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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 (電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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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
圖片來自pixnet

我不是潘金蓮》是馮小剛執導的一部中國劇情片,改編自劉震雲同名小說范冰冰主演。

入圍2016年多倫多國際影展特別展映單元並獲得國際影評人費比西獎,以及獲得第64屆聖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最佳影片金貝殼獎和最佳女主角銀貝殼獎[1][2],這是繼2009年陸川的《南京!南京!》後,又一部獲此大獎的華語片。獲得第53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等5項提名,贏得最佳導演獎和觀眾票選最佳影片。

還贏得第11屆亞洲電影大獎最佳電影、最佳女主角和最佳攝影三個獎,以及第31屆金雞獎最佳導演、最佳女主角和最佳男配角獎。2016年11月18日在中國上。

劇情

江西南部一個農村婦女李雪蓮跟丈夫秦玉河(貨車司機假離婚,目的是想為秦玉河在單位分房時分得一份縣城的房產。沒想到後來丈夫跟另一女子結了婚,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於是她就去找鎮裡,縣法院解決此事,想要法院判定之前的離婚是假的,然後恢復夫妻關係,接着她再跟丈夫真離婚。法官王公道根據人證物證認定了她與丈夫的離婚是有效的,李敗訴。

於是她就想翻案,找縣長、市長申冤,結果被警察關押了幾天。出來後,她不服,去找秦玉河問話,要求秦玉河當面向她承認之前的離婚是假的,可是秦玉河非但不承認,還罵她是潘金蓮。惹得李雪蓮很生氣,她就找親弟幫忙殺死秦玉河,她弟不敢幹,她又去找賣肉的老胡,老胡想首先跟她發生性關係,她不同意,老胡看到她要他殺秦玉河、王公道、縣長和市長,他也拒絕了。

之後李雪蓮來到了北京,找到了在一家高檔賓館當廚師的老鄉趙大頭,趙大頭一直喜歡着她,當趙大頭告訴她有國家領導人來這裡與人大代表開會時,李雪蓮知道機會來了,於是她狀告當地官員的事就讓一名國家領導人知道了,這位首長在會上說了此事並當眾發火,省長也就發了怒,一下就把法院庭長、院長、縣長和市長都撤了職。不過她想要的目的並沒有實現,每年一到「兩會」舉行時,她所在的省、市、縣都要派人上演圍追堵截她去北京的一幕鬧劇。

如今10年過去了,她決定不再去北京的人代會上訪了,因為她覺得自己的心已經死了,想通了,連家裡養的牛也不讓她上訪了;距離今年的全國人代會還有10多天即將開幕,但是法院院長王公道、縣長鄭重卻不相信她的話,認為她在說謊,縣長還要求她簽署一份不再上訪的保證書,被逼的她就反悔說她還要上訪,於是官員就派多人在她家周圍實行24小時監視。趙大頭回來了說想跟她結婚,她就要大頭幫她出逃去北京。

兩人逃出後,法院院長、公安局長、縣長、市長都很生氣和着急,連忙派人在各地尋找圍追堵截。不過李雪蓮和趙大頭並沒有去北京,而是去了黃山等地旅遊,因為兩人決定準備結婚,所以沒必要再去折騰前夫的事了。可是她有一天突然聽到了趙大頭在電話里與法院職員賈聰明暗中交易的秘密,原來趙大頭為了與她結婚和他兒子的職業轉正,與賈聰明合謀,設計不讓她去北京上訪,這樣趙可以一舉兩得,而賈聰明也可以因為為領導立功而獲得職位的升遷。於是李雪蓮一氣之下又踏上了趕赴北京人代會上訪之路,在路上因為發病而被送進了醫院救治,病癒後由於沒錢她就乘坐醫院的救護車到了北京,去找在一個市場做買賣的老鄉借錢。

在那裡被院長縣長等大批人馬抓住,並被告知前夫秦玉河因車禍已死的消息,她感覺突然失去了申訴和生活的目的,並大哭了一場。在被送回到老家後她竟想一死來了結所有的事情,所幸被一個果農給勸住了。

後來她在北京開了一家飯館,並偶遇到了前來吃飯、10多年前被撤職的前縣長史為民,如今他成為了一個商人,她向他講述了她跟前夫假離婚的真實目的是為了生二胎,可離婚後大兒子歸了前夫,肚裡的小孩子也流產了,她不斷伸冤的目的就是為了死去的胎兒爭口氣。

製作

影片改編自劉震雲於2012年首部以女性視角創作的長篇小說,劉震雲親自擔任編劇,是繼《手機》和《一九四二》後第三部改編自劉震雲小說的馮小剛電影。劉震雲表示小說《我不是潘金蓮》其實是《一句頂一萬句》的姊妹篇,「我想表達的是,想說一句話很難,想糾正一句話更難。李雪蓮用20年的時間糾正前夫的一句話,而這20年的上上下下,這個變化的過程很有意思。《我不是潘金蓮》展現的是中國人情社會向法制社會轉變的縫隙中發生的故事。」[3]也是馮小剛與范冰冰繼2003年的《手機》後的第二次合作[4],為范冰冰首次演繹一個農村婦女形象。

2015年11月15日開機拍攝,2016年2月下旬殺青,取景地包括江西婺源安徽黃山屯溪河北等地。

影片採用圓形、方形、寬銀幕三種畫幅來講故事,據馮小剛介紹,圓形畫幅代表人情,方形畫幅代表規矩和法治,無規矩不成方圓,「方圓之間代表的是人情社會到法治社會的轉變」。

評價

影評人「支離疏」寫到:「官場生態、民婦上訪,都只是這部離心機甩出的幌子,這些都是《我不是潘金蓮》的表層。整個故事的核心,講得其實是人與人之間無法理解的困境,農村婦女和政府官員都只是身份的皮相。」[5]

評論人方小小認為:「事實上,李雪蓮所要的,恰恰介於法律與道德的灰色地帶。憑心而論,李雪蓮冤不冤?本來是和丈夫說好的,二人之間的口頭協議,實際上基於一種無條件的信任:對方是最親近的家人,自己最愛的人,熟料到頭來卻被狠狠地坑了一道,自己的孩子沒了,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而人家的小日子卻過的紅紅火火,自己反成了"潘金蓮"。這口氣,換到誰頭上,相信都會經歷難以下咽的階段。而李雪蓮的最大問題,就在於她天真地認為所有涉及道德層面的問題,都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開始了漫長的訴訟之路,在旁人眼中,自然就成了一個無理取鬧的女人。」[6]

馮小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不是潘金蓮》里講了一個道理,官員不擔當就是腐敗。電影裡這些官員里哪怕有一個認真對待李雪蓮這事,都不至於走到這一步,但每個人都想推諉,每個人都想怎麼臨時去把這事堵一下,出現問題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這事對我的烏紗帽有影響」,「一些官員在辦事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會不會受到責難,膽小怕事,其實說到底這種幹部就是沒擔當」。

本片被1905電影網評選為2016年華語十大佳片第二名,評語:「好在《我不是潘金蓮》做到了,幽默窺見方圓之中的官場寓言人性使然,攝影考究與加入的說書唱戲渾然交織,觀眾在進入故事之後也會忘記了那些不習慣的畫幅問題。劉震雲的原小說提供了綿里藏針的劇本,加上對演員的掌控,可見馮小剛的功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