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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已拒付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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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已拒付是中國專有名詞。

世界三大漢語詞典分別是中國大陸的《 漢語大詞典[1]》(共13冊,5.6萬詞條,37萬單詞)、中國台灣的《 中文大辭典 》(共10冊,5萬詞條,40萬單詞)以及日本的《 大漢和辭典 》(共13冊,4.9萬詞條,40萬單詞)。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2],它已有六千年左右的歷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

名詞解釋

提示付款已拒付是電子商業匯票到期階段的一種票據狀態,是指提示付款,被承兌人拒付。

電子商業匯票提示付款

根據相關的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規範,電子商業匯票提示付款的概念如下:

《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向承兌人請求付款的行為。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自票據到期日起10日,最後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

《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於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後再次提示付款。」

持票人提示付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二)持票人若在票據到期前提示付款,承兌人有權拒絕付款;持票人若在票據逾期後提示付款,需作出合理說明。

(三)持票人提示付款時,持票人可選擇票款對付(線上清算)或非票款對付(線下清算)方式來進行資金清算。

電子商業匯票

電子商業匯票是指出票人依託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lectronic CommercialDraft System,簡稱ECDS),以數據電文形式製作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和持票人的票據。

按承兌人不同,電子商業匯票分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或財務公司承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財務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承兌。電子商業匯票的付款人即為承兌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