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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腸 - 刑罰

來自網絡的圖片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的一種刑罰。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

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抽腸

屬性; 古代刑罰

實行時間; 明初

出處; 《野記》

解釋; 1.剖腹取腸。謂殺戮。

2.比喻盡心;盡忠。

做法

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着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史料記載

此酷刑,不見於正史,而出自《野記》[(明]祝允明),據《野記》記載,此酷刑後為朱元璋廢止.(上嘗往行國學,見縣屍連比,屍手足動,以為尚活,語之曰:"汝欲放?吾行放矣。"既還,無幾晏駕。 迨作祖訓,即嚴其禁。)[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