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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聖尼各老一世
Sanctus Nicolaus PP. I
羅馬主教
來自 新浪博客 的圖片
位於城外聖保祿大殿的教宗尼各老一世圖像
就任 858年4月24日
卸任 867年11月13日(在位9年203天)
前任 教宗本篤三世
繼任 亞德二世
個人資料
本名 (不詳)
出生 約820年
意大利羅馬
逝世 Template:Death date
梵蒂岡城
參見其他以尼各老為名的教宗

教宗尼各老一世拉丁語Sanctus Nicholaus PP. I)於858年4月24日至867年11月13日岀任教宗。[1]尼各老一世宣稱教宗在有關信仰和道德的領域對所有的基督徒(甚至涵括皇室成員)應該擁有宗主權的權威。[2]此為教宗地位及權勢立下堅固的基礎。

生平事跡

一、聖尼各老一世教宗的譯名

聖尼各老一世(St.Nicholas I)教宗,又譯聖尼古拉一世、聖尼格老一世、聖尼古拉斯一世、聖尼閣一世等。

二、聖尼各老一世教宗的簡介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是意大利羅馬人,約公元800年(按《不列顛百科全書》是約819~822)出生於一個顯赫的家庭,自幼進入教堂服務,接受良好教育,對主虔誠,為人仁慈,富有知識、能力、口才。是從聖額我略一世(St.Gregory I 590~604)至聖額我略七世(St.Gregory VII 1073~1085)之間的少數傑出教宗之一。公元858年本篤三世去世後一周,聖尼各老於4月24日當選,登上天主教歷史上的第一〇五任教宗的寶座。在任期間為天主教教宗的地位及權威打下了結實牢固的基礎。他約於公元862年任命的馬利諾執事,後來成為第一〇八任教宗。

教宗聖尼各老一世在任時曾寫信給拜占庭皇帝邁克爾三世(Michael III 842~867),聲稱羅馬擁有天主教的首席地位,這是基督通過聖伯多祿在羅馬確立的。他還根據《艾西多爾文獻》思想,向法蘭克皇帝提出政教分離的原則,要求各方,各有所得,各安所榮,教廷暫時起到了領導作用。

公元867年11月13日在羅馬逝世。

三、背景資料

聖尼各老一世在位期間發生過三次影響深遠的歷史大事:

第一件:牧首問題

公元857年拜占庭牧首依納爵因為得罪了拜占廷皇帝邁克爾三世的叔父巴達斯(Bardas)而被充軍。公元858年邁克爾三世對牧首依納爵進行侮辱,並宣布予以廢黜;不合教會法任命佛提烏(福濟士、佛提烏斯Photius 820~891)為新牧首。

佛提烏為當時傑出的在俗神學家,他力圖使整套基督教概念與亞里斯多德邏輯學的要求相適應,他培養了一大批學者和神學家,美多得兄弟就是他的學生。

佛提烏雖然有學問,但只是一位教友,在很短的時間內接受一系列的神品祝聖,並於公元858年的聖誕節被祝聖為主教。

佛提烏為爭取新教宗的承認,主動做出友好姿態,聖尼各老一世教宗認為事態嚴重,需要考究;這時牧首依納爵也向聖尼各老一世教宗申訴。教宗遂決定立即派出使者前往君士坦丁堡進行調查。

公元861年教宗的使節因為受到恐嚇,就在東方眾多主教面前承認東方教會處理依納爵是正確的,這結論違背了教宗的初衷。於是聖尼各老一世教宗在公元862年召開羅馬宗教會議,對調查結論進行批駁,並於公元863年革除佛提烏的教籍。

佛提烏認為教宗越權,決定予以反擊。於公元867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上,他公開譴責聖尼各老一世教宗傳播異端,並宣布將教宗開除教籍。因此,教廷與牧首之間的衝突加重,成了以後雙方徹底決裂的起點。

