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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通義

 

 

 

文史通義》是清代學者章學誠創作的一部史學理論作品。全書共八卷,分內篇五卷,外篇三卷。乾隆三十六、三十七年(1771、 1772年)開始寫作,至嘉慶六年(1801年)去世止,歷時三十年尚未完稿。內篇多半泛論文史,《易教》等十一篇闡明「六經皆史」之旨,認為六經是古代典章制度的記載;《史德》《申鄭》等篇論史學,《浙東學術》篇探討學術源流;《詩教》、《古文十弊》等篇,討論文學流變及文章得失,反對追求形式,並對桐城派有所貶斥。外篇論修志條例。其論學主旨,以「考索」與「義理」並重,但反對無目的的考索和空談義理。1949年後排印本據嘉業堂《章氏遺書》本增「內篇」一卷,「補遺」八篇,又新增「補遺續」五篇,較為完備。《文史通義》是章學誠的代表作,與劉知幾的《史通》一直被視作古代中國史學理論的雙璧。

圖書目的

章學誠撰寫《文史通義》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闡發史意或史義。他在《和州志·志隅自敘》一文中說:「鄭樵有史識而未有史學,曾鞏具史學而不具史法,劉知幾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義》所為做也。」在這裡,他通過與以上諸家的比較,明確指出自己撰寫《文史通義》一書,就是為了闡發史意。此外,章學誠還在《文史通義》的許多篇章中談到了闡發史意的重要性。例如他在《文史通義·言公》篇中說:「做史貴知其意,非同於掌故,僅求事文之末。」在《文史通義·史德》篇中說: 「史所貴者義也。」在《中鄭》篇中說:「史家著述之道,豈可不求義意所歸乎?」等等。

《文史通義》命名來源。章學誠為何如此強調史意的重要性呢?他認為史學主要包括史事、史文、史義三個部分,其中史義是靈魂,因此最為重要。他在《文史通義·申鄭》篇中說:「孔子做《春秋》,蓋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孔子自謂有取乎爾。」據此,章學誠把自己的著作命名為《文史通義》,表明他希望通過對史書和史文的研究達到通曉史義的目的。

章學誠去世後,其著述大約形成兩個版本系統。一是大梁本《文史通義》系統,大梁本是指章學誠之子章華紱於光緒十二年(1832)刊刻於開封的《文史通義》八卷、《校讎通義》三卷。此後,伍崇曜刻於咸豐元年(1851)的《粵雅堂叢書》本、補刊於同治十二年(1873)的浙江書局本,以及章學誠曾孫章季真刻於光緒三年(1877)的貴陽本,皆是在大梁本基礎上翻刻、補刊而成。因此,筆者將以上諸本統稱為「大梁本《文史通義》系統」。二是一九二二年劉承干嘉業堂刊《章氏遺書》,該本以沈曾植家藏鈔本為底本,並益以《和州志》《永清縣誌》《信摭》等,匯編而成為迄今收錄章氏著作最備之版本。

專家點評

他把闡發史意作為《文史通義》一書的最高宗旨,也是與當時的學術背景有關的。自清初顧炎武開創考據學派之後,由於清政府採取了高壓與懷柔相結合的文化專制主義政策,至乾嘉時代,考據學者們終日埋頭典籍,不問世事,竟為無用的魚蟲之學。

章學誠認為,這是從明人無本空談的一個極端又走到了過分強調徵實的另一個極端了,因而對考據學風應當有所矯正,提倡發揮自己的主觀見解,他在《與汪龍莊書》一文中說,「今日學者風氣, 徵實太多, 發揮太少, 有如桑蠶食時, 而不能抽絲。拙撰《文史通義》,中間議論開闢,實有不得已而發揮,為千古史學辟其蓁蕪。」表明自己撰寫《文史通義》,以史意為宗旨,也有矯正時下考據學風之意。

清初進步思想家黃宗羲開創了浙東史學學派。浙東史學具備兩個最鮮明的特點:即倡導經世致用之學和注重史學的研究。黃氏死後,浙東史學的影響雖不及考據學派,但代有傳人,脈系不絕。至乾嘉時代,章學誠成為這一派的主要代表。學誠着《文史通義》,以史意為宗旨,不僅繼承了浙東史學注重史學研究的優良傳統,而且在史學領域創立了自己的尚意史學理論體系,對清代史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因而後世稱他為浙東史學的殿軍,不是沒有一定道理的。

