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事務大臣
官名。雍正十三年(1735)高宗繼位之初,暫罷軍機處,改稱總理事務處,命莊親王允祿等為總理事務王大臣,負責處理原軍機處所辦之一切政務,以贊襄皇帝。乾隆二年(1737)罷撤。詳見"總理事務處"。
清朝總理事務大臣
雍正胤禛即位後決定的第一件大事是任命總理事du務王大臣。清王朝在福臨與玄燁即位之初,都曾設立過輔政大臣。很重要的原因是順、康兩帝都為幼主即位。當時為穩定時局或保持政策的延續性,朝中各派或相互爭鬥或相互妥協,產生過多爾袞和鰲拜這樣的輔政大臣。胤禛即位時四十五歲,年富力強,本不必要設輔政大臣,但他經過反覆分析權衡,還是任命了四位大臣,名日總理事務王大臣。
參考文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