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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汽車 |
中文名:報廢汽車 外文名:Scrap cars 辦理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
報廢汽車指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然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者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1]
目錄
報廢標準
按中國汽車報廢標準,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考慮到家庭轎車的發展,對於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後需繼續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污染物排放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理後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長連用期間按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合格的應報廢。
③ 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④ 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⑤ 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⑥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⑦ 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報廢流程
汽車報廢流程:領申請表登記審核—驗車—交行駛證、車牌—繳費—回收公司解體照像—查驗解體情況—審批—辦公室蓋章—註銷汽車檔案。
具體過程: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②登記並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
④回收企業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並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鑑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老舊汽車報廢政策
國外措施
經驗一:誰生產誰回收的報廢汽車處理模式
這種模式受到很多國家的青睞,在德國等歐洲國家,汽車製造企業在新車上市之前,必須出具一份證明,確保即將投入市場的新車的材料回收率和可利用率達到一定標準,否則就拿不到市場准入許可證。
在日本,汽車生產企業必須承擔一定的回收任務。根據日本《汽車回收再利用法》規定,汽車生產廠家有義務承擔汽車殘渣、氣囊等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以及處理工作。據了解,在豐田等大型汽車生產企業,都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報廢汽車回收部門來處理這一工作。此外,政府還會根據回收情況獎勵汽車生產企業,刺激他們的回收興趣。
一汽集團技術中心的一位汽車專家表示,當前中國汽車生產企業絕大多數都只負責生產,對回收一概不管。其實,由汽車生產企業進行回收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不僅對自己生產的零部件更為熟悉、拆解更為方便,在零部件再製造方面也有先天的優勢。
經驗二:完善的回收法規和有效的操作程序
汽車業內專家認為,與歐美日等汽車發達國家的汽車回收法規相比,中國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至少落後四五年。以日本為例,在上世紀90年代「豐島事件」後,日本開始將報廢汽車處理納入日程。2005年1月1日起,一部專門針對報廢汽車回收處理的《汽車回收再利用辦法》出台。
在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機構之外,非政府機構汽車回收再利用促進中心等也被納入到管理機制中,實現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補的方式進行聯合管理。最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明確了報廢汽車處理流程,即車主———收購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最終處理公司。對於各個環節負責機構的責任和承擔的費用等也都進行了詳盡的說明。此外,在實際的回收過程中還引進了先進的電子目錄系統,通過對每一輛車進行標號,確保汽車回收處理的整個流程萬無一失。
經驗三:數量眾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無論美國、日本還是德國等歐洲國家,數量眾多的回收企業是報廢汽車之所以得到有效處理的基礎,而在中國,回收企業的數字少得可憐。
據了解,目前日本的汽車拆解公司大約5000家,其中超過4/5都是月拆解量低於50台的小型回收企業,破碎公司140多家、粉碎機180多台。在美國,這個數字大得驚人。目前美國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超過一萬家,零部件再製造企業超過兩萬家,還有200多家拆後粉碎企業。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只有不到500家。
一位汽車專家表示,增加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數量,已經成為現階段政府必須完成的一個任務。
各國報廢車輛回收利用現狀
美國
三萬家企業支撐報廢處理業務
SMM網訊:美國的汽車平均使用壽命約為13年。在這個平均使用壽命內,一輛美國汽車的行駛總里程約為12萬英里(約合19萬公里)。
在美國,報廢汽車必須送到專門的回收利用企業進行處理。報廢汽車作為一種重要的材料資源,具有較高的殘值,能夠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回收利用。經過多年摸索,特別是採用了先進的回收技術和設備後,美國已能把每輛汽車80%的零部件進行回收並重新利用起來。
據統計,目前全美共有1.2萬多家報廢汽車拆解企業、2萬家零部件再製造企業和200家拆後報廢汽車粉碎企業。它們中的多數與汽車生產企業聯合經營,將有再利用價值的發動機、電機和其他零部件拆卸翻新後,重新出售。
此外,由於美國對每輛報廢車給予4000美元(約合人民幣2.48萬元)左右的高補貼,所以美國人一般不會把報廢汽車賣到黑市。
日本
用戶要交回收再利用費
日本國內汽車報廢速度很快,一般乘用車平均報廢年限為10年。每年報廢車輛約550萬輛,與新車銷售量基本持平。
在2005年之前,由於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日本每年有十幾萬輛舊車被非法丟棄。鑑於此,2005年日本頒布了《汽車循環法案》。該法案規定,日本消費者要在購買新車時繳納回收再利用費,並要求在用車輛在法律實施後3年內繳納回收再利用費。
這些費用包括5項,分別是汽車破碎殘渣費、安全氣囊費、氟里昂處理費、資金管理費和信息管理費。繳費後車主會獲得蓋章的證明。如果沒有這個證明,車輛不能通過年檢。回收再利用費由汽車生產企業來設定。由於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會考慮這個費用,所以汽車生產企業不能對費用隨意設定。
有了立法做後盾,日本政府將2015年實現95%的回收利用率確定為今後汽車回收利用發展的目標。為此,許多製造商在設計和製造汽車時也將易於循環利用這一因素考慮在內。
韓國
私家車無報廢年限規定
韓國汽車報廢標準分為營運車和私家車兩種情況,對營運車實行規定報廢年限的強制報廢制度,對私家車則無報廢年限規定。
具體規定為:公共汽車10年,個人出租車5年,公司出租車3年,對行駛里程沒有限制。主要通過年檢來對汽車的安全及技術狀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韓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主要由專門的廢車回收拆解公司負責。除廢車回收外,拆解、壓塊及廢鋼鐵加工等都在拆解企業完成。拆解下來的舊零部件繼續流通銷售,車身壓塊及經過初加工的廢鋼鐵則銷售給鋼鐵企業。
歐盟國家
回收利用由企業埋單
2000年,歐盟發布報廢汽車回收指令,開始將報廢車輛的回收利用納入法制化管理體系。指令規定,汽車製造廠商在歐盟國家上市新車時必須出具證明,證明其投入市場的新款汽車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為95%,才能獲得市場准入許可證。2007年1月1日起,成員國開始全面執行該指令。
這一報廢汽車回收指令在歐洲範圍內推動了舊車分解及粉碎業務的發展。許多歐洲國家將報廢車輛回收的責任交由汽車製造商和產品進口國來承擔,報廢汽車所有者無須支付處理舊車的費用。
行業專家普遍認為,在歐盟國家中,報廢汽車回收利用做得最好的,是老牌汽車強國——德國。
德國8100萬人口共擁有各類汽車5000多萬輛,每年註銷機動車350萬輛,其中,在德國報廢拆解的不到100萬輛,其餘200餘萬輛會通過不同途徑賣到俄羅斯、波蘭等東歐國家以及西班牙等歐盟國家。
德國的汽車平均使用年限為7到8年。按照德國的規定,新車在前3年是免檢的,以後每年都要年檢。一般說來,汽車使用的年限越長,通過年檢需要的修理或維護成本就越高,達到汽車排放標準也就越難。因此,雖然德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汽車在使用多少年後必須報廢,但車主一般都將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使用幾年就更換或淘汰。
整個報廢汽車破碎視頻 汽車拆解視頻
參考資料
- ↑ 汽車報廢手續申請指標方法,格林美汽車報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