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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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司法局位於昆明市永昌路142號。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正縣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指導公證員考試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警務督察職責。
(五)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六)加強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具體貫徹實施意見;參與有關部門修訂規範性文件,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
(三)指導、開展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開展司法行政幹部培訓和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考務工作。
(四)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參與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研究、草擬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的律師工作、公證工作,指導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的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負責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管理「148」法律援助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等工作。
(九)負責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安置幫教工作;承擔昆明市綜治委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職能。
(十)指導縣(市)區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矛盾調處工作。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後勤物資、技術裝備的計劃、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市勞教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昆明市司法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門,昆明市人民政府
- ↑ 社區矯正,你知道多少? ,搜狐,2019-08-07