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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旨,漢語詞語,讀音chéng zhǐ,亦作"承指"。逢迎意旨。 出自《韓非子·八奸》。
出處
《新唐書·百官志二》:「 許敬宗 、 李義甫 為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務矣。」 唐代翰林院有翰林學士承旨,位在諸學士上。凡大誥令﹑大廢置﹑重要政事,皆得專對。宋元仍其制。元趙孟頫曾為此官,世稱趙承旨。明廢。參閱唐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又五代樞密院有樞密院承旨﹑副承旨;宋代樞密院有都承旨﹑副承旨。初用武臣,後參用文臣。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二[1]
解釋
1.接受聖旨。
2.官名。
3.唐代妃嬪稱號。高宗龍朔二年(662)置承旨五人,正五品,以代妃嬪中的才人。咸亨二年(671)復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