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監管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政府監管,學術界一般稱之為政府規制或管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為實現某些公共政策目標,對微觀經濟主體進行的規範與制約。
主要通過對特定產業和微觀經濟活動主體的進入、退出、資質、價格及涉及國民健康、生命安全、可持續發展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來實現。[1]
政府監管職
對市場秩序監管,在市場准入、退出方面,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市場准入條件和退出條件,規定市場秩序,嚴格操作規程,完善項目公開競標制度,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2]
參考文獻
- ↑ 能夠代表政府監管公信力的項目,正在改變行業的未來網易訂閱
- ↑ 查詢是人民的權利 監管是政府的職責 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