第二件:婚姻問題

婚姻問題的起因是洛林國王洛泰爾二世(Lothair II ?835~869在世)誣告正妻泰特貝爾加(托伊貝加)與其兄聖莫里斯隱修院院長西克貝特亂倫,要休退她,與情婦瓦爾德拉達正式結婚,並立她為王后。當時,洛泰爾二世請科隆大主教金特和特里爾大主教托伊特高德以教會的名義,對泰特貝爾加提出離婚控告,泰特貝爾加向聖尼各老一世教宗提出申訴。可是公元862年在亞堔召開的宗教會議,搶先做出決定:取消洛泰爾二世與泰特貝爾加的婚姻關係,批准洛泰爾二世與瓦爾德拉達結婚。

公元863年,在梅斯會議上,教宗聖尼各老一世的使者未經請求就追認了亞堔會議的決定,聖尼各老一世教宗獲悉後,將洛泰爾二世罷免,將梅斯會議議案全部推翻,還宣布革除科隆大主教金特和特里爾大主教托伊特高德的職務。洛泰爾二世被迫於公元865年8月將泰特貝爾加接回。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與洛泰爾二世因婚姻問題的衝突,導致了開創教宗革除大主教之職的先例。

公元867年聖尼各老一世教宗逝世,新教宗阿德連二世登位,洛泰爾二世再次向新教宗提出離婚要求。

第三件:教務問題

第三個問題是法蘭西蘭斯主教辛克馬爾(806~882在世)撤換蘇瓦松主教洛塔德二世引起的。辛克馬爾是法蘭克教會中最有權勢的顯要人物,他認為主教有自己的職權範圍,他在自己的管轄教區內進行廣泛的整頓。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堅持羅馬教會的首腦地位高於其他各地神職人員,主教有向羅馬教廷控訴大主教的權利。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下令對辛克馬爾進行調查,並決定讓洛塔德(諾他得)復職,這是教廷首次印證偽教令,出現了不經教宗批准不得罷免或選舉主教的事例。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強調,羅馬教會首腦受權於天主,是教會之首,基督把宗教和政治大權授予聖伯多祿,教宗與聖伯多綠一脈相傳,繼承這種權利;皇帝掌握世俗權利,負責保護教會。

聖尼各老一世反對加洛林王朝操縱教務,聲稱教宗有權為基督教世界制定法律。這樣,他的學說已經包含教宗神權至上論的要素。他宣稱人人都要遵守教宗的決定,從而促進了教宗凌駕西方各教會之上局面的形成。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和他的支持者路易二世(Louis II 850~875)死後,教宗權利呈現衰落之勢,出現了誰能控制羅馬,誰就可以廢立教宗的局面,於是出現了「皇帝統治教宗」的荒唐時代。

四、在位時間

聖尼各老一世教宗於公元858年4月24日至867年11月13日在位,在任九年多,為教會作出了巨大貢獻。

五、重大成就

1、積極推動教宗的首席權。

2、公元862年召開羅馬會議:論德巴西的錯誤( De errore Theopaschitarum)即天主受難說的異端,論聖洗的效能(DS635~637)。

3、公元865年9月28日,致彌額爾王書:論教會與宗座之獨立性(DS638~642)。

4、公元866年11月13日,致布加路的覆文:論婚姻聖事的主要方式,論聖洗聖事的方式及付洗者,論接受信仰的自由而不是壓迫,論不該用強力來強迫人明認自己的罪孽(DS643~648)。

5、維護教會權益,懲罰佛提烏(福濟士Photius)。

六、教宗榮譽

1、聖尼各老一世教宗被教會冠以「大聖尼各老」的稱號,在教會被稱為「大聖」的教宗只有三位,其他兩位是大聖良一世與大聖額我略一世。

2、由於他捍衛教會的綱紀,不惜得罪國王,因而有「厄里亞第二」的稱譽。

譯名列表

參考文獻

  1. Pontiffs. Holy See. [2019-09-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9) (英語). 
  2. Durant, Will. The Age of Faith.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72. Chapter XXI: Christianity in Conflict 529–1085. p. 51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