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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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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創作的新題樂府組詩「三吏三別」之一 |
《新婚別》是唐代詩人杜甫創作的新題樂府組詩「三吏三別」之一。[1]
此詩描寫了一對新婚夫妻的離別,塑造了一個深明大義的少婦形象。結婚第二天丈夫就要趕赴戰場,新娘雖然悲痛得心如刀割,但她同樣認識到,丈夫的生死、愛情的存亡,與國家民族的命運,是不可分割地連結在一起的,要實現幸福的愛情理想,必須作出犧牲。於是,她強忍悲痛鼓勵丈夫參軍,同時堅定地表達至死不渝的愛情誓言。全詩模擬新婦的口吻自訴怨情,寫出了當時人民面對戰爭的態度和複雜的心理,深刻地揭示了戰爭帶給人民的巨大不幸。這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藝術性結合的作品,既有大膽的浪漫的藝術虛構,又具有現實主義的精雕細琢的特點。
此詩作於唐肅宗乾元二年(759年)春。唐玄宗天寶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亂爆發。乾元二年三月,唐朝六十萬大軍敗於鄴城,國家局勢十分危急。為了迅速補充兵力,統治者實行了無限制、無章法、慘無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親眼目睹了這些現象,懷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寫成"三吏三別"六首詩作。這次戰爭,與天寶(唐玄宗年號,742~756)年間的窮兵黷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種救亡圖存的努力。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終無情",一面又不得不擁護這種兵役;他既同情人民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淚安慰、勸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線。這首《新婚別》是"三別"的第一篇。
作品原文
《新婚別》[2]
兔絲附蓬麻,引蔓故不長。
嫁女與征夫,不如棄路旁。
結髮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別,無乃太匆忙。
君行雖不遠,守邊赴河陽。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養我時,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歸,雞狗亦得將。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腸。
誓欲隨君去,形勢反蒼黃。
勿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婦人在軍中,兵氣恐不揚。
自嗟貧家女,久致羅襦裳。
羅襦不復施,對君洗紅妝。
仰視百鳥飛,大小必雙翔。
人事多錯迕,與君永相望。
白話譯文
菟絲把低矮的蓬草和大麻纏繞,它的蔓兒怎麼能爬得遠!
把女兒嫁給就要從軍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丟在大路旁邊!
我和你做了結髮夫妻,連床蓆一次也沒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親,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別,這婚期豈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陽去作戰,離家雖然不遠,可已經是邊防前線;
我們還沒有舉行拜祭祖先的大禮呀,叫人怎麼好去把公婆拜見?
我做女兒的時光,不論黑夜還是白天,爹媽從不讓我拋頭露面;
有道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媽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戰場,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間;
多想跟你一塊兒去呀,只怕是形勢緊急,軍情多變。
你不用為新婚離別難過啊,要在戰爭中為國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隨你去,婦女跟着軍隊,恐怕會影響士氣。
唉!我本是窮人家女兒,好不容易才制辦了這套絲綢的嫁衣;
可從現在起我就把它脫掉,再當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鳥兒都自由自在地飛翔,不論大的小的,全是成對成雙;
可人世間不如意的事兒本來就多啊,但願你和我兩地同心,永不相忘!
