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搶奪(英文:grab、snatch、wrest、seize),讀音qiǎng duó,漢字詞語,動詞,指以暴力強取、爭奪。例句有「犯罪分子太猖狂了,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奪民財」。[1]
相關古文有「小人只是這裡剪徑,那裡敢大弄,搶奪人家子女!」出自《水滸傳》第七三回。近義詞有劫掠、擄掠、洗劫,反義詞謙讓。
基本解釋
[Snatch;Wrest;Seize] 以暴力強取
搶奪聲。——《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搶奪耕牛。——《廣東軍務記》
搶奪財物,焚燒房舍
《水滸傳》是元末明初施耐庵(現存刊本署名大多有施耐庵、羅貫中兩人中的一人,或兩人皆有)編著的章回體長篇小說,被列為中國古典四大文學名著之一。該書是以北宋末年宋江起義事件為原型,經過二百餘年的民間口頭流傳和說書人創作,最後由作家們的綜合再加工又幾經不同時期的文人增刪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