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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是中國科技名詞,屬於科技術語。
漢文字是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1],直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其不單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表述用具,更是五千年悠久文明的記錄者、傳承者。可以說,漢文字是中華民族古老悠久、博大精深文明的「活化石[2]」。
名詞解釋
收益分配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而設置的「收益分配」會計科目,科目編號為322,屬於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收益分配科目應按收益的來源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的餘額為歷年積存的未分配收益(或未彌補虧損)。
收益分配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當年收益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後的結存餘額。本科目設置「各項分配」和「未分配收益」兩個二級科目。
二、村集體經濟組織用公積公益金彌補虧損時,借記「公積公益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收益)。
三、按規定提取公積公益金,提取應付福利費,外來投資分利,進行農戶分配等時,借記本科目(各項分配),貸記「公積公益金」、「應付福利費」、「應付款」、「內部往來」等科目。
四、年終,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將全年實現的收益總額,自「本年收益」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收益),如為淨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同時,將本科目下的「各項分配」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未分配收益」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貸記本科目(各項分配)。年度終了,本科目的「各項分配」明細科目應無餘額,「未分配收益」明細科目的貸方餘額表示未分配的收益,借方餘額表示未彌補的虧損。
五、年終結賬後,如發現以前年度收益計算不準確,或有未反映的會計業務,需要調整增加或減少本年收益的,也在本科目(未分配收益)核算。調整增加本年收益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調整減少本年收益時,借記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貸記有關科目。
註:新會計準則(2007年始實施)下,取消了「應付福利費」科目,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發生的福利費支出,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參考文獻
- ↑ 最古老的五種文字,搜狐,2019-11-09
- ↑ 象形文字的「活化石」!水書將申報世界記憶遺產名錄,搜狐,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