詞句注釋
⑴兔絲:即菟絲子,一種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幹上生長。比喻女子嫁給征夫,相處難久。
⑵結髮:這裡作結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⑶無乃:豈不是。
⑷河陽:今河南孟縣,當時唐軍與叛軍在此對峙。
⑸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習俗,嫁後三日,始上墳告廟,才算成婚。僅宿一夜,婚禮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⑹姑嫜(zhāng):婆婆、公公。
⑺藏:躲藏,不隨便見外人。
⑻歸:古代女子出嫁稱"歸"。
⑼將:帶領,相隨。這兩句即俗語所說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⑽往死地:指"守邊赴河陽"。死地:冒死之地。
⑾迫:煎熬、壓抑。中腸:內心。
⑿蒼黃:同"倉皇",匆促、慌張。這裡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煩。
⒀事戎行:從軍打仗。戎行:軍隊。
⒁"婦人"兩句:意謂婦女隨軍,會影響士氣。揚:高昂。
⒂久致:許久才製成。襦(rú):短衣。裳:下衣。
⒃不復施:不再穿。
⒄洗紅妝: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⒅雙翔:成雙成對地一起飛翔。此句寫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對那些能夠成雙成對的鳥兒的羨慕。
⒆錯迕(wǔ):錯雜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⒇永相望:永遠盼望重聚。表示對丈夫的愛情始終不渝。
作品鑑賞
杜甫"三別"中的《新婚別》,精心塑造了一個深明大義的少婦形象。這首詩採用獨白的形式,全篇先後用了七個"君"字,都是新娘對新郎傾吐的肺腑之言,讀來深切感人。
全詩大致可分為三段,也可以說是三層,但是這三層並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層比一層深,一層比一層高,而且每一層當中又都有曲折。這是因為詩中人物的心情本來就是很複雜的。
第一段,從"兔絲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寫新娘子訴說自己的不幸命運。她是剛過門的新嫁娘,過去和丈夫沒見過面,沒講過話。所以語氣顯得有些羞澀,有些吞吞吐吐。這表現在開頭兩句:"兔絲附蓬麻,引蔓故不長。"新嫁娘這番話不是單刀直入,而是用比喻來引起的。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這時的心理狀態。兔絲,即"菟絲",是一種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別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絲,它的蔓兒也就不能延長。在封建社會裡,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現在她嫁的是一個"征夫",很難指望白頭偕老,用"菟絲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貼切。"嫁女與征夫,不如棄路旁",這是一種加重的說法,這位新娘子之所以會傷心到這步田地,"結髮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這個問題的原因。"結髮"二字,說明這個新娘子對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為這關係到她今後一生的命運。然而,這洞房花燭之夜,卻就是生離死別之時,頭一天晚上剛結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連床蓆都沒有睡暖,這根本不像是結髮夫妻過的生活。"無乃太匆忙"的"無乃",是反問對方的口氣,意即"豈不是"。如果是為了別的什麼事,匆忙相別,也還罷了,因為將來還可以團圓,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陽去作戰,將來的事且不說,眼面前,媳婦的身份都沒有明確,妻子也就無法去拜見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禮,新嫁娘過門三天以後,要先告家廟、上祖墳,然後拜見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雖不遠,守邊赴河陽"兩句,點明了造成新婚別的根由是戰爭;同時說明了當時進行的戰爭是一次"守邊"戰爭。從詩的結構上看,這兩句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張本。當時正值安史之亂,廣大地區淪陷,邊防不得不往內地一再遷移,而此時,邊境是在洛陽附近的河陽,守邊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門口來了,這不能不讓詩人感到十分可嘆。所以,這兩句也是對統治階級昏庸誤國的譏諷,詩人在這裡用的是一種"婉而多諷"的寫法。
