神忠心的意思,就是隨時幫助有需要的人,這些有缺乏的人,正是修道院的神學教授看不起的人,因為他們遠離群眾。他說︰「真正的主人,是在慈惠及慈心上均作鄰居的好榜樣的人;只有一個為人辛勞的,他才是有學問的人;只有愛神和愛人的,他才是有智慧;只有忠心又謙卑行善的,他才是個好傳道者。」後人稱弗朗西斯為中世紀的小花,於1228年被封為聖。

參考文獻

  1. 方濟各,個人簡歷網
  2. 中世紀修道院及修道士生活大揭秘,滬江網校,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