唐代著名史學理論家劉知幾撰寫的《史通》,在中國史學批評史上樹立了第一個高峰,後人若要趕上或超過他,就必須尋找到前人遺留下的空隙,並以此為突破口,創立自己的理論體系,決不能走前人走過的路。當章學誠青年時就在史學理論方面嶄露頭角,人們把他與劉知幾相比,他不但不高興,反而辯駁道:「吾於史學,蓋有天授,自信發凡起例,多為後世開山,而人乃擬吾於劉知幾。不知劉言史法,吾言史意;劉議館局纂修,吾議一家著述。截然兩途,不相入也。」正是因為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一書中大力倡導史意,言劉知幾所未言,才使他得以在中國史學批評史上樹立起第二個高峰,真正能夠做到與劉知幾比肩齊名。

思想體現

首先,扶持世教,匡正人心。他在《上尹楚珍閣學書》一文中說:「學誠讀書着文,恥為無實空言,所述《通義》,雖以文史標題,而於世教民彝,人心風俗,未嘗不三致意,往往推演古今,竊附詩人之義焉。」學誠在這裡說的「世教」,當然是指儒家的仁義道德學說,這正是他的歷史局限所在,不過我們還是應當辯證看待這個問題。章學誠的這一觀點,在政治上雖然是消極的,但在學術上卻具有進步意義。

其次,扭轉僵化的考據學風。這點前文已有論述。

再次,對考據學以外的其他不良文風進行揭露和抨擊。章學誠在《又與朱少白書》一文中說:「鄙着《通義》之書,諸知己者許其可與論文,不知中多有為之言,不盡為文史計者,關於身世有所棖觸,發憤而筆於書,嘗謂百年而後,有能許《通義》文辭與老杜歌詩同其沉鬱,是仆身後之桓譚也。《通義》書中《言公》、《說林》諸篇,十餘年前舊稿,今急取訂正付刊,非市文也,蓋以頹風日甚,學者相與離蠐攘臂於桎梏之間,紛爭門戶,勢將不可已也。得吾說而通之,或有以開其枳棘,靖其噬毒,而由坦易以進窺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也,或於風俗人心不無小補歟!」

《文史通義》還為中國方志學奠基。該書外篇四至六都是方志論文。章氏雖長於史學,但從未得到清政府的重用。因此他把自己的史學理論,用於編修方志的實踐中。編修方志在他一生活動中占有相當重要地位,並使他成為方志學建立的極其重要人物。梁啓超把他譽為我國「方志之祖」、「方志之聖」。

78 年代全國修志熱潮興起後,他的方志學說還被用來當作啟蒙理論學習,《文史通義》也成為非談不可、非讀不行的熱門了。但該書內容龐雜,結構鬆弛,又缺少中心議題,各篇之間可以說互不關聯,這也許是因為作者一生生活極不安定,全部著作幾乎都寫於「車塵馬足之間」的緣故。

內容簡介

《文史通義》共8卷,包括內篇和外篇兩部分,內篇5卷,外篇3卷。但是,由於該書版本很多,內容不盡一致。1921年,吳興劉承干所刻《章氏遺書》本,《文史通義》內篇增1卷,《文史通義》「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

《文史通義》問世之後,對於後世史論的發展,起了承前啟後的作用。因此,宋元期間,相繼產生了如鄭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鑒》和吳縝的《新唐書糾謬》等。繼宋元之後,明清兩代評史論史之風更盛,而章學誠的《文史通義》,堪稱能與《史通》匹敵的第二部史學理論巨著。章氏在《文史通義》中,不僅批判了過去的文學和史學,也提出了編寫文史的主張。他對編纂史書的具體做法,又表現在他所修的諸種地方志之中。

又增《補遺》8篇。解放後,中華書局據劉刻本排印,又附增《補遺續》5篇。另外,舊本《文史通義》卷前刊有章學誠次子華紱寫的序文一篇,劉刻本未載,解放後排印本補入。

章氏撰寫《文史通義》,大約始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慶六年(1801年)為止,歷時20餘年。由於版本不同,我們只好綜合不同版本的內容,將其涉及史學理論的主要內容,簡介於後。