第二段,從"父母養我時"到"形勢反蒼黃"。新娘子把話題由自身進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關心丈夫的死活,並且表示了對丈夫的忠貞,要和他一同去作戰。"父母養我時,日夜令我藏",當年父母對她非常疼愛,把她當作寶貝似的。然而女大當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輩子,還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誰就得跟誰。"雞狗亦得將","將"字當"跟隨"講,就是俗話說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是新婚之時,"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腸。"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戰場去,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誰了。想到這些,這讓她沉痛得柔腸寸斷。緊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來決心要隨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牽腸掛肚。但又怕這樣一來,不但沒有好處,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複雜。軍隊裡是不允許有年輕婦女的,你帶着妻子去從軍,也有許多不方便,我又是一個剛出門的閨女,沒見過世面,更不用說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為難。"這段話,刻畫了新娘子那種心痛如割、心亂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詩的第三段,是從"勿為新婚念"到"與君永相望"。在這裡,女主人公經過一番痛苦的傾訴和內心劇烈的鬥爭以後,終於從個人的不幸中、從對丈夫的關切中,跳了出來,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遠了。"勿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變哀怨沉痛的訴說而為積極的鼓勵,話也說得痛快,不像開始的時候那樣吞吞吐吐的了,她決定不隨同丈夫前去,並且,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殺敵,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堅貞愛情。這愛情,是通過一些看來好像不重要,其實卻大有作用的細節,或者說具體行動表達出來的。這就是"自嗟貧家女"這四句所描寫的。新娘說,費了許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備辦得一套美麗的衣裳,現在不再穿了。並且,當着丈夫的面,她這就把臉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後,我更沒心情梳妝打扮了。這固然是她對丈夫堅貞專一的愛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貴的,是她的目的在於鼓勵丈夫,好叫他放心地、並且滿懷信心、滿懷希望地去殺敵。她對丈夫的鼓勵是明智的。因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殺敵、凱旋歸來上面,才有實現的可能。應該說,她是識大體,明大義的。
"仰視百鳥飛,大小必雙翔。人事多錯迕,與君永相望!"這四句是全詩的總結。其中有哀怨,有傷感,但是已經不像最初那樣強烈、顯著,主要意思還是在鼓勵丈夫,所以才說出"人事多錯迕",好像有點人不如鳥,但立即又振作起來,說出了"與君永相望"這樣含情無限的話,用生死不渝的愛情來堅定丈夫的鬥志。
《新婚別》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藝術性結合的作品。詩人運用了大膽的浪漫的藝術虛構,實際上杜甫不可能有這樣的生活經歷,不可能去偷聽新娘子對新郎官說的私房話。在新娘子的身上傾注了作者浪漫主義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別》又具有現實主義的精雕細琢的特點,詩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過曲折劇烈的痛苦的內心鬥爭,最後毅然勉勵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現戰爭環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發展變化,絲毫沒有給讀者勉強和抽象之感,而顯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發展的邏輯,並且能讓讀者深受感染。[3]
人物語言的個性化,也是《新婚別》的一大藝術特點。詩人化身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說話,非常生動、逼真。詩里採用了不少俗語,這也有助於語言的個性化,因為他描寫的本來就是一個"貧家女"。
此外,在押韻上,《新婚別》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換了好幾個韻腳,《新婚別》卻是一韻到底,《垂老別》和《無家別》也是這樣。這大概和詩歌用人物獨白的方式有關,一韻到底,一氣呵成,更有利於主人公的訴說,也更便於讀者的傾聽。
名家點評
《鶴林玉露》:《國風》:"豈尤膏沐,誰適為容。"杜詩:"羅襦不復施,對行洗紅妝",尤為悲矣。《國風》之後,唯杜陵為不可及者,此類是也。
《唐詩品匯》:劉雲:曲折詳至,縷縷凡七轉,微顯條達。
《雨航雜錄》:杜子美《新婚別》云:"誓欲隨君去,形勢反蒼黃",《無家別》云:"存者無消息,死者為塵泥"又"久行見空巷,日瘦氣慘淒";杳眇之極,足泣鬼神。
《唐詩歸》:鍾雲:"無乃"二字,新婦口語、只得如此("無乃"句下)。鍾云:五字吞吐難言,羞、恨俱在其中("形勢"句下)。鍾云:絕是婦人對男子勉強別離口角("勿為"二句下)。鍾云:"對君"二字有意,妙!妙("對君"句下)!鍾云:軍中詩,男子要他忠厚,女子要他貞烈,看杜老胸中三代!
