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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燈杆
圖片來自xuite

新港燈杆為一座位於臺灣臺東縣成功鎮成功漁港的小型燈塔,又稱為新港燈塔成功燈塔,該座燈塔最初於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指示之下所興建。目前由交通部航港局[1] 所管轄。

沿革介紹

日治時期

新港燈杆最初於1932年時,由日本人設計興建的新港漁港正式竣工後,為了增加漁船進出漁港以及周圍海域航行船隻的安全,因此於新港漁港的東側防波堤末端上興建一座照明燈台。這座燈竿於同年12月25日完工後點燈開始啟用,稱為「新港燈竿」。並且,總督府方面也由旗下之交通局指派一名人員,西村儀一郎,來擔任該燈竿的燈竿長。

新港燈竿的構造形式為紅色圓柱形混凝土燈台,燈竿上裝設有六等乙炔瓦斯燈一顆,燈高距離防波堤面高9公尺,距離海平面上高13公尺。1940年9月20日,新港燈竿因遭逢暴風雨災害,導致燈竿結構毀損,也使得燈竿暫時無法執行照明任務。直到1941年9月11日,新港燈竿修復完工後,重新點燈啟用。1945年9月17日,新港燈竿的燈質更改成閃白光,頻率為每4秒閃光1次。

戰後時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新港燈竿由臺灣省政府後續成立的關稅總局海務處來接管,並將其改稱為「新港燈杆」。1964年,再將新港燈杆的燈質改為每6秒閃光兩次。

1980年間,新港漁港為加強颱風季節時,港內泊地的穩靜度以及漁船的安全。因此計畫延長港口兩側的防波堤。該項改建工程完工後,又在增長後的防波堤末端各增設燈杆1座,而這兩座新設的燈杆當時移交給新港區漁會來維護管理。

新設立的兩座燈杆定位上屬於「標示燈」,並且照明電源均使用太陽能作為來源,結構部分,塔身為八角形鋼筋混凝土方柱。其中,位於東側防波堤的標示燈,塔身為紅色,使用紅熾燈泡發光,南側防波堤標示燈塔身則漆成綠色,並使用綠熾燈泡發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