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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不可失


時不可失(拼音:shí bù kě shī)是一個成語,最早出自於春秋尚書·泰誓上》。

時不可失(時:時機,機會)指時機不可錯過,比喻辦事要抓住良機,不可錯過。在句中一般作主語、定語。

中文名:時不可失

拼音:shí bù kě shī

同義詞:機不可失

反義詞失之交臂

出處:《尚書·泰誓上》

注音字母:ㄕㄧˊ ㄅㄨˋ ㄎㄜˇ ㄕㄧ

語法屬性:作主語、定語

成語出處

春秋尚書·泰誓上》:「爾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時哉弗可失。」

後世據此典故引申出成語「時不可失」。

成語典故

馮道根字巨基,廣平酇縣人,幼時失去父親,家境貧寒,靠幫工、租賃養活母親。路上得到好吃的,不敢先吃,一定急忙回家把它進獻給母親。

十三歲時,因為孝順在鄉里聞名。郡里召馮道根為主簿,道根推辭不受。馮道根十六歲時,鄉人蔡道斑任潮陽成主,蔡道班攻打蠻、錫城,反而被蠻人圍困,道根去解救他。道根單槍匹馬左右迎戰,殺傷的敵人很多,蔡道斑因此倖免於難,馮道根由此而知名。

齊朝建武末年,魏朝皇帝拓跋宏侵犯攻陷南陽等五郡,齊明帝派太尉陳顯達率眾軍再收復五地。部隊進人溝口,馮道根與鄉人用酒肉鎬勞陳軍,進而勸說陳顯達:「溝水快急,進難退易。魏軍如果守在險要處,則首尾都危急。不如將船艦全部丟在酇城,並行而進,挨次建立營寨,擊鼓前進。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馬上就可以攻破魏軍。」陳顯達不聽,馮道根還派自己的私交眼隨部隊。等到陳顯達為魏人所敗,土兵夜裡逃亡,多不識山路;道根每到險要之地,就停下馬來指路,眾人靠道根而得以保全。不久道根擔任成守溝水的副帥。

齊永元中,因為母親去世,馮道根回到家鄉。聽說梁武帝蕭衍建立義師,道根便對親友說:「戰事奪去禮節,古人不避諱,揚名後世,這難道不是孝順嗎?時機不可喪失,我走了。」道根領着能夠打仗的鄉人子弟,全部歸附梁武帝蕭衍。當時蔡道福跟隨梁武帝蕭衍擔任將領,梁武帝蕭衍派馮道根做副帥,都隸屬於王茂。

王茂攻打野城,攻克加湖,道根常常衝鋒陷陣。恰逢蔡道福死於軍中,梁武帝蕭衍令馮道根一併統帥眾軍。大軍駐紮新林,馮道根跟隨王茂在朱雀航發動大戰,斬殺的敵人、獲得的器械特別多。梁武帝蕭衍即位,委任道根為驍騎將軍,歷任雲騎將軍、信武將軍、右衛將軍等及歷陽、新興等郡太守,兩次出任豫州刺史,累官至散騎常侍、左軍將軍,封豫寧縣伯。

成語寓意

母親去世,按照常理馮道根理應在家守喪,然而聽說梁武帝蕭衍建立義師便向親友說時不可失,果斷抓住機會追隨起兵,攻徐州,在鍾離之戰中立下大功。南梁建立後,歷任雲騎將軍、信武將軍,官至散騎常侍、左軍將軍,封豫寧縣伯。成語告訴人們,機會難得,不可錯過,一旦有了機遇,千萬不可猶豫,不可放過。

成語運用

成文用法

「時不可失」指時機不可錯過,比喻辦事要抓住良機,不可錯過。

在句中一般作主語、定語。

運用示例

西漢·劉向戰國策·秦策四》:「臣聞敵不可易,時不可失。」

唐·魏徵隋書·劉權傳》:「又密遣人齎書詣權,稱四方擾亂,英雄並起,時不可失,諷令舉兵。」

宋·蘇軾《司馬溫公神道碑》:「士曰時哉,既用君實,我後子先,時不可失。」

明·許仲琳封神演義》一五回:「有南極仙翁上前言曰:『子牙,機會難逢,時不可失;況天數已定,自難躲逃。」[1]

參考文獻

  1. 時不可失,漢典,引用日期,20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