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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是在車行道上用線條標誌出來專供行人橫穿過路的通道。又稱「人行橫道線」,標示的、規定行人橫穿車道的步行範圍,快速導航。是一種繪在馬路路面上的交通標線,能讓穿越路口的行人集中由固定的地點通過。一般人行橫道用白色或淺黃色塗料在路口等特定地點繪製成相間的條紋。而香港部分人行橫道兩旁更劃上白色「之」字線及在人行橫道所在地以黃色閃燈作標記,這些標記能警告駕駛人,可能有行人正在橫過或等候橫過馬路,而且駕駛人必須讓路給在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主要作用
人行橫道就是防止車輛快速行駛時傷及行人而在車行道上標線指定需減速讓行人過街的地方[1]。而當行人橫過人行橫道前,應讓駕駛人有充份時間看見行人,使駕駛人可以及時慢駛和停車。如有需要,行人應首先在枕木紋上踏出一步,因為在行人未踏上枕木紋前,車輛便不須停下。行人又不應在「之」字線上橫過馬路,因為駕駛人視線只在枕木紋上,未必看到行人正利用「之」字線或附近其它地方過路。
標線方式
人行橫道的標線方式有兩種:條紋式(或稱斑馬紋式)斑馬線和平行式斑馬線。
相關處罰
機動車行駛遇有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遇有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否則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3分。
斑馬線的由來
早在古羅馬時代,意大利龐貝市的一些街道上,馬、車混行,交通經常堵塞。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把人行道加高,使人與車、馬分離。然後,又在接近馬路口的地方,橫砌起一塊「凸出路面的石頭」——跳石,作為知指示行人過街的標誌。行人可以踩着跳石穿過馬路,而跳石剛好在馬車的兩個輪子中間,馬車可以安全通過。
到了19世紀,汽車代替的馬車,速度及危險性都超過了馬車,跳石已不適應需要,經過多次試驗,19世紀50年代初在英國倫敦的街道上,首先出現了如今這種橫格狀的斑馬線。由於它潔白、醒目,類似斑馬身上的斑紋,因而又稱為「斑馬線」[2]。斑馬線不僅給人們提供了一條安全的通道,而且也是給行駛中的司機的「減速緩行」、「禮讓行人」的示意。
輔助交通設施
人行橫道除了十字路口地面上的標線以外,還配備了輔助交通設施。有些十字路口會有一些由電燈和LED面板。這些設施會發出信號管理行人和車輛交替使用人行道。有些設施是自動轉換信號,有些需要行人過馬路之前人為按鈕變換信號。
1. 照明燈:燈光照明, 一種是路口的路燈照亮整個道路,一種是信號警示燈。
2. 信號燈:一些路口有特殊信號組成的電燈或發光二極管(LED)面板。允許個方向行人和車輛使用信號交替通行。最常見的就是紅綠燈。有些需要按一個過街按鈕來觸發信號。
3. 行人倒數計時顯示屏:在許多城市(含美國、加拿大、中國大陸、澳門、台灣,但不含香港),部分或大部分信號配備倒 數計時器通知行人穿越信號上的剩餘時間。美國在2009年版的統一交通控制設備手冊(MUTCD)上要求所有信號交叉口配備倒計時提示設 施。在通行的最後至少7秒使用信號閃爍進行提示。
視頻
斑馬線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人行橫道是斑馬線嗎 分不清楚容易扣分,尚之潮,2018-2-3
- ↑ 人行橫道線的來歷,江蘇機關黨建,200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