《詩源辨體》:《石壕》、《新安》、《新婚》、《垂老》、《無家》等,敘情若訴,皆苦心精思,盡作者之能,非卒然信筆所能辦也。
《唐詩選脈會通評林》:王深甫曰:此詩所怨,盡其常分而能不忘禮義。周珽曰:起興"兔絲",願情"雞狗",羨心"百鳥",合情理、事勢、節義,以勸勉誓守。如怨如訴,如泣如慕,一腔幽衷,令人讀不得。胡應麟曰:起四語,子美之極力於漢者也。然音節太亮,自是子美語。陸時雍曰:此作氣韻,不減漢魏。"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建安中亦無此深至語。吳山民:"自嗟"一字,含幾許淒側,又極溫厚。
《杜臆》:起來四句,是真樂府,是《三百篇》興起法。"暮婚晨告別"是詩柄。……"洗紅妝"加"對君"二字,精妙。
《唐詩快》:少陵《新安》、《石壕吏》,與《新婚》、《垂老》、《無家別》五篇皆可泣鬼,而引篇尤為悲慘。
《杜詩說》:此下三題相似,獨新婚之婦,起難設辭,故特用比興發端。《新安吏》以下,述當時征戍之苦,其源出於"變風"、"變雅",而植體於蘇、李、曹、劉之間。
《杜詩詳註》:陳琳《飲馬長城窟行》設為問答,此"三吏"、"三別"請篇所自來也。而《新婚》一章,敘室家離別之情,及夫婦始終之分,全祖樂府遺意,而沉痛更為過之。此詩"君"字凡七見:"君妻"、"君床"、聚之暫也;"君行"、"君往",別之速也;"隨君",情之切也;"對君",意之傷也;"與君永相望,志之貞且堅也。頻頻呼"君"幾於一聲一淚。
《初白庵詩評》:語淺情深,從古樂府得來。
《唐詩別裁》:與《東山》"零雨"之詩並讀,吋之盛衰可知矣。"君今往死地"以下,層層轉換,發乎情,止乎禮義,得《國風》之旨矣。
《說詩晬語》:少陵《新婚別》云:"嫁女與征夫,不如棄路旁"。近於怨矣。
《杜詩鏡銓》:李安溪云:小窗嚅喁,可泣鬼神,此《小戎》"板屋"之遺調。
作者簡介
杜甫(公元712年-公元770年),字子美,自號少陵野老。漢族,祖籍襄陽,河南鞏縣(今河南省鞏義)人。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與李白合稱「李杜」。為了與另兩位詩人李商隱與杜牧即「小李杜」區別,杜甫與李白又合稱「大李杜」,杜甫也常被稱為"老杜"。[4]
杜甫在中國古典詩歌中的影響非常深遠,被後人稱為「詩聖」,他的詩被稱為"詩史"。後世稱其杜拾遺、杜工部,也稱他杜少陵、杜草堂。杜甫創作了《春望》、《北征》、《三吏》、《三別》等名作。759年杜甫棄官入川,雖然躲避了戰亂,生活相對安定,但仍然心系蒼生,胸懷國事。雖然杜甫是個現實主義詩人,但他也有狂放不羈的一面,從其名作《飲中八仙歌》不難看出杜甫的豪氣干雲。杜甫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他有「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的宏偉抱負。杜甫雖然在世時名聲並不顯赫,但後來聲名遠播,對中國文學和日本文學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杜甫共有約1500首詩歌被保留了下來,大多集於《杜工部集》。
杜甫生活於唐朝由盛轉衰的歷史時期,杜甫出身在一個世代「奉儒守官」的家庭,家學淵博。早期作品主要表現理想抱負和所期望的人生道路。另一方面則表現他「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的政治理想,期間許多作品 反映當時的民生疾苦和政治動亂、揭露統治者的醜惡行徑,從此踏上了憂國憂民的生活和創作道路。隨着唐玄宗後期政治越來越腐敗,他的生活也一天天地陷入貧困失望的境地。在顛沛流離的生活中。
天寶六載,玄宗詔天下「通一藝者」到長安應試,杜甫也參加了考試。由於權相李林甫編導了一場「野無遺賢」的鬧劇,參加考試的士子全部落選。科舉之路既然行不通,杜甫為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得不轉走權貴之門,投贈干謁等,但都無結果。他客居長安十年,奔走獻賦,鬱郁不得志,仕途失意,過著貧困的生活,「舉進士不中第,困長安」。
天寶十年正月,玄宗將舉行祭祀太清宮、太廟和天地的三大盛典,杜甫於是在天寶九載冬天預獻三《大禮賦》,得到玄宗的賞識,命待制在集賢院,然而僅得「參列選序」資格,等候分配,因主試者仍為李林甫所以沒有得到官職。
天寶十四年,杜甫被授予一個河西尉這種小官,但杜甫不願意任此「不作河西尉,淒涼為折腰」的官職,朝廷就將之改任右衛率府兵曹參軍(低階官職,負責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門禁鎖鑰)。杜甫因已年四十四,至長安也十年有餘,為生計而接受了這所學無用之職。十一月,杜甫往奉先省家,杜甫剛剛進到家門就聽到哭泣聲,原來小兒子餓死了。就長安十年的感受和沿途見聞,寫成著名的《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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