其一,「六經皆史」論。關於我國史學的源流,《文史通義》開卷便宣稱"《六經》皆史也"。又說:"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在《浙東學術》中,進一步闡述:"三代學術,知有史而不知有經,切人事也;後人貴經術,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談經,似於人事之外別有所謂義理矣。"章氏提出"六經皆史"的命題,以為《六經》皆屬先王的政典,記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說明史之源起先於經,並且指明經術乃是三代之史而為後人所重視。雖然"六經皆史"不是章氏的創見,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經亦史"的見解,但是在乾嘉時期,針對"漢學"注重"舍今求古"的考據和"宋學"專尚"空談性天"的兩個極端,"六經皆史"提出學術必須"切合當時人事",在客觀上卻有着積極的意義。這個命題的提出,源自章氏史學"經世"的思想,不但將史學的產生上溯至《六經》之前,而且擴大了古史研究的範圍,對先秦史學史和史料學的研究作出了貢獻。對於"六經皆史"的論述,《文史通義》的《易教》、《書教》、《詩教》、《禮教》、《經解》、《史釋》、《浙東學術》等諸篇,均有涉及。

其二,有關歷史編纂學問題。這是該書的主要內容之一,散見於《史德》、《說林》、《書教》、《答客問》、《原道》、《釋通》、《古文十弊》諸篇中。章氏發展劉知幾的史學理論,於"才、學、識"之外,提出"史德"問題。他說:"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史德》)具備"義、事、文"方可稱為"史學"。"義"指歷史觀點,"事"指歷史事實,"文"則是表達的文筆。在章氏看來,三者以"義"為主,而"事"與"文"不過是求"義"的根據和技巧而已。

然後,"義"畢竟是史家主觀的東西,那麼,如何使主觀的"義"與客觀的"事"一致呢?章氏認為,"能具史識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這是說,史家治史要有尊重歷史真實的基本態度,即"填辨於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態度。這裡的"天人之際",是指客觀的史實與主觀的史家而言,要求史家不以主觀的偏見代替客觀的史實。所以,章學誠所說"史德"的內容,實際上就是"盡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態度。只要按照這個要求去做,就"足以稱著書者之心術矣"。(《史德》)這是"欲為良史"的基本條件。

在章學誠看來,古來史書就其性質而言,基本可分為兩大類,即所謂"撰述"和"記注"(《書教》),或稱為"著述"與"比類"(《報黃大俞先生》),又稱之為"著述"與"纂輯"(《博約中》)。雖然稱謂不盡相同,而含義並無區別。前者指史家的"獨斷之學",即史學著作;後者屬文獻資料匯編,即史料纂輯。章學誠可說是我國古代史學史上,第一個嚴格區別史着與史料的史學家。在體例方面,章氏認為通史有「六便」和「二長」八個優點。「六便」是:免重複,均類列,便銓配,平是非,去牴牾,詳鄰事。「二長」是:具翦裁,立家法。但也有「三弊」,就是:無短長,仍原題,忘標目。尤其稱讚像鄭樵撰述《通志》這種專門的學者。對於紀事本末體,章學誠亦備加讚許,以為"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決斷去取,體圓用神"(《書教下》),兼有紀傳史和編年史所不具備的優點。

其三,把方志作為一門專門的學問。我國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載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當時的地方志。自宋元以來,纂修方志之風日盛,清初修志之風更加盛行。但是,把方志作為一門專門的學問,提出系統的理論主張,始自章學誠。章氏不但對方志的性質、內容、體例等問題有獨到的見解,而且將其主張貫徹於具體的編修方志的工作中。章氏的有關方志的論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義》和《章氏遺書》中。這是章氏對方志學的傑出貢獻。

關於方志的性質,歷來把它列入地理類。章學誠認為,方志"乃史體",與地理不同。而"地理之學,自有專門"(《跋湖北通志檢存稿》),二者不能混淆。從性質上劃分了方志與地理的區別。至於方志的內容,章氏認為,它既然屬歷史,專載一方,就不應只重地區沿革,而輕一方文獻。因此,在體例上,他主張方志立三書,即記載大事記和人物的"通志"、記載典章制度的"掌故"、記載文獻詩文的"文征",以及作為附錄的"叢談"。為了徵集文獻資料,便於編修方志,章學誠還提出了各州縣建立志科的主張。 由於章學誠是封建社會末期史家,在《文史通義》中,有其高於前人的評論,但也擺脫不了宣揚綱常禮教之例,如他把謗君和怨悱的人說成"亂臣賊子"、"名教罪人"。

對於歷代史學名著的評論,其觀點仍有值得商榷之處。書中所論史實,也存在錯誤的地方,如全祖望是清初有民族思想的人,他的文集大量表揚明末清初抗清的忠臣義士,章學誠僅從《鮚崎亭集》中看到全氏所撰碑傳事有重複,即把全祖望表彰民族氣節的一片真心,看成是為自己的文集爭體面。這些是我們在閱讀《文史通義》時,應加以注意的。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