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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元衡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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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元衡傳出自於《舊唐書》,此史共200卷,包括《本紀》20卷、《志》30卷、《列傳》150卷,原名《唐書》,宋祁歐陽修等所編著《新唐書》問世後,才改稱《舊唐書》,成書於後晉開運二年(945年)。[1]

原文

元衡進士登第,累辟使府,至監察御史。後為華原縣令。 時畿輔有鎮軍督將恃恩矜功者,多撓吏民。元衡苦之,乃稱病去官。放情事外,沉浮宴詠者久之。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①員外郎。一歲,遷左司郎中。時以詳整稱重。

順宗即位,以病不親政事。王叔文等使其黨以權利誘元衡,元衡拒之。時奉德宗山陵,元衡為儀仗使。監察御史劉禹錫,叔文之黨也,求充儀仗判官。元衡不與,其黨滋不悅。數日,罷元衡為右庶子。憲宗即位,復拜御史中丞。持平無私,綱條悉舉,人甚稱重。

初,浙西節度李錡請入覲,乃拜為右僕射,令入朝。既而又稱疾,請至歲暮。上問宰臣,鄭絪請如錡奏。元衡曰:「不可。且錡自請入朝,詔既許之,即又稱疾,是可否在錡。今陛下新臨大寶,天下屬耳目,若使奸臣得遂其私,則威令從茲去矣。」上以為然,遽追之。錡果計窮而反。

先是,高崇文平蜀,因授以節度使。崇文理軍有法,而不知州縣之政。上難其代者,乃以元衡代崇文,充劍南西川節度使。元衡至則庶事節約務以便人比三年公私稍濟撫蠻夷約束明具不輒生事。重慎端謹,雖淡於接物,而開府②極一時之選。

時王承宗遣使奏事,請赦吳元濟。請事於宰相,辭禮悖慢,元衡叱之。承宗因飛章詆元衡,咎怨頗結。元衡宅在靜安里,十年六月三日,將朝,出里東門,有暗中叱使滅燭者,導騎訶之,賊射之,中肩。又有匿樹陰突出者,持元衡馬,東南行十餘步害之,批其顱骨懷去。及眾呼偕至,持火照之,見元衡已踣於血中,即元衡宅東北隅牆之外。時夜漏未盡,陌上多朝騎及行人,鋪卒連呼十餘里,皆雲賊殺宰相,聲達朝堂,百官恟恟③,未知死者誰也。須臾,元衡馬走至,遇人始辨之。既明,仗至紫宸門,有司以元衡遇害聞。上震驚,卻朝而坐延英,召見宰相。惋慟者久之,為之再不食。輟朝五日,諡曰忠愍。

【注釋】①比部:唐代為刑部所屬四司之一。②開府:古代指高級官員成立府署,選置僚屬。③恟恟:議論紛紛。

譯文: 武元衡應舉進士登第,屢次被使府徵召,官至監察御史。後為華原縣令。當時京畿的鎮軍督將有人倚憑朝廷恩寵或仗恃功勞,經常侵擾官吏和百姓,武元衡頗感苦惱,便稱病辭官。好長時間,他都縱情政事之外,沉溺宴飲歌詠之中。德宗聞知他的才幹,召授比部員外郎。一年後,調任左司郎中。人們因其行事周全而稱讚他。

順宗即位,因病不能親理政事。王叔文等派黨徒用權力引誘武元衡,遭到武元衡拒絕。時逢護送德宗遺體葬于山陵,武元衡為儀仗使。監察御史劉禹錫,屬王叔文一黨,請求充當儀仗判官,武元衡不允許。他們一夥越發不高興。數日後,貶武元衡為右庶子。憲宗即位,又拜武元衡為御史中丞。他為官公正無私,嚴守綱紀律條,人們很敬重他。

當初,浙西節度使李錡請求入朝晉見,於是授為右僕射,命他入朝,既而李錡又稱病,請求延期到年底。皇上問宰臣意見,鄭絪請求按李錡奏請處理,武元衡說:「不可。李錡自己請求入朝,詔令已准許他,馬上又稱病,這就是說行或不行都是李錡說了算。現在陛下新登寶座,天下人側耳拭目以待,若使奸臣得以順遂其私慾,那麼聖命威嚴就從此消失了。」皇上認為言之有理,立即追令李錡入朝,李錡終於沒有辦法回來了。

在此之前,高崇文平定蜀亂,因而被授以節度使。高崇文治軍有方,卻不懂州縣政務。皇上認為難有替代者,於是派武元衡去替代高崇文,充任劍南西川節度使。武元衡到任後,凡事節約,辦事務一定任用行家裡手。三年之後,無論公家或私人都稍許寬裕一些。他安撫蠻夷,又以明文相約束,使其不致時常生事。武元衡為人沉穩端直,行事慎重謹嚴,雖在待人接物方面很冷淡,但開府治事,卻是當時最佳人選。

這時王承宗派使者上奏,請求赦免吳元濟。使者向宰相請示,言辭倨傲無禮,遭到武元衡的呵叱。王承宗因此迅疾奏章詆毀武元衡,彼此深結仇怨。武元衡宅第在靜安里,元和九年六月三日,正欲上朝,出了靜安里東門,忽有人暗中呵叱令熄滅蠟燭,他叱罵賊人,賊人用箭射中他的肩膀。又有隱匿之賊從樹蔭下衝出,以棒擊武元衡左股。武元衡的侍從已被殺散奔逃,賊人便拉着武元衡的坐騎,往東南行十餘步將他殺害,砍下頭顱放入懷中而去。及至眾人齊聲呼喊而至,只見武元衡已倒在血泊之中,正在他的宅第東北角牆外。此時天色未明,街道上有許多騎馬的朝官及行人,巡邏兵卒連聲呼喊十餘里,都說是盜賊殺了宰相,喊聲直達朝堂。百官議論紛紛,不知死者是誰。一會兒,武元衡的馬跑到,遇見的人辨認了出來。弄清死者之後,皇上駕臨紫宸門,主管官員將武元衡遇害之事奏報皇上,皇上震驚,退朝而坐延英殿,召見宰相。皇上久久地淒傷悲痛,兩餐不食。停止坐朝五日,定諡號為「忠愍」。[2]

作者簡介

劉昫(公元887—946年),字耀遠,涿州歸義(今屬河北雄縣)人,五代時期歷史學家,後晉政治家。後唐莊宗時任太常博士、翰林學士

後晉時,官至司空、平章事。後晉出帝開運二年(945年)受命監修國史、負責編纂《舊唐書》。其是二十四史